“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对策思考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突出特点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课程教学应该坚持理论结合实际,强化实践教学。综合运用启发型、研究型、参与型实践教学法,实现实践教学为理论教学服务,帮助大学生求“知”,同时又在具体实践中接受“行”的检验和考核,实现“知行合一”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实践教学 教学改革 目标定位 方法途径 考核机制
  [作者简介]孔爱峰(1977- ),男,常熟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研究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江苏 常熟 21550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07年常熟理工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校级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15-0174-02
  
  根据中央和中宣部、教育部的有关精神,自2006年秋季起,全国高校普遍实施思想政治理论新课程方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作为四门新课程之一,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2007年国家又组织对《基础》教材进行了最新修订,使新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进一步加强,教材更加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大学生,增强了教材的针对性、实践性和亲和力。“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的主要课程。作为两课教学的主干课程之一,它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相比,它具有鲜明而突出的实践性要求。抓好“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环节,探索实践教学的方法途径和效果考核,对于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现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实效,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
  
  1.实践教学在“基础”课教学中的地位现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片面强调理论教学,不重视实践环节,或者过分强调实践教学的思路都有失偏颇。作为一门新课程,是新时期、新背景下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的结晶,在教学过程中就应该体现其应有的理论规范性和时代实践性。但目前更多的问题在于思想理论课教学改革力度不够,理论教学偏多,实践教学被忽视或者因为推进有难度,而未把它提到应有的高度。目前各高校“重视课堂教学,忽视课外实践”“重视理论灌输,忽视实际结合”“重视知识传授,忽视行为养成”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脱离了实践,脱离了大学生真实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理论在解释实际问题时就无法获得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大学生就会对课程内容产生迷惘而不能领会其实质。歌德曾经说过:“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理论紧贴生活,回答生活的问题才有生命力。
  2.加强实践教学是“基础”课教学改革的根本方向。实践是道德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德育的本质是实践,德育的实践观是教育的基本观点。实践是一切道德修养的价值所在,是道德修养的重要环节。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入门课程,“基础”以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为切入点,与大学新生的思想特点和需求以及大学实际生活比较贴近。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观为主要内容,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努力把自己培养和造就成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要达到这个目标,大学生就要“躬行力究”“体用浑然”,因为学、问、思、辩,最终都要落实到“笃行”上,落实到实践中。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指出,“这门课程的突出特点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要“切实围绕教学内容,不断丰富教学环节特别是实践教学,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接受教育。”“基础”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体现在教学环节上,还要体现在学生知行统一的教育实践中,体现在最终教学效果的目标考核上,这是当前和今后“基础”课教学改革的根本方向。
  3.实践教学在“基础”课教学中的目标定位。“基础”课教学主要是帮助大学生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因此,教學中应强调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要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把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系统教学与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结合起来,切实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有学者把“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目标确立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三个相互关联、递进的层次,认为实践教学可以帮助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这似乎更侧重于“基础”课整体教学目标,是从实践教学的功能上进行阐述的。而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可以表现为两个方面:(1)实践教学要为理论教学服务,要在理论教学的过程中通过教师多形式、多途径的教学展示,通过大学生的亲身参与、体验和感受,帮助他们理解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并逐步内化为个人的道德法律意识。(2)理论学习成果,即“知”要在实践教学中接受“行”的检验。只有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成为规范和约束个体行为实践的内在动力,才能利用掌握的理论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才会自觉地把个人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体现在具体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实践中,逐步实现“知行合一”。这样的教学既能较好地体现“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又贴近生活、实际和学生。只有做到实践教学的导向性与大学生的需求性相结合,教师主导性和学生主体性相统一,才能真正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二、“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方法途径
  
  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实践教学很早就引起了国家教育部门的重视。教育部在1998年颁发的《高校“两课”课程建设新方案》中指出,“要加强‘两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积极采用读书、讲课、研讨和组织学生参观调查等方式,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教学,引导学生思考和研究。”新教材使用后,教育部又要求“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教学方法”,使教学活动真正做到“三贴近”,增强实效性。探索实践教学的方法途径,就要结合“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三贴近原则,这是实践教学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必然方向。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师的特长,可以采用启发型、研究型、参与型教学方法,力求生动活泼、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1.启发型实践教学。启发型实践教学是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中的亮点之一。它主要采用课堂讨论和案例教学的方式,坚持启发引导的原则,由教师实施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课堂实践教学。课堂讨论可以由教师针对大纲知识点提出某一主题,师生展开讨论,达成某种共识。讨论的问题应该是精心设计的,紧扣教材内容和社会实际,能激起学生的兴趣。譬如,大学第一课可以集体讨论“中学生活和大学生活的异同”,帮助学生了解大学生涯中应该注意调整学习方法、处理人际关系、提高综合素质而不仅仅局限于提高学习成绩。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提前准备好有代表性的、紧扣教材知识点的案例,通过切入主题或者引证知识点的方式在课堂上展示,以引起学生的关注和思考。课堂讨论和案例教学应该是穿插进行、相辅相成的,教师主要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在逐步形成共识之后再阐述相关理论。如讲解理想信念专题时可以用“清华大学英语神厨张立勇”的案例帮助学生去认识理想信念的作用,使他们明白实现理想需要做出什么样的努力。这种贴近大学生实际的课堂讨论和案例教学着重于启发引导,更能激发学生兴趣,提高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也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真正提高思想道德意识,并逐步影响他们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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