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拉”与藏族传统村落社会秩序建构


  【摘 要】奥拉是甘肃N县半农半牧区藏族传统村落社会内生的、轮流当值的一个功能性组织。其在藏族传统村落中参与宗教及世俗事务的各项管理,从而形成了一个在国家权力保障下的村落内部“双轨制”管理模式:世俗事务的管理模式村长—奥拉—群众;宗教事务的管理模式阿奈—奥拉—村民。为此,奥拉便成为藏族传统村落里村长与阿奈权力的实施者,村规民约的执法者,集体活动的组织者。为维护当地社会秩序,规范社会道德,增强村落成员间的凝聚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奥拉;藏族传统社会;村落秩序
  【作 者】王晓云,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系副教授。甘肃合作,747000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6)06-0055-008
  费孝通先生指出,“东方的农业平原正是帝国的领域,但是农业的帝国是虚弱的,因为皇权并不能滋长壮健,能支配强大的横暴权力的基础不足”[1 ]62 梁漱溟先生也认为,“中国(传统中国)之不像国家,第一可从其缺少国家应有之功能见之。此即从来中国政治上所表见之消极无为。历代相传,‘不扰民’是其最大信条,‘政简刑清’是其最高理想”。[2 ]140可见,传统中国,因人口众多,疆域辽阔,国家权力不可能直接深入到乡村,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皇权借助一个不下县的官僚体制和县以下的宗族组织与乡里制度,来实施对国家的统治。亦即,传统中国的乡村治理与秩序的维护,是在国家权利保障下,依靠其乡村内生的组织与制度来实现的。
  当前,随着西部大开发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国家权力进一步深入到边远的西部藏区乡村,在看到藏区乡村传统的结构、秩序逐渐被打破的同时,新的家庭矛盾问题、基层政府的腐败问题等开始凸现。如何解决这些新问题,是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与乡村和谐稳定的大事,是摆在政府和社会科学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西部藏区传统村落社会与内地乡土社会的结构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时也有一些不同的方面。文章借助学术界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秩序问题的研究,[3 ]及中国传统农村基层治理问题的研究等相关成果,[4 ]通过调查甘肃N县藏族传统村落G村社会治理中奥拉组织的运行,进一步了解藏区传统村落社会秩序的建构特质。进而提出,在社会转型期,维持藏区村落和谐稳定的秩序,内生的组织力量是不应被简单抛弃的。
  一、选择甘肃N县G村作为田野点的原因
  G村位于距L县城以北15公里处,向北与安多藏语区的N县T自然村接壤,向南跟上、下B村为邻,左右两边为大山,无直接相邻的村落,是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N县的一个自然村,隶属于B行政村,村落所处海拔2718米,是典型的青藏高原气候带,气候干燥寒冷,温差大,无霜期仅为100天左右,年平均气温约在3.3℃。生产结构属于半农半牧区,粮食主要种植青稞、油菜籽、小豆、燕麦、洋芋等。气候寒冷导致小麦无法种植。人均虽占耕地6亩之多,但农作物收成很低。畜牧业也由于牧场小而无法规模化养殖。是国家级贫困县所属的一个边远村落。
  G村现有97户,共403人,汉族只有7户,藏族有90户之多。因其藏族成年妇女头上梳有三根辫子,而被当地汉族称之为“三格毛”,“三格毛”是藏族的一个支系,又称“觉乃藏族”。“三格毛”藏族主要分布在N县境内的洮河两岸,是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N县藏族的一个突出特征,有其深入考察与研究的价值。而汉族则是在民国后期,乃至新中国建立之初从附近汉族地区迁移至此的。村落日常交流以藏语为主,但也夹杂了大量的汉语。G村的小孩则全部送往距村落1.5公里的上板藏村中心小学接受汉语教育。
  文章选择N县G村作为田野点的原因:首先,G村向北依靠安多藏语区,向南距汉族村落还有两个同一族群的藏族村落为屏障,汉化不太严重,至今还保留着许多传统的习俗。其次,G村相对于附近的几个藏族村落要大,具有半农半牧区藏族村落的基本特征。再次,G村的民间组织很完善,不但有僧俗事务的领导者,而且还有协助村中集体事务的民间组织,而附近的几个藏族村落是没有掌管宗教事务负责人(宁玛派僧人),但凡举行相关的村落集体宗教事务,僧人只能从G村及禅定寺迎请。鉴于以上三点的考虑,以G村作为田野点,是便于调查奥拉在传统村落运行与秩序建构中的特性,有助于进一步了解藏族传统村落的内部结构与管理。
  二、“奥拉”及藏族传统村落社会的其他组织
  奥拉,为藏语音译名(拉丁文转写成“Aorog”),又译作“奥热”“俄若”等,汉语意思是“绿色的伙伴”,即农田与草场的守护者。奥拉既是奥拉组织的通称,又是这个组织里每一个体的称谓。当地汉族则习惯上称奥拉组织为“奥拉们”,每户奥拉叫“奥拉家”,单个个人叫“奥拉”。奥拉是一个村落内生的协调、管理、服务性的功能组织,普遍存在于N县半农半牧区的藏族村落中。奥拉产生的时间已无从考证,但从其产生的条件看,需要具备村落的形成与农田的私人承包两个基本条件。据G村的老人回忆奥拉在新中国成立前就有,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到土地下放,即包产到户前的一段时间被中断,改革开放后至今,奥拉始终作为藏族传统村落中的内生组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奥拉以户为单位,据笔者在N县的许多藏族村落中调查,发现其以三至七户为单元(具体户数每个村庄都不大一样,村落大的奥拉的户数多,村落小的则相应少),实行轮流制,时间以一年为周期。奥拉组织的内部并无大小之分,凡遇事奥拉之间便以协商来解决。像今天G村的奥拉以七户为单元,划分的依据是村落一年里主要有七件宗教大事,村集体有六座山神,每户奥拉承包一座敬山神时的相关服务工作,还有一件事即每年农历二月十一为全村的赛马节,剩余的一户奥拉主要筹办这件事。G村的奥拉任期也是从上一年的农历二月十一赛马节上任到下一年的农历二月十一期满,然后再交给下一届奥拉,如此轮流,周而复始。
  G村的藏族主要由包、安、申三大姓氏组成。当地藏族把同一个姓氏构成的群体叫作“沙乃”①,其余刘、张、王、来、徐诸姓的家庭则后来以互助沙乃的形式,分别自愿加入到以上的三大沙乃之中。沙乃的主要功用是将村民互助的大集体,根据需要再依据姓氏切割成几个小的单元。沙乃主要在单个家庭的婚丧大事中发挥作用,因为像G村这样的村落相对比较大,若干个家庭需要协助的事务,全村人都来帮忙,在人力和物力上都未免太过浪费。相关沙乃的产生与功能他人已有专文介绍,[5 ]也不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在此作为村落的一个内生性组织而做简单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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