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满意为价值取向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公安机关要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紧紧把握时代发展机遇,以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永恒追求,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关键词人民群众;满意;价值;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11-0092-0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这一战略要求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公安机关要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紧紧把握时代发展机遇,以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永恒追求,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1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为导向强化打防机制建设
  提高群众安全感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公安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群众安全感,这不仅仅是一项常规的要求,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公安民警能不能更新观念、能不能跟上时代步伐的迫切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走上富裕生活的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提出了新希望。如果公安机关不能与时俱进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这种社会心理生成机制就会发生扭曲,和谐社会构建就会失衡。公安机关只有根据违法犯罪的新变化,不断运用新机制,采取新举措,打防结合,才能有效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打击犯罪既是公安机关的主业,也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如果一个地方刑事案件多发,而公安机关束手无策,累积下去,就会降低群众的安全感,甚至引起心理上的恐慌。因此,提高群众安全感就必须把打击犯罪置于首位,通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破案率,增强群众安全感,才能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关键是抓住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等案件,对于该类案件公安机关必须作为打击重点,坚决予以打击。
  “以打开路,预防为主”。为倾力打造和谐社会,要认真分析当前治安形势,坚定“预防为主”的工作目标,打破警种壁垒,组建专业化的巡逻队伍,在治安防范重点部位设立治安岗亭,并以治安岗亭为依托,以社区警务为龙头,编制一个全方位、全天候、衔接紧密的治安防范网络,实行“有警出警,无警巡逻”形式,实现巡逻防控工作的瞬时“攻防转换”。
  2以双向熟悉率为切入点加强警民接触
  见警率高低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必须改变以往群众难见警察的局面,全面打破时空界限,缩短警民之间的距离,逐步增加警察与群众接触的机会,使警民双向了解、熟悉,增进警民之间的人际吸引。为此,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搭建民警和群众沟通的平台,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见警率,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例如,通过召开居民座谈会、民警述职进社区、“警营开放日”等多种有效形式,增加警民之间的相互吸引,缩短警民之间的心理距离,引导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共同打造和谐社会。在当前警力有限的情况下,应当合并机关科室,将警力投放基层,推动民警走上街面、走进社区、深入社区打防一线,极大增强基层实力和战斗力,真正圆了人民群众“白天见警察、夜间见警灯”的梦想。如河南油田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民警进社区,警灯常闪烁”活动,受到广大油区职工群众的赞誉,油区职工常说:“如今夜晚出门,看到路上闪烁的警灯,想到公安民警在时刻保护着我们,心里就格外塌实,感到社会和谐啦。”
  3以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公安工作最终目标
  “只有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用心处理,带着与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以真心换真情,才能换得‘民心’,取得群众对公安工作得的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只有秉承服务理念,紧紧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中心工作,在深入基层单位“恳谈”、深入群众中“送温暖”、开展“警民联谊”“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积极营造爱民、亲民的浓厚氛围,强势推进爱民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拉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以“保民安、解民忧、帮民富、为民权”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亲民、爱民的承诺,使广大民警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4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群众满意率,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公安工作的大目标、总要求。增加和谐因素的最终检验标准是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公安机关的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都要体现对党负责、对法律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具体而言,就是要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切实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高低与人民群众安全感密切相关,直接体现人民群众满意率。如果民警素质偏低,执法不规范、随意执法,甚至横行霸道,欺压百姓,从群众利益保护者转变成群众利益的侵犯者,人民群众肯定不会满意,安全感也必然降低。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感情,不作为、乱作为,办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结果导致群众不得不上访,甚至赴京进省上访,常年奔波在上访的道路上,满意率更是无从谈起。从这一角度讲,提高群众安全感,就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真正把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植到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现念,自觉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工作,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
  5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警察队伍和谐是社会和谐的组成部分。公安机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促进者,要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关键是要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在深刻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要求的基础上,要以构建“和谐警营”来实现“执法为民、争创一流”的工作标准,提高公安队伍管理的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大力树立公安民警的正气和良好形象,有力推动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机关对增进社会和谐的作用,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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