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社会心理地位的思考 中国教师资格网

  2007年8月31日,胡锦涛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教师是神圣的职业,应该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尊敬。……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敬的职业,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9月9日,温家宝在北京师范大学与师范生座谈时也指出:“教育事业是人类最崇高的事业,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但近些年却发生了一些列的弑师辱师事件,如山西朔州弑师案、浙江丽水弑师案、中国政法大学弑师案、四川攀枝花女教师被逼向学生下跪、北京海淀艺校辱师事件等等。这一切让我们不得不去重新审视教师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重新认识社会的尊师重教;同时这一系列的弑师辱师事件也说明曾经和天地同辉、与君亲同耀的“师”应该具有的尊严已经彻底沦丧。师道尊严沦丧自然有其多方面因素,但教师这一职业社会心理地位低下应是其根本原因。
  一
  教师社会心理地位是指整个社会对教师这一职业在心理上的定位,即全社会对教师这一职业是否真正从心理上认可并怀有敬意。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并不意味着教师这一职业已经得到全社会的心理认同,其实教师的社会心理地位并不高,对教师地位的评价,套用网友的一句话就是抽象的肯定具体的否定。教师社会心理地位低下有其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当今社会价值体系让教师在人们心目中不再神圣。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必然形成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这是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虽然我们现在正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但现实与理想相差甚远。崇尚高官、崇尚实用、追逐金钱,这就是目前的社会大环境。崇尚高官源于中国人浓厚的官本位意识。官本位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发展至今天,它已经成为一种价值取向,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官本位是指以官为本,以权为纲,以仕途为个人事业的选择导向,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价值追求,同时又用做官来评判人生价值的大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人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以官职大小衡量人的价值、成就、地位。崇尚实用、追逐金钱是金钱至上的思想道德观念带来的产物,而金钱至上思想道德观念的产生则是和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结构和社会价值体系的变化有关。我国正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物质利益和物质财富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突显,这就有可能诱发人的趋利性,刺激人对物或金钱的欲求,从而滋生出对金钱的过分崇拜心理,导致“一切向钱看”。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可能升官发财的教师自然不会受人青睐。难怪著名作家、清华大学教授格非在谈到高分考生不报考师范院校时说:“这不仅仅是师范的问题,而是我们整个社会的价值体系出了问题。”有些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人如重新选择职业愿意选择当教师,有人以此说明教师地位的提高,但这些人却忽视了人们为什么愿意选择教师这一职业。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做过调查:毕业后你愿意选择教师这一职业么?选择教师这一职业的原因是什么?结果显示愿意选择当教师的学生很少,在这很少的学生中对选择教师这一职业的原因回答多是职业稳定、有寒暑两个长假。这足以说明人们选择教师这一职业是严峻社会竞争形势下的一种选择,其吸引力并非是它受到社会尊重,它的社会心理地位依然很低。
  其次是现行教育存在的偏差造成师生关系畸形扭曲。最应该尊重教师的是学生,但在现实中制造弑师辱师事件的恰恰是这些被“传道授业”的学生,造成这种师生关系畸形扭曲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现行教育存在的偏差。我们的教育改革走的是美国100年前的老路。100年前,杜威在美国推行了一场所谓的“进步主义”教育运动,颠覆了权威主义教育,从强调服从、纪律转化到强调创意和培养孩子的自尊上来。这一思想无论当时和现在都有积极意义,可后来却逐步走向了极端,对孩子一味纵容,缺乏必要的纪律约束。现在美国已经走出了“杜威迷雾”,而中国却在照搬“杜威模式”。当今教育流行一句话: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于是越来越多的“条条框框”约束着教师言行,教师的管理空间日渐减小。与之相对的是越来越多的“教育理念”向学生倾斜,“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口号无疑是把学生当成了上帝,客观上放纵了学生。这样的教育理念造成的结果就是教师不敢管理学生。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指出:中小学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这种规定可谓滑稽之极,无异于说歌星有权唱歌,画家有权画画,司机有权开车,……批评管理学生本是教师份内之事,现在却需要用法律来规定,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教师社会心理地位的低下。教师被赋予神圣的职责却没有被赋予神圣的权利,于是越来越多的教师有着职业倦怠,原因就在于教师在学校找不到成就感,在社会找不到幸福感。
  二
  “师道尊严”是对教师职业的崇高定位。荀子“国之将兴,必尊师而重傅”[1]的话,诚为至理。欲重塑师道尊严,必须提高教师的社会心理地位。只有全社会真正认可并尊重教师这一职业,师道尊严才会得以恢复,全社会才会真正形成尊师重教的风气,教师的社会地位才会真正得到提高。要提高教师这一职业的社会心理地位,必须从主客观两方面来进行努力。
  第一,教师自身要有“道”。真正的“师道尊严”应该是先有“师道”,再有“尊严”,要获得社会的尊重,教师自身必须有“道”。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胡锦涛曾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如果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就是基石的奠基者。”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甘为春蚕吐丝尽,愿做红烛照人寰”的教师意识和奉献精神;要关心学生的成长进步,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更新教育观念;要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胡锦涛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讲话时提出了四点希望:希望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希望广大教师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希望广大教师勇于创新、奋发进取;希望广大教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教师地位的提高,有赖于教师练好“内功”。广大教师应该按照胡锦涛提出的四点希望,自尊自励,努力成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人类灵魂工程师,以人民教师特有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全社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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