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绳龚育之谈编写党史


  胡绳,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历史学家;龚育之,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中共党史学家。当今中共党史和国史学界,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和对党史、国史的把握,胡绳、龚育之二位是当之无愧的大家。
  2010年6月19日,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指出:党史工作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全面记载和反映党的历史”,要求“深入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使党史成果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回顾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胡绳和龚育之二位主持编写建国后党史所提出的指导原则,正是中央上述意见的最早体现。
  
  一、以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观点笼罩全局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1949年至1978年的重大历史事件作了结论。可以认为,这反映了当年党对自身历史的认识水平。
  1987年,中共十三大明确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1988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引发了人们对我国社会主义历史的反思。因此,1988年11月4日,胡绳向中央党史研究室的同志谈编写建国以后的党史时指出:“我们党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是六十多年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践结合的第二次大飞跃。虽然这个理论还不是那么完备,但一些基本观点是站得住的。我们现在应当从这个理论的高度来回顾党的历史。”(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通讯》总2期,1989年1月25日。)可以认为,胡绳的这个意见,对推动党史研究和编写工作的前进,使之真正做到与时俱进,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199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由胡绳主编;龚育之是建国头十七年的主笔。这本书经中共中央党史领导小组批准,胡乔木给予高度评价,亲自为书写了题记。但这是在1992年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以前的事。中共十四大进一步确定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表明,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又大大前进了一步。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共党史的研究和编写,如何以1981年的决议为指导,又符合党已大大前进了的认识,即在《中国共产党七十年》的基础上,又有所前进,就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1994年9月,胡绳在西安就有关社会主义时期党史编写问题向有关人员谈话说(大意):
  编写社会主义时期的党史,应以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为指导思想,这样才能有笼罩全局的气势。也才能体现出九十年代党史研究的水平。
  关于历史上曾经发生的离开经济建设的严重教训,胡绳认为,一方面是由于没有能够清醒对待国际国内的某些事件;另一方面又与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有关。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从建国之初,就摆在了党的面前。
  过渡时期总路线,就三大改造的具体途径来说,是有自己的创造,但就要建立的社会主义样式来说,则是苏联模式。这一选择,如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所说,是“有它的历史由来”的,“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不能把它说成客观规律的反映,不能绝对化。
  党从1956年开始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思想,以至政策。但何以没能坚持贯彻下去,以至很快又走回头路。这显然与当时对苏联的经验教训只限于具体政策,而未能从总体模式上看其弊端有关。而更重要的是,由肯定斯大林的历史功绩转向了肯定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反修防修问题的提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十四大报告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进程中,从1957年起的二十年间出现的错误,主要都是“左”。我们将探索成就放在上述限度内来阐述,就可以使二者辩证统一起来。
  十四大报告中说,“我们从历史的比较和国际的观察中认识到,我们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正确的”。
  胡绳说,我的意思是想说明:
  “对建国头七年、‘文革’前十年的正确方面、成就方面,不要说得过满、不要过高、绝对化,这样前后连贯起来,就可以显现出历史的比较来。不然就使人感到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或者是强词夺理,难以服人。”
  这一番话表明,胡绳要求编写建国后的党史要立足于党在上世纪90年代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水平之上,即以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笼罩全局,历史地、实事求是地把1949-1978年这段历史讲清楚,使之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路线统一起来。这就必然涉及这段历史中的一个敏感问题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年新民主主义纲领的实施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评价。胡绳说,过渡时期总路线,三大改造的提出是“有它的历史由来”的,“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不能把它说成是客观规律的反映,不能绝对化。这就是胡绳要求把握的分寸。(1994年10月4目,龚育之传达胡绳在西安关于建国后党史编写的谈话——录自林蕴晖笔记)
  
  二、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和站在时代高度写历史
  
  胡绳有关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笼罩全局的思想如何落实,对具体执笔者来说,显然不是易事。龚育之先生对此多有指示,重要的一条是: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和站在时代高度写历史。
  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是要严格从事实出发。
  关于建国后的历史分期,很长一个时期,习惯于把建国头三年称之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有人把从1949年到1956年这段统称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龚先生主张把建国头三年和后四年分开,头三年以“党的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的实施”立编。其根据是:头三年和后四年,在主要任务、指导方针、基本政策等方面确有不同特点。以1953年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为界,能比较客观地描绘出两个时期的历史原貌。过去把新民主主义的建国纲领或《共同纲领》的新民主主义性质完全淡化的做法,并不合乎历史实际。因此,重新强调那个时期纲领的新民主主义性质,首先是还原历史原貌,也同今天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有某种更自然的联系,而不简单是个划分时期的技术层面的问题。(《龚育之论中共党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54页。)
  关于确认新中国成立头三年,中国共产党实施新民主主义纲领的历史,胡乔木在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对历史决议的说明中曾做过专门的解说,他指出:在1949-1952年中,中央从来都

推荐访问:党史 之谈 编写 胡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