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群众路线的着力点


  【摘 要】: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党克敌制胜、事业成功的重要法宝。今天,面对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更应该扎根群众,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增强执政本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本文主要从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可能性、现实性以及产生差距的原因与解决问题的对策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地剖析。
  【关键词】: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应该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着力点 。对此,应该从多方面、多层次地进行认识和落实,不能只停留在对重要性、必要性、伟大意义等浅层面的宣传上,而应该从现实针对性上作深入地理解和研究。现实中人民群众从内心真正担忧的,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根本问题是,有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遵循党的群众路线、背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 本文侧重对背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相关的问题作必要地探讨。
  一、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可能性
  可能性是客观事物运动发展的一种趋势和潜在因素,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转化为现实。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可能性,是从我党的阶级本质、奋斗纲领以及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等因素上看,具有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变为实践的内在规定性:
  (一)我党具备可能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阶级本质
  一个人政党的阶级本质,决定了这个政党立党和执政的根本动机。在无产阶级政党产生以前,现代资产阶级早以建立了自己的政党,并把政党作为阶级的领导核心,使资产阶级以整体的面目出现,推翻了封建阶级的统治,夺取政权以后又通过政党的组织形式,调动阶级总体的力量镇压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是在同资产阶级作斗争过程中学会建立自己政党的,这就出现了一个要害问题,即党的阶级性问题。无产阶级以前的所有政党,在自己的纲领中都郑重地宣称,自己是代表全社会利益的政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马克思的首要任务是批判政党的超阶级性问题,他指出:无产阶级以外的所有政党,他们只能代表一定阶级、阶层局部利益,只有无产阶级政党才能真正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因为,无产阶级政党所领导的革命运动,以及代表生产力发展方向所要建立的社会制度,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全面代表了全体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性质的党,这是我党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可能性的前提条件。
  (二)我党具备可能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保证
  任何一个政党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是实现这个政党最终目标的政治保证。无产阶级政党的最终目标是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这一目标的实质就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经历一系列的革命阶段,把全体劳动群众带向共同富裕以及每个人自由发展 的社会。这就告诉我们,无产阶级政党的最终目标、政治纲领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紧密联系的。中国共产党在不同阶段上的奋斗任务和政治纲领表明,它既不同于任何剥削阶级的政党,也不同于类似于农民阶级那样的劳动阶级的政党,而是一个有远大理想的党,是一个能够带领人民群众从根本上摆脱贫困、摆脱剥削、走向共同富裕的党。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实行的是推翻“三座大山”的政治路线,新中国初期,实行的是“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现阶段,实行的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今后,我们也会坚定不移地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个最终政治目标而努力奋斗。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党是完全有可能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
  (三)我党具备可能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世界观基础
  世界观是一个政党的思想理论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世界观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从总体上讲,是人们对客观存在与主观意识关系的看法问题。在现代人类社会,就是对政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根本看法问题;中国共产党世界观的核心内容,就是一切为了中国人民、一切依靠中国人民。毛泽东同志指出:无产阶级政党所面临的任务比任何政党都要艰巨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群众路线去开展工作,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刘少奇同志在分析毛泽东这个讲话时指出:我们对人民群众的这种观点,是与一切剥削阶级及其政党所根本不同的。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用了很大篇幅论述了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问题,他指出:资产阶级政党对待人民群众的出发点,是为了把人民群众作为获取自身利益的工具而去利用人民群众的,共产党则恰恰相反,是为了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人民群众的工具去领导群众运动的。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其本质而言,最主要的是解决我们党在执政条件下,党的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问题,是让利于民,还是与民争利的问题,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本质的体现。中国共产党对待人民群众的这种根本态度充分表明,我党建立党的目的是为公的,夺权前和执政后的一切行为都可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的。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现实差距
  上面的分析,实际上是从理论上讲,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极大的可能性。可惜的是,在现实工作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一种错误的倾向,即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可能性等同于现实,认为党章规定了、领导要求了、文件发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实现了。其实,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领导思维方式。现实性是可能性在一定条件下经过艰苦努力,实现转化的结果,是有条件限制的。这就是说,可能并不等于现实,可能与现实是有很大的差距的。所谓差距,也就是我们党应该着重要解决的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相背离
  所谓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是指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怎样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高度上看待人民群众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把人民群众所想的、所要做的理所当然的转化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所想的、所做的,二者必须是完全一致的。例如,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当时的情况是否可以作这样的概括: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国家政权是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的专政;人民群众迫切的愿望是彻底摧毁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制度,解决你死我活的基本的生存条件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想群众所想、做群众要做,采取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路线,为了千百万劳动人民的利益,自觉地坚韧不拔的去奋斗和献身。新中国建立以后,人民不但迫切要求要在政治上做主人,还要在经济上做主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党在抗美援朝、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同时,坚决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得到极大提高,这与人民群众的根本愿望是完全一致的。可惜的是,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所想的、所要做的与人民群众所想的、做的相矛盾、相背离,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例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消极腐败以及黄、毒、赌等许多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人民群众严重不满,进而影响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对此,中央有关文件归纳了四个方面的问题:“盛行”,即人民群众要求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而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形式主义盛行;“严重”,即人民群众要求说真话、办实事,而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弄虚作假、说假话、虚报浮夸严重;“突出”,即人民群众要求科学决策、减少失误,而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盲目拍板决策,造成重大损失问题严重;“蔓延”,即人民群众要求清正廉洁、勤俭办事业,而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图享乐、摆阔气问题还在蔓延发展。这些,都是与党对人民群众根本态度的要求严重背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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