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孙中山与中国共产党人革命目标的共通性


  [摘要]近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始终围绕资本主义发展问题和土地问题展开。中国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代表人物孙中山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理论,这与中国共产党人的最低革命纲领具有某些一致性:以中华民族完全独立自主为己任,主张以国家主导型的模式发展本国经济,坚持发展的成果由民众共享。
  [关键词]孙中山;中国共产党人;革命目标
  [中图分类号]D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4-0098-02
  
  19世纪后半期,殖民地扩张运动推动了世界民族主义思潮与运动的发展。孙中山指出中国已沦为“列强的殖民地”,“处国际中最底下的地位”,并且随时都有“亡国灭种”的危险。他反复唤醒全国民众要认清这种危险,振奋民族精神,努力恢复中华民族在历史上的“最强盛时代”。
  毛泽东指出:“当着革命的形势已经改变的时候,革命的策略,革命的领导方式,也必须跟着改变。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的任务,是变中国为殖民地;我们的任务,是变中国为独立、自由和领土完整的国家。”①“我们认为,共产党、国民党、全国人民,应当共同一致为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这三大目标而奋斗。”②
  一、以中华民族完全独立自主为己任
  1895年1月24日,孙中山在《兴中会成立宣言》中说:“有心者不禁大声疾呼,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庶我子子孙孙,或免奴隶于他族。”
  1924年,孙中山提出“民族主义”:“什么是三民主义呢?用最简单的定义说,三民主义就是救国主义。何以说三民主义就是救国主义呢?因为三民主义系促进中国之国际地位平等、政治地位平等、经济地位平等,使中国永久适存于世界。所以说三民主义就是救国主义。”“所以救中国危亡的根本方法,在自己先有团体……无论对付那一国,都可以抵抗。抵抗外国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积极的,这种方法就是振奋民族精神,求民权、民生之解决,以与外国奋斗。二是消极的,这种方法就是不合作。”
  1922年,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指出,中国实现真正的统一与国内的和平,非打倒军阀和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否则是永远建设不成功的。同时指出了党的民主阶段的主要纲领(最低纲领),即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使其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二、主张以国家主导型的模式发展本国经济
  德国著名经济学家李斯特早在19世纪上半叶,就主张现代化国家在经济实力迅速发展并且向工业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应借助于国家力量使这个转变过程尽早完成,所以国家干预应是有意识、有目的地使本国经济发展“趋于人为的方向”。与现代化的先行国家相比,国家在现代化后来者的发展中的作用更为重要一些:首先,这是实现御辱和自强的途径,国家作为直接参加者不可能不主动承担经济建设;其次,国家在国内经济建设中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决策者,受益者和裁判者,需要国家参加。
  民国初年,孙中山就指出:“中国十年以后,必至有十万人以上之大资本家,此时杜渐防微,惟有提倡国家社会主义。”③他主张应向德国学习,由国家把“一切大实业,如铁道、电气、水道等事务皆归国有,不使一私人独享其利”。④他在1912年8月13日的《国民党宣言》中说:“采用民生政策,将以施行国家社会主义,保育国民生计,以国家权力,使一国经济之发达均衡而迅速也。”⑤
  毛泽东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杰出代表,不遗余力地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来推行工业化,依靠国家来实现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于1949年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主持会议并作了工作报告。毛泽东说,即将建立的新中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任务就是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报告中,毛泽东着重剖析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阐述了党的基本经济政策。他强调指出,国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谁要是轻视和忽视了这一点,谁就要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农业和手工业的个体经济,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还是分散的和个体的,谁要是忽视和轻视了这一点,就要犯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但是任其自流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必须引导他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方向发展,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就不可能发展到社会主义,谁要是忽视和轻视这一点,就要犯绝大的错误。此外,他还认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没有对外贸易的统制政策是不可能的。他说,对内节制资本和对外的统制贸易,是这个国家在经济斗争中的两个基本政策,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将犯极大的错误。
  这表明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将要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或者称之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相类似但又不太相同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经济形态。同时,他主张发展对外贸易,承认对外开放对于发展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的作用。这对以后指导改革开放的理论——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具有理论先导作用。
  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有关经济政策的15条规定,基本上保持了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原貌,稍有增加的是进行就由土地制度的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也就是说实行农民个人所有的土地私有制。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为全国人民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一化三改”,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总路线的主体;二是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总路线的两翼。这两方面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的有机统一,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
  这表明毛泽东开始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任务固定下来,并运用国家的行政和法律只能来实行中华民族的经济工业化和政治现代化。
  三、坚持发展的成果由民众共享
  1924年,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指出:“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故对于全国人民之食衣住行四大需要,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之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之发展,以裕民衣;建筑大计划之各式屋舍,以乐民居;修治道路、运河,以利民行。其次为民权。故对于人民之政治知识能力,政府当训导之,以行使其选举权,行使其罢官权,行使其创制权,行使其复决权。每县开创自治之时,必须先规定全县私有土地之价,其法由地主自报之,地方政府则照价征税,并可随时照价收买。自此次报价之后,若土地因政治之改良、社会之进步而增价者,则其利益当为全县人民所共享,而原主不得而私之。土地之岁收,地价之增益,公地之生产,山林川泽之息,矿产水力之利,皆为地方政府之所有,而用以经营地方人民之事业,及育幼、养老、济贫、救灾、医病与夫种种公共之需。”
  可见,孙中山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作为建国之首要,把关注人民的政治权利和社会福利作为其建国的群众基础,显示了先进的服务于民的思想。
  中国共产党人的卓越领导人毛泽东在革命年代就注意关心人民生活,他曾说:“革命战争的激烈发展,要求我们动员群众,立即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运动,进行各项必要和可能的经济建设事业。为什么?现在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应当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为着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为着从经济建设去巩固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去巩固工农民主专政,去加强无产阶级的领导。”⑥“我们经济建设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⑦“领导农民的土地斗争,分土地给农民;提高农民的劳动热情,增加农业生产;保障工人的利益;建立合作社;发展对外贸易;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我郑重地向大会提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那么,就得和群众在一起,就得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⑧“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⑨
  
  [注释]
  ①《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52页。
  ②《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59页。
  [3][4][5]《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
  ⑥《必须注意经济工作》,《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19页。
  ⑦《我们的经济政策》,《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130页。
  ⑧《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36页。
  ⑨《为人民服务》,《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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