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权主义”视域下的中国政治思想史


  中国政治思想通史,刘泽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刘泽华先生在治学上一以贯之,自20世纪60年代矢志于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以来,就一直在此领域兀兀穷年,深耕厚植,从而建立了以“王权支配社会”为理论内核的中国政治思想史学术体系,在国内外影响甚巨。而在刘先生学术与人格的感召下,众弟子追随先生投身此域,从而积流成河,汇聚成今日影响日著的“王权主义学派”。眼前这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新近出版的由刘先生总主编的《中国政治思想通史》,凡九卷,逾530余万言,集“王权主义学派”30多年思想研究成果之大成,如此独具个性、独具特色、独具视野的学术工程,足以嘉惠后学,启迪来思。
  “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的政治本性,在以政教合一、实用理性为文明特点的中国古代社会,得到了特别充分的发育,从某种意义上说,政治是中国历史社会的轴心,因而政治思想也就自然尊居于社会主导性话语和思想文化的“主干”地位。在晚近以来中西文明冲突、融合及由此导致的中国社会转型中,这一特点继续延续并得以强化,原因在于中国的现代化始终是政治牵引型的现代化。而中国政治思想史这门学科亦在响应时代兴替与文化反思的诉求下应运而生。
  20世纪初梁启超筚路蓝缕,率先以西方学术范式撰著《先秦政治思想史》,是为中国政治思想史学科之发轫。其后,萧公权所著《中国政治思想史》对于中国政治思想的特质有其独到而规范的阐释,从而成为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进入发展阶段的代表作。而今刘泽华先生主编的这套《中国政治思想通史》,作为国内首部完整、系统的中国政治思想通史著作,标志着此领域研究的进一步拓展与深化。
  与先贤之作相比,刘著能以历史线索为经,政治问题为纬,以王权主义概念作为统摄性枢纽,呈现出一幅中国政治思想宏大而又缜密的历史画卷。该书系统展示了从先秦到近代2000多年来诸多思想家、思想流派、政治人物的政治思想、政治思潮及思想争鸣,更凸显出历史格局中思想与社会、政治思想与其他思想、政治思想不同板块之间相互激荡、演变的脉络和轨迹,并归纳出中国政治思想万流朝宗的变迁大势。与习见的政治思想史著不同的是,刘著绝不止步于历史铺陈,在范畴界定、学术架构和历史结论诸方面均自出机杼,发人深思,体现了鲜明的本土性、原创性和学派特色,蕴涵了对中华文明整体的理论洞察和对现实与未来的深切的实践关怀。
  透过《中国政治思想通史》的叙述和阐释,可以看到,探寻“以国家政权问题为中心,兼及各种政治现象,提出系统政治主张”的中国政治学说,如果不能深入古人的语境和问题意识,理解古人的言说方式和思维习惯,则势必造成先入为主的误读,步入学术的旁枝歧路而不自知。
  譬如,梁启超、吕思勉诸氏早已指出,中国古人的脑识中其实并没有明确的政体概念,但近代以来,受西学东渐的影响,历史进化论和“治权在民”的民主成为世风,而与之相对的“治权在君”的专制就不再被视为一种价值无涉的政治制度安排,而是暗含不受限制的专权和落后原始治理形式的负面含义,从而饱受道德和学理上的批判。由之导致中华数千年文明史被文化激进主义者描摹成黑暗、落后、停滞的帝国;相反,文化保守主义者则意在重建民族自信心,奋而挖掘梳理中华文化内里的民主基因。二者虽叙述有异,却共享了以今人思维妄度古人思想的先验背景。虽然双方各执一端,均能自圆其说,但终有“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之失。研读刘著,或能恍然有悟,原来现代政治学的“专制”与中国古人的“专制”只具有“家族相似性”,中国古人一方面既普遍主张君主必须独断,从正面肯定“专制”;另一方面则又反对君主“独治”而闭塞视听,从而局部否定“专制”。此“独断”与“独治”的细致分疏,根本肯定“专制”与局部否定“专制”的一正一反,正彰显出中国古人固然没有产生近代意义上的民主思想,但传统专制制度文明仍然不失其弹性与活力。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混沌性思维”常令思想史研究者一筹莫展,但刘泽华先生则着力凿破这种“混沌”,其“阴阳组合结构”就是显例。此概念的要义在于:政治理论的逻辑既是二元的,又是一元的,一分为二而又合二为一,诸如“道高于君与君主体道”“民本与君本”“尊君与罪君”等一系列相互倚伏、互相牵制、相反相成的阴阳二元范式与命题。按照“阴阳组合结构”的思维模式,儒家纲常伦理既规范和批判了王权,也同时肯定和维护了王权;民本虽然备受强调,但终究附庸于君本;尊君是尊理想之君,罪君是罪现实之君,但无论尊君还是罪君皆离不开君。
  上述政治思维模式的确吻合于中国古代社会“王权支配社会”的本相。刘泽华先生认为,“王权主义既不是指社会形态,也不限于通常所说的权力系统,而是指社会的一种控制和运行机制。大致说来又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以王权为中心的权力系统;二是以这种权力系统为骨架形成的社会结构;三是与上述状况相应的观念体系”。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王权”虽然统摄了中国古代社会维护天子权威和家天下的本质理念,但同时又作为“一种历史的社会建构物”,势必随着历史的发展日新又新,更新着不同的政治内容和文化意蕴。这不仅仅意指从夏商周封建制下的“宗法等级式君主政体”到秦汉以降的郡县制的“中央集权式君主政体”的丕变,即便是同一君主政体内部也同样随着历史境况的不断改变而激发出不同的损益。类似的,王权对社会的支配亦不仅限于政治社会,而是全方位、多层面的渗透。因而,只有在王权主义理论的整体观照下,才能突破学科的藩篱,描绘出古代社会真实而有机的图景。
  多年来,刘泽华先生的“王权支配社会”说在历史学界有着广泛认同,当然也引发了不少争鸣、批评与误读。其中之一是将“王权支配社会”解读为“王权绝对支配社会”,从而指斥刘先生忽视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民间自治”传统。实际上作为一名熟谙中国史的专家,刘泽华先生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断言王权可以包揽一切,细思其真义,所谓“支配”应当是绝对支配和相对支配的统一。所谓绝对支配,是指在名义上和理想状态中王权处于国家体制上的最高端,因缺乏分权和制衡而具有无限意义上的权力,因而具有绝对支配整个社会的可能性。所谓相对支配,则是指在现实生活中,作为个体的君主不可避免地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而无法把理论上无限的权力发挥到极致,故只能有限地支配社会。王权对于社会这种支配的不确定性意味着“王权恢恢,疏而不漏,它要管什么,就可以管什么;就某些人事而言,可以同它拉开一定距离,所谓‘不事王权’,但不能逃离它”。王权对于土地和人身的最高占有,“有时名义上是虚的,但它随时可以转化为‘实’,‘虚’和‘实’结合,以‘虚’统‘实’”。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解释中国古代社会普遍发生的悖论:一方面,民间社会的确存在着天高皇帝远的散漫自由,以及缺乏法律与制度保障的有限的“乡村自治”;另一方面,王权对于民间社会的横征暴敛和由此引发的官逼民反现象亦俯拾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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