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彝族民间故事中的善与恶


  摘要 彝族民间故事是在彝族民间口头流传的一种题材广泛而又充满幻想的叙事体故事,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采用广义的彝族民间故事的概念,试着从这些故事中分析提炼出彝族人民关于善恶的理解和把握,并对彝族民间故事道德教化功能的有效性做了初步的探索。
  关键词:彝族民间故事 善 恶 道德教化
  中图分类号:I27 文献标识码:A
  
  彝族民间故事是在彝族民间口头流传的一种题材广泛而又充满幻想的叙事体故事,它从多方面反映了彝族的社会生活,反映了具有彝族特色的社会形态、社会发展阶段、社会习俗以及伦理道德、宗教信仰、审美观念等等。它一般都以奇异的语言和象征的形式讲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种种关系,就像所有优秀的创作一样,彝族民间故事从生活本身出发,但又并不局限于现实生活以及人们认为真实的和合理的范围之内,它往往包含着超自然、异想天开的成分。因此,广义的彝族民间故事包括神话、传说、童话、生活故事、寓言、笑话等,而狭义的彝族民间故事则是指神话、传说以外的散文叙事作品。本文所指的彝族民间故事是广义的概念,通过对这些故事的分析,提炼出彝族人民对“善”与“恶”的理解和把握,从而对彝族民间故事道德教化功能的有效性加以探讨和研究。
  
  一 “善”“恶”观的起源和发展
  
  善与恶是伦理学的一对基本范畴,是人们概括德行与非德行的最一般概念。关于善恶观起源的问题,神学、非理性主义、经验主义、直觉主义、马克思主义等都从各自的角度对其进行了阐释。如“神学将善恶的起源归结于神的意志或上帝,由此将善恶的本质看做是对个体的规范和制约”。在彝族民间故事中,人是由神创造的。而“善”“恶”作为人的基本道德观念也是由神创造的。彝族的神话史诗《查姆》中叙述到:仙人儿依得罗娃造了第一代人“独眼睛”人,仙姑罗塔纪姑娘促使第二代“直眼睛”人诞生。这两代人都没能存活下来。到了第三代人,即“横眼睛”时代的人才作为真正的人类在大地上存活繁衍。“横眼睛”人之所以存活下来,最关键的在于他们拥有前两代人所没有的“好心”。“好心”使“横眼睛”人不像前两代人那样“不管亲友,不管爹妈”。实际上“拥有好心”即拥有了善的品质,人只有遵守神的“规则”,行为合乎神的意愿,才能存活和繁衍。通过分析可知,虽然天神在创造人的时候并没有一开始就赋予他们最完美的品性,但却为人类存活作出了“道德”上的限制和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标准和要求的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人,才具有“善”的品质。如果没有达到这些标准,即是“恶”,作为“恶”的惩罚,就是使其消失和毁灭。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彝族人民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了善恶意识和其所对应的价值回应模式。
  然而,“善”“恶”并非一成不变的。其所包含的道德内容会随意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进步而发展。据《西南彝志》的记载:远古时代“人与人结合,聚居在山林之外”,“吃草籽、树果,穿的是兽皮”,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人们“打伙做活,打伙吃”,人与人之间无阶级和利益冲突。在如此的社会环境下,“善”的指向不过为勇敢战胜自然,辛勤劳作,分男女长幼,孝敬父母,团结友爱等等。随着氏族群落里开始出现阶级的分化,最终由原始氏族社会进入到奴隶制社会。而这个时期“善”“恶”的内容和评判标准也开始变得复杂。
  
  二 “善”与“恶”的层次
  
  根据“善”“恶”的指向不同,从彝族民间故事中可区分出两个层次的“善”与“恶”,即大善与大恶,小善与小恶。
  大善,即社会道德规范的先进层次,是“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是在现实的利益需要和冲突中表现出来的,对人和社会需要、目的的维护,甚至是长远利益和需要的维护……不是社会的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常常是社会最高道德价值的体现。”在彝族民间故事里,大善首先指向征服自然,获取人类生存繁衍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进入奴隶社会后,大善还指向勇敢反抗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和压迫。前者主要体现在彝族诸多的创世神话和传说中的英雄人物身上,如《勒俄特衣》里的支格阿龙为了为人类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射去多余的太阳和月亮,保存地上的庄稼和草木,驯服动物使其为人类劳作等等。而后者的表现形式多样,在不同题材和体裁的作品中都有所涉及。如在云南弥勒西山流传的《阿细卜》的这则英雄传奇故事中,勇敢不屈的阿细手拿仙刀脚跨飞马,带领民众打倒了统治阿欲布山下的土司,还打怕了昆明城里的木玉长官,从此在阿欲布山上安居乐业。在一些描写爱情题材的民间故事中,男女主人公为了追求爱情和婚姻的自由,与蓄意破坏他们爱情的奴隶主阶级和恶势力做了坚决的斗争等。这些故事真实地反映了彝族劳动人民,尤其是彝族奴隶饱受压迫和摧残的生活,表达了彝族人民追求自由平等、幸福生活和掌握自己命运当家作主的迫切愿望。
  作为大善的对立面即是大恶。大恶对善的价值系统具有摧毁性的作用,对彝族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有极大的危害和极恶劣的影响。在原始社会,大恶的指向主要是种种恶劣的自然环境。它们通过彝族人民的艺术想象和创造,成为民间故事里被人性化了的事物或妖魔鬼怪。例如《英雄支格阿龙的传说》里,支格阿龙寻找天界途中所遇到的三个“把长舌头伸在石板上面,吸食来往的人”的大妖怪塔布阿布、塔布阿玛和塔彼惹。在阶级社会中奴隶主阶级作为大恶的代表往往是被英雄人物打败(打死)的对象,如《阿细姑娘的红绿腰带》里的碾诺土司,《葫芦笙的故事》里的老财主。在故事的结尾,大恶者一般都没有好下场,不是被打倒就是被杀掉,充分表现了彝族广大群众对罪恶的奴隶主阶级和奴隶制度的痛恨和控诉。
  “善”的第二个层次是小善。它存在于彝族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不需要多么高的思想觉悟,是人人都可以做到。例如:勤劳、敬老爱幼、乐于助人、团结协作、心地善良等。实质上是一种对公共生活中的“义务”的履行和实现,履行了义务的行为被称为善,不履行义务即为恶。而这些义务都是彝族伦理美德的各个组成部分,直到今日,这些美德还包含在彝族的民间故事中,并在传播中得到继承和发扬。这些美德主要从家庭生活故事中得到体现,在幻想故事和寓言故事中也有涉及。如一则名为《万担坪》的故事中,通过青年沙玛加找寻不用劳动就可出金银的万担坪的经历,讲述了只有通过辛勤劳作才可获得财富的道理,以此告诫青年人要诚实劳动,不要好逸恶劳。这则现实性极强的生活故事,没有离奇的情节,但反映了只有劳动才有收获的美德,深受人们的喜爱。在贵州彝区流传的《彝家为什么要砍材背水》、《懒婆娘》及广西彝区流传的《媳妇吃牛肺》三则故事都以相似的懒媳妇贪吃又不劳动还气走柴和水的情节,反映了彝族人民提倡勤劳、憎恨懒惰的观念。
  第二个层次的“恶”即是对上文所提到的那些公共生活中的日常义务的违反和不履行,具体表现为懒惰、贪婪、虐待长辈、欺凌弱小等。此类“恶”并不会对彝族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利益造成极大的危害,只是对由“善”所组成的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民族道德习惯的破坏。在彝族民间故事中,“小恶”主要是作为“小善”的对立面出现的。在一则故事里,通过“善”与“恶”的对比描写,强调他们的不同结局,反映了彝族人民爱憎分明的思想观念和弃恶扬善的道德主张。例如在《普沙姑娘》中,爱护普沙姑娘的三哥和三嫂就是“善”的代表,而虐待普沙姑娘的大哥大嫂和二哥二嫂即是“恶”的代表。在故事结尾,勤劳又爱护妹妹的三哥三嫂最终得到了好报,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幸福日子。而坏心肠的大哥大嫂和二哥二嫂却受到相应的惩罚,“头被撞破了”,“面颊和身子全被毒刺刺破了”。在贵州彝区流传的《猴子拜寿》和《阿兜巴》的故事里,违反社会道德的贪婪、恶毒、虐待继子女的后母不仅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丢掉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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