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动态

聚焦

王功权取保候审 许志永案开庭


  【本刊讯】1月22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前投资人王功权获取保候审。同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第23法庭,与此案关联的许志永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一案开庭审理。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官方微博称,王功权承认与许志永一起策划、煽动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法院对王功权取保候审。
  目前,两案有待进一步消息发布。
  今年53岁的王功权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近年因参与NGO、公民志愿者活动等,被称为“商人公民”。1984年他于吉林工业大学毕业后曾任职于吉林省委宣传部企业宣传处。1988年他辞去公职赴海南,曾任万通实业集团总裁、IDG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高级合伙人,后创办鼎晖创业投资基金,2012年1月1日从鼎晖创投辞职,2013年9月13日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拘。
  王功权被控制后,其家属曾委托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陈有西、李道演两位律师为其辩护。在公安侦查阶段,两位律师多次在看守所会见。不过,后来王功权书面表示自愿解除与律师的委托合同。
  今年41岁的许志永为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讲师,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被称为“知名维权律师”。2013年7月16日,其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
  据北京电视台报道,王功权表示,自己想不明白许志永作为一个法学博士,为何不肯认罪。
  根据刑法第291条之规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讯

李泽源一审获刑14年


  【本刊讯】1月17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深航案宣判,六名被告人全部被判挪用资金罪名成立。深航原高级顾问李泽源被撤销假释,数罪并罚获刑14年,其余五名高管赵祥、徐海伟、李昆、刘文彪、谢云双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到免于刑事处罚不等。其中,谢云双免予刑事处罚,徐海伟、李昆的刑罚已执行完毕。
  法院认定,李泽源曾是深航实际控制人,为了向广控集团支付深航股权转让款及归还巨额债务,李泽源等人实施了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其中三笔是共同犯罪,共19.2亿元,事后归还11.7亿元。此外,李泽源个人挪用资金近1亿元。

中纪委一天通报七官员被查


  【本刊讯】1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七名官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七名官员分别是安徽省马鞍山市发改委副主任、市铁办主任曹琰,湖北省国资委副主任兼湖北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鲁力军,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长刚,福建省环保厅原副厅长王国长和福建三明市政协原副主席、三明市第二医院原院长吕凯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宋国安和第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冯焰。
  其中,曹琰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被免职;王国长已被双开,吕凯明已被开除。
  1954年组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双重领导,此次被调查的两名副师长在第五师曾有交集。

法制

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将建立


  【本刊讯】民政部、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政策,相关指导性意见拟于今年内出台。
  在1月20日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称,近年来“南京饿死女童案”等多起监护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暴露出国内在未成年人的监护监督方面存在较大缺失。
  国内现行法律中虽然有关于剥夺父母监护权的相关条款,但在如何执行上没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方芳介绍,本次对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的研究,就是希望通过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实现对监护人监护权的转移。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监护方面具有兜底责任。“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行政干预的核心就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说。
  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国内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此外,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对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相关法律有望在今年作出进一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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