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栽民族团结花,扮靓小康幸福路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既是回族群众聚居地区,也是首府乃至整个自治区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地区。长期以来,回民区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实,不断拓展新思路、探索新做法、学习新经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区上下持续呈现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个离不开” 筑牢民族团结基础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准确定位,也是新时期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指导思想。回民区坚持把“三个离不开”作为做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之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选树和表彰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使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一家亲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了各民族群众守望相助、和睦共处的良好氛围。
  在回民区友谊巷社区翔宇花园小区里有一处标志性的景点——静思亭,这个凉亭是由汉、回、蒙古等民族几百余名居民自筹资金、自行修建的。闲暇时,居民们会三五成群地聚在这里。凉亭修建的发起人之一麻大爷深有感触地说:“短短一个星期,居民们就自愿捐款几万元。参与修建的是一支由汉族、蒙古族、回族等不同民族的热心人组成的队伍。修建凉亭的过程中,很多汉族朋友觉得我们辛苦,考虑到我们饮食上的禁忌,为了表达心意,主动买水果给我们。那段情谊,让人心里暖和。”很多来这里休闲的市民都把静思亭看作是汉、回、蒙古等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和珍贵友谊的象征。
  回民区的吕祖庙街社区地处呼市中山西路商业街,辖区内总人口8581人,包括回、蒙古、满、朝鲜等13个少数民族,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聚居社区,也是“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岳引是该社区的一名蒙古族妇女,本人患有慢性病,夫妻双双下岗,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两个孩子正在上学,一家四口租住在一个车库里,生活十分困难。社区工作人员得知她家的情况后,不仅让她做了社区网格员,还把她的丈夫安排在锅炉房工作。同时,社区还为岳引一家申请了低保。社区和邻里间各族群众的关心和帮助让岳引心存感激,尽管自己身体不好,但她每天仍坚持走街串户了解情况并认真记录,尽心尽力做好工作。
  走在回民区的大街小巷,随处都可以看到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其乐融融的动人画面:汉族大嫂下楼买菜,总要问问对门的蒙古族姐妹需要捎点什么;回族奶奶在院子里乘凉时,总喜欢逗一逗婴儿车里咿呀学语的维吾尔族小宝宝;热心贤惠的汉族媳妇正悉心搀扶着回族婆婆散步、晒太阳;精干的回族老板和勤快的汉族小弟一起打理着红红火火的生意……这些温馨的场景,让人真真切切体会到了回民区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浓情厚谊。
  回民区宣传部长王志强告诉记者,回民区通过持续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三个离不开”思想已经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牢固树立,民族团结观念深入千家万户,呈现出了各民族密切联系、互帮互助的喜人局面。
  “三年创建” 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回民区坚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有力抓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深入研究分析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和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体制机制,制定了《回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参评单位责任分解,安排部署相关重点工作,确定了“三年创建”的目标:2015年底创建成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区,2016年底创建成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2017年底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全国示范地区。
  谈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领导小组组长斯日古楞指出,“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回民区在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改善和保障民生、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在全区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新高潮”。
  在创建过程中,回民区深刻认识到正确的舆论率先占领高地、引导群众的重要性,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教育月的主题教育为载体,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的宣传教育,在弘扬、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打造团结奋斗、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民族文化。组织机关、社区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讲解各民族的文化礼仪和风俗习惯,牢固树立各民族平等互利、团结互助的思想,强化民族团结意识。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和谐社区、和谐机关、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规模,提升创建水平,确保创建效果,让“团结、进步、文明、和谐”的新风尚在全区范围蔚然成风。每年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和奖励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积极性。
  在创建过程中,回民区党委、政府坚持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让各族群众在创建中真正受益,筑牢创建的群众基础。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少数民族聚居街道、社区、镇、村活动,在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民生项目及财政转移支付时优先安排。加快实施一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生改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和产业合作项目。组织党员干部与贫困少数民族群众“结对子”“认亲戚”,通过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社区建立“少数民族工作服务站”,设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及“民族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两个共同” 携手迈入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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