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统战新格局下宗教事务治理创新路径


  摘 要 宗教事务治理实现大统战格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宗教事务治理中存在一定的碎片化现象,宗教事务治理研究的视角也较为分散。鉴于此,我们将侨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交织在一起,着重解决宗教事务治理研究体系的碎片化问题;同时,在宗教事务治理中明确统战部的角色定位,构建多元化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开拓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理论研究范围和视野,为宗教的中國化方向提供指引。
  关键词 大统战 宗教事务治理 碎片化 体系化
  基金项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基金“新疆乡村宗教管理法治化与促进社会稳定互动研究”(2016BFX033);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宗教工作法治化与新疆社会稳定研究”(项目编号:16XZJ016)。
  作者简介:阿依加马丽·苏皮,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宗教法治、人格权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5.054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事务治理是统战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原有的治理体系中存在“碎片化”现象。“碎片化”治理现象给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和体系化带来一定的障碍。鉴于此,应对宗教事务治理模式上创新,对新的问题提出相应防控机制和应对措施,为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提供基础。
  一、大统战下宗教事务治理创新的价值
  宗教事务治理工作具有复杂性、分众性等特点,传统的单项性治理模式无法发挥预期效果。长期以来,在我国宗教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中“统一战线不统一”等现象较为突出。宗教治理工作能否实现更高层次的现代化,关键是促使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在大统战格局下统一部署、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更好的协调统战工作的顺利运行。当前我国宗教治理研究中初步形成了大统战格局,在大统战新格局下宗教事务治理进行研究,为我国宗教事务治理注入适应大统战的时代气息,维护社会稳定的新内容和新思路,有利于贯彻实施党的宗教政策。在实践中,不仅有利于从立法、执法层面完善宗教事务的法律实施机制,还有助于强化爱国宗教人士的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在理论上有利于丰富宗教学、社会学以及政治学和法学研究中有关宗教事务管理、大统战等的学说理论,为建构我国宗教事务新型治理体系的建构提供理论支撑。
  二、当前宗教事务治理的现状
  现阶段的宗教事务治理创新需要提高大统战新格局的认识,对宗教事务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如学者冯玉军指出:“要凝聚全党、全社会的理解与共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持续推进宗教工作的法治化进程。” 国内相关研究多散见于政治学、管理学、民族学、法学之中。国内现有民族事务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集中于:一是对宗教事务治理体制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历史演变中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对宗教事务治理的作用及影响。二是宗教事务治理的理论、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的综合介绍与分析。三是宗教事务治理一般性理论论证和实践情况的归纳分析。四是完善宗教人士管理体制的必要性、重要性的学理分析和宏观性的措施建议。五是宗教事务治理体制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意义、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既有的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宗教事务治理的科学化,然而新时代新大统战格局下,现有我国宗教事务治理成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宗教事务治理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匮乏有关宗教事务治理法治保障体系的研究。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国家层面的宗教事务治理法律,但在宪法、法律中有一定的规范宗教事务的法律规范,还有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律法规中有大量关于治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但是,现有的研究成果都没有对此进行梳理,这显然导致宗教事务治理中法治保障体系的滞后。
  二是匮乏爱国宗教人士管理对我国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影响的重要性阐述。爱国宗教人士统战工作的主要主体之一,他们在社会稳定工作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现有的研究和治理体系中只强调爱国宗教人士在宗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忽视他们在统战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二)宗教事务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治理结构不科学。宗教事务治理涉及人民的日常来往和生活环境的方方面面,仅宗教事务部门来进行治理宗教事务,而其他部门没有参与任何工作,则无法实现宗教事务治理的现代化目标。
  二是治理方式过于单一,现有的治理方式难以应对新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化,宗教事务治理也遇到了新的挑战,出现好多网络上传播的网络“宗教”,但我们现有的治理主要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宗教,很少针对虚拟世界的“宗教”。对此而言,我们尚未出台相应的治理方式,还是原来的模式进行治理,尚未实现具体问题采用不同治理方法。
  三、宗教事务治理创新具体路径
  以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宗教政策、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开展现有宗教事务治理现状的实证调查,侧重研究现有管理机制、政策实施和制度保障实效等问题,为我国大统战新格局下的宗教事务治理提供新方法和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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