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来,我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较大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和热烈欢迎。近日,就如何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同志。
  
  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人民论坛: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党对于政务公开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何 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我们党的先进性和我们国家人民主权的根本属性决定了推行政务公开的必然性。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路线。新中国成立以后,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法令,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政务公开的理念。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作出部署。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988年3月,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从预防腐败入手, 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在廉政建设中,尽可能地公开办事制度,以便得到群众的监督。为落实会议精神,中央在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黄浦区、山东省烟台市等地进行政务公开试点。河北省藁城市探索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并在河北、山东、浙江等地得到推广。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从健全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的高度,深化了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发展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积极进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试点。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在乡(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并对县(市)级以上政府的政务公开提出要求。政务公开推行范围不断扩大,推行层级不断延伸。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提出“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2003年6月,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政务公开开始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在乡镇和县级政府日渐规范,在市(地)级政府全面推行,在省部级行政机关逐步推开。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提出“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狠抓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都不同程度地推行了政务公开。全国的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所属部门已普遍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发布政府公报。全国80%的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建立了政府网站,大多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全国已建立综合行政服务中心2100多个。74个国务院部门和31个省(区、市)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31个省(区、市)和36个国务院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规定,其中,11个省(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地方性法规。全国95%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展了校务公开工作。各地县级以上医院普遍推行了院务公开,其他公用事业单位也不同程度地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既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又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回顾政务公开发展历程,政务公开工作内涵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推行范围不断扩大,由乡镇政权机关扩展到县、市级政府,进而在省部级行政机关逐步推开;政务公开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拓展,内容形式进一步规范,法规制度更加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推进,监督保障机制日趋完善,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和热烈欢迎。
  
  推行政务公开的意义
  
  人民论坛:请您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践,谈谈如何深刻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何 勇:总结政务公开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政务公开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促进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政务公开是我们党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推行政务公开,将行政机关的施政行为向人民群众公开,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热线电话等政务公开载体,搭建起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解决行政机关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定政策、办事情的过程中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呼声,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树立党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善党的执政方式,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
  政务公开顺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务公开有助于完善政府管理体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实际工作中,各地普遍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有的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有的推行通透式办公,有的建设网上公开和办事平台。这些措施减少了办事环节,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促进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促使政府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保证。
  政务公开适应了发展人民民主的要求,推动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性工作。推行政务公开,把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通过社会听证、公示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以及热线电话、网上互动、意见箱、留言板等公开载体,建立起群众与政府的互动机制;通过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开展群众评议政府活动,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在工作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如辽宁省开通民心网,自2005年8月以来共受理群众咨询1312件;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推广听证会制度,仅2005年就举行听证6300余次;南京市开展“万人评议政府活动”,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上升了10%。这些措施丰富了民主形式,扩大了民主参与,拓宽了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了民主制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民主权利,推动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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