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上京的治安防范


  摘 要:国家的稳定发展与安全防御息息相关,城市是国家安全的具体物化,特别是都城的治安防范更是重中之重。作为五京之首的辽上京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辽朝的安定局面。本文就国家政权的治安防范,从空间布局的视角选取了上京城的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内容,对其加以阐述。
  关键词:辽代;上京;治安防范
  中图分类号:K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12 — 0016 — 03
  上京,契丹建国之初设立的都城,辽早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见证了辽代两百多年的辉煌历史,它的安危直接影响王朝政权的稳定,筆者将从上京的布局及治安防范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辽上京皇城治安防范
  (一)辽上京皇城的布局
  《辽史·地理志》载:“上京,太祖创业之地。负山抱海,天险足以为固。地沃宜耕植,水草便畜牧。金龊一箭,二百年之基,壮矣。”史料就皇城建置的自然环境做了详细的说明,但耶律阿保机在龙化州(今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东部)称帝,却在“西楼”建皇都,即在自己的领地里建都城,更是出于自己政权安全的考虑。辽太祖于神册三年(918年)建立皇都,《辽史·耶律阿保机上》载:“达旦国来聘。癸亥,城皇都,礼部尚书康默记充版筑使。”太宗即位后,继续扩建皇都,并且修建了皇都的外郭城汉城,会同元年(938年)改“皇都”为“上京”,《辽史·耶律德光下》载:“诏以皇都为上京,府曰临潢。”至此,辽上京由皇城和汉城两部分组成,皇城在北,汉城在南,整个京城平面布局略呈“日”字形。上京皇城的情况,据《辽史·地理志》载:“门,东曰安东,南曰大顺,北曰拱长。中有大内,内南门曰承天,有楼阁。东门曰东华,西曰西华,此通内出入之所”,《辽史》又载:“正南街东,留守司衙,次盐铁司,次南门,龙寺街。南曰临潢府,其侧临潢县。县西南崇孝寺,乘天皇后建。寺西长泰县,又西天长观。西南国子监,监北孔子庙,庙东节义寺。又西北安国寺,太宗所建。寺东齐天皇后古宅,宅东有元妃宅,即法天皇后所建也。其南贝圣尼寺,绫锦院、内省司、麴院、赡国、省司二仓,皆在大内西南,八作司与天雄寺对”〔1〕。根据这两段史料和李逸友《内蒙古历史名城》辽上京城总体布局图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位于辽上京北面的皇城,平面呈不规则的六角形,共设有四个城门,正门是大顺门。皇城的西南方向是辽太祖时修建的西山坡宫城,其建筑遗址大部分分布在山丘顶部偏北地区,全部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可细分为南、北、中三个较大的庭院,一律做东向排列,于此立足俯瞰,全城在望。突显辽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威。(2)太宗时皇城内部扩建的部分有:在皇城中部偏北的一座地势较高的山丘上,是以正殿开皇殿为中心的大内北院建筑群遗址,这组建筑是典型的以中轴线对称的建筑组合,开皇殿坐落于以中轴线的北部,面向南方,占据主要空间;在正殿前方的左、右两侧,还有东西对称的五鸾殿和安德殿两座偏殿,即是太宗天显元年扩建上京皇城时依汉制兴建的大内宫城。皇城南部即大内以南地区建筑的分布:宫殿、官衙、寺院、营幕、作坊、街道等;此外,在皇城内的北部、东部以及大内建筑群组之间,地势相对低矮之处,还有许多空隙,但却无大型的建筑基址,据考证是当时契丹人搭建毡帐之所。可见,以天子为首的最高统治阶级,即便在京城内,也没有改变契丹族的习俗---在毡帐区进行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且毡帐易迁移,利于皇帝的捺钵行动。
  (二)辽上京皇城的治安维护和防范
  辽代上京是政权中枢,同时又是经济、文化中心,因而特设以下机构专司其治安。
  宫卫骑军,是辽统治者的特殊警卫部队。因辽朝称皇宫为“斡鲁朵”,所以也叫“斡鲁朵军”。宫卫骑军是以宫户为核心组成的,此军的主要职责是跟以近侍卫从的身份奉侍天子,跟随天子左右,守卫皇宫,“入者居守,出则扈从,葬则因以守陵。”〔2〕属于天子的私人卫队,天子死后,他们扈从后妃,并奉侍皇帝的陵寝。辽朝从太祖开始设立斡骨朵,以后各代继之,因而宫卫骑兵数量就不断扩大,后来凡有十二宫一府,总兵力达十万一千人。但以游牧为主的契丹族,在建国后仍然没有改变旧习。皇帝并不经常居住在京城宫中,随四季变化游猎各地。于是又出现了保卫皇帝行宫的“四时捺钵”制度。《辽史·营卫志上》载:“有辽始大,设制尤密。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之捺钵。”
  辽上京警巡治安类职官还有京内巡检使、上京军巡使和《辽史·百官志·五京警巡院职名总目》(卷四十八)载:“辽设上京警巡院、中京警巡院、东京警巡院、西京警巡院、南京警巡院。”(注:辽史上之所以出现“警巡院”,“军巡院”,“巡检使司”等不同名目的警巡机构,是由于辽代五京建立时间不同,因而所设警巡机构命名各异。天显十三年(公元938年)皇都(神册三年、918年建)改为上京;同年,幽州升南京;同年,原南京(天显三年、928年设)改为东京,曾设军巡院,疑即为后“警巡院”。中京建于统和二十五年(1007年),曾设“巡逻使司”也应即后“警巡院”;西京设于重熙十三年(1044年)。兴宗以后有五京,“警巡院”之名也在兴宗以后得以统一)以上机构的职能是掌京城缉盗治安等事务,如《常遵化墓志》就记载墓主常遵化曾任“京内巡检使。顿得盗贼倂迹,豪户洗心。巷陌宽而舞手行,辰夜静而启门卧”,此外,五京警巡官在巡查时,兼理刑狱。如《张绩墓志》就有记载,又据《辽史·马人望传》记载马人望迁南京警巡院,“京城狱讼填委,人望处决,无一冤者。”〔3〕“警巡院”的“警巡”人员在执行巡逻警事任务时,每京警巡院都设有一名警巡使与一名警巡副使,按规定都要佩戴类似当代警察“警官证”一样的身份证明——“警巡”牌,可以想象到辽代五京“巡警”的雄姿。目前,辽五京“警巡院”的巡防牌,只见到中京的一种,但笔者认为五京都应有自己的巡防牌。辽代“警巡院”是全国城市警治安全专职机构,它的创制是契丹族在古代治安史上的一大贡献,这也是史无前例的。
  上京城隍使司,《辽史·百官志四》载:“亦曰上京皇城使”,但这个职官具体负责哪些事务却没有记载。查阅《唐书》未见这个职官及其职能。但在《宋史》里见设有“皇城司”载:“掌宫城出入之禁令,凡周庐宿卫之事、宫门启闭之节皆隶焉”。与此类似的职官,还有唐代门下省中设有“城门郎”,据《旧唐书》载:“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启闭之节,奉出纳管钥”。但由于目前史料缺乏,辽代的皇城使的职能不知参照唐制还是宋制,尚需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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