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执法理念的更新


  摘要:公安机关的执法过程,直接关乎百姓的生活,关乎他们的利益。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权利本位,尊重和保障人權,做到公平正义,才能实现国家安定,社会进步、中国梦才能尽早实现。
  关键词:公安机关;执法;理念
  中图分类号:D6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019-01
  合乎社会发展规律在当下具有先进性的公安执法理念,将直接关乎到整个公安机关全体警察对于法律的理解和其在执法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和执法方式。本文从对公安机关执法理念的分析入手,深入细致的剖析传统执法理念,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安执法理念的更新,以期能够对公安机关的整体队伍建设和工作的细致化展开起到帮助作用。
  一、公安执法理念分析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我国社会治安和保护我国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起到预防的打击处理犯罪的作用,其正确、合理、具有当下先进性的执法理念,将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公安执法理念,是指公安机关及全体警察对于该职业的理解,包括其职业性质、法律赋予的权力、所要担负的功能职责以及设立的目的和作用。这种理解是从思想认识上对于公安执法的理解,是一种心理上的认同和共同价值取向的一致性上来界定的。它是整个执法机关及执法者对我国现有法律的认同和信仰的外在化表现,主要是对我国设立现有法律的目的、作用等认同及坚定的贯彻和执行。它是一种区别于现实执法过程的一种更高层面的对于法律解读和维护,是从最根本的思想意识维度来讲的公安执法。
  二、传统公安执法理念分析
  传统并不意味这落后,这里所讨论的传统的公安执法理念,只是以是否符合当下社会形态而言的传统。它具有明显的时代感和强烈的当下意识。在公安执法理念的变迁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某些问题。在传统公安工作中,首先存在着重视公权,轻视私权的现象,主要表现为某些公安机关官僚作风严重,滥用手中权力渎职、暴力执法、徇私枉法、以公谋私等问题。其次存在着明显的重视过程轻视程序的现象。在针对某一具体案例时,往往看中的最终的处理结果,而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疏漏,轻视正规的执法程序。 还有比较重视实际管理,忽视服务人民的宗旨。某些地方的出现的几大代表性案件,说明某些公安机关错误的把这种执法理解成了管人、管事,而非真正从心里上对服务人民这一宗旨理解和认同。另外,存在着明显的偏重打击,轻视弱势群体的保护。打击,是针对于某些特殊严重性案件。某些公安机关偏向于某些专项整治和快速打击等群众运动色彩较浓的方式展开执法。这对于某些案件是非常有效的方式,但不是对所有的案件都使用的。根据我国法律,除剥夺相应权利外的犯罪嫌疑人外,都享有一定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最后,某些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重视权力忽视监督的现象。公安机关,国家和法律赋予了其许多重要的权力。赋予某些权力的同时,就存在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但是在过去传统的执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某些监督监管力度不够的现象。虽然这些问题只是个别现象,但依旧暴露出传统公安执法理念中的缺失,这种缺失是对公安执法目的认识的不到位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职责认识的弱化。
  三、公安执法理念的更新分析
  公安执法理念的更新,不是简单的理念的调整和增添,而是适应于当下社会大形势,满足人们需求的公安机关的工作和执法时的行为准则、思想意识和执法标准的总称。主要包括“法律至上”理念、“权利本位”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等。1.法律至上理念。“依法治国”,早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就把这确定为我国治国的基本方针。法律至上理念,是指我国的宪法和现行的法律高于一切社会规范,包括道德约束、宗教信仰、行为习惯和人文伦理等,我国的宪法和现行的法律高于一切机关单位、团体组织、任何个人,具有崇高的地位和权威。国家内一切集体或个人的行为、事物、准则规范等都需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依据,在其允许的框架内活动。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一切行为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2.权利本位理念。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是人民追求自由和行使相应权利的表达。在这样的国度,权利本位成为国家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在社会发展和历史更迭中,与权利相对应的是权力二字,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相应的行政的理论还是基本的执法理念,都是以保证人民的权利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才实现了或者赋予了人民相应的权力。国家机关行使相应的职责过程中,法律赋予其某些职权,这些权力的行驶,是建立在国家机关保障人民权利和相应权力基础之上的,即为之服务。因此在这种关系下,二者相互制约,保持某种平衡。基于这样的权力关系,实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权利本位为基本原则的理念。3.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人权,是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程发展而来的,主要是指人的个体或者某个集体的本性,是在符合当下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下,人们为了自身自由和发展而享有的基本权利。做为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的执法过程,即在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一个国家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是一个国家民主和人权保障水平的直接体现。他们的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必须是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基本前提,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4.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最高追求和最高理想。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所必须维护和保证的基本原则。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必须成为维护民众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者和保障者,这个国家才会长治久安,这个社会才会和谐进步,这个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经久不衰。
  总结:公安执法理念,是公安机关行为活动和思想意识表达的一种外在化的表现形式,这是整个公安系统需要不断研究且不断推陈出新的重要研究课题。其执法过程,直接关乎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切实关乎他们的自身利益。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权利本位,尊重和保障人权,做的公平正义,才能实现国家安定,社会进步、中国梦才能尽早实现。
  参考文献:
  [1]李书芳.关于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路径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1 (09).
  [2]许韬.梁亮.法治语境下公安执法新要求探析[T].人民论坛,2012 (11).

推荐访问:执法 理念 公安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