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犯罪特征与对策


  摘 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犯罪呈现增多的趋势,青少年逐渐成为网络犯罪的重要主体。本文从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征出发,旨在制定长期有效的预防对策,从而达到减少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 青少年,网络犯罪,特征,对策
  【中图分类号】 D924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12-0254-01
  2017年8月4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数据显示我国网民规模庞大,总数已经达到7.51 亿。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29.7%;10-19岁群体占比为 19.4%,位居第三。青少年逐渐成为互联网的重要使用者的同时,网络犯罪的主体也同样逐渐转变为掌握互联网技术的青少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信息技术的普及,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在逐渐显现,不仅不利于青少年自身的成长与发展,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加深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研究,探寻其特点与防治对策,不仅有助于减少国家、企业及个人的财产损失,也有利于培养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征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具有隐蔽性。
  互联网作为依托于信息技术之上的传播媒介,其上的数据极其容易被删除、篡改、转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络犯罪的高增长率,而其隐蔽性,进一步导致了青少年网络犯罪现象的产生。一方面,网络上的虚拟身份与现实身份往往差别很大,有时甚至毫无关联,并且可以随意舍弃,修改。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刑侦人员追溯犯罪源头、抓获犯罪嫌疑人的难度。另一方面,青少年在实施网络犯罪之后,能很轻易地销毁作案所用的软件程序,不留下任何犯罪痕迹,使刑侦人员很难获取有效的犯罪证据,从而难以侦破案件。据统计,网络犯罪在美国的立案率仅有10%,法律执法检控率更是低于2%。
  正是由于网络犯罪的隐蔽性决定了其犯罪行为的低风险性,对于心智尚不成熟、缺乏法律意识的部分青少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增长。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具有严重性。
  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技术型犯罪,严重性与危害性远远大于传统犯罪,而青少年在实施网络犯罪时,往往更加肆无忌惮,造成更大的损失。据报道,中国目前已成为受网络犯罪侵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而这种侵害不仅仅只是经济损失,更是牵涉到政治,军事,尖端科技等多方面的信息泄露,给国家安全造成极大风险。例如,我国“海燕3号”特大黑客信用卡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4.98亿元,受害人员近千名,涉及全国多个省市,有16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账号遭到泄露,然而其主犯叶某仅仅只是一名18岁的少年。
  (三)青少年网络犯罪具有高智能性。
  一方面,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方式与途径层出不穷,且越来越智能化:据《瑞星2017年上半年中国网络安全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新增木马病毒占总体数量的42.33%,蠕虫病毒占总体数量的36.35%,这不仅增加了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功率,也加大了破案的难度。另一方面,青少年网络犯罪逐渐形成“产业链”,成为全球化的犯罪活动。在该类犯罪中,违法青少年有预谋地利用网络用以攻击国家的網络体系,破坏国家的经济安全与政治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从而制造具有轰动效应的恐怖活动。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防治对策
  (一)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建设。
  其一,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强对于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建设,应摆脱以往枯燥、呆板的法制观念灌输,将其转变为与家庭、社区、学校、网络平台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的新型法制教育。从而增强法制教育的趣味性,减轻青少年对于法制教育的抵触感,提高青少年自身的鉴别力、抵抗力、自制力和思考力,建立健全的法制观念。
  其二,转变青少年脑中根深蒂固的“网络是完全自由的法外之地” 的观念。对青少年的教育过程中,要重点强调不管在现实生活还是虚拟世界中,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与现实道德观念相符合的网络道德观念,从而完成从他律到自律的转换,使其主动恪守网络道德观念,自觉遵守网络安全秩序。
  (二)加强网络法制建设。
  其一, 现阶段我国在网络犯罪方面不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极其容易被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要建立好完备的网络法律体系,应针对青少年这一特殊年龄群体进行科学的定罪,量刑。同时,要善于从国外相关案例中借鉴推进网络法制建设的方法,对现有的法律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尽量避免司法漏洞与司法困惑的存在。
  其二,针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全球化趋势,要积极开展同他国刑事机构的合作。旨在形成国际统一的办案原则与司法政策,全方位地监管互联网这一庞大的虚拟空间;同时也更加有利于打击主体分散、客体与主体在空间距离上相距甚远的网络犯罪。
  (三)加强互联网安全建设。
  其一,互联网作为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主要平台,其诸多漏洞的存在导致犯罪现象频发。国家应注重网络安全人才的培养,积极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降低被攻击的风险,从根源上减少青少年网络犯罪。
  其二,刑侦部门要改变以往“被动挨打”的传统,不应仅仅局限于从已经存在的网络安全漏洞出发,而应把握好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征与主要途径,从互联网这一关键平台出发,主动出击,找到犯罪主体,在产生重大损失之前扼杀网络犯罪。因此,互联网安全建设相关问题亦是青少年网络犯罪防治的重要环节。
  综上所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青少年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点问题。由于该类网络犯罪具有着隐蔽性、严重性、高智能性等多种特征,对于青少年自身的成长发展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均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针对此问题,唯有通过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多方努力,正确把握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征,才能从加强教育建设,加强法制建设,加强互联网安全建设等角度出发,改变以往相对被动的解决方式,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治对策,有效解决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相关问题,促进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本顺.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征及其防治对策[J].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25(6):145-147.
  [2] 荆慧. 青少年网络犯罪思想:特征、成因与对策[J].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5(22):28-30.
  [3] 刘宝山. 试论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类型特征与预防对策[C]//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学术研讨会. 2005.
  [4] 岳玥. 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构建[J]. 法制博览, 2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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