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专业的散打教学训练特点分析


  摘 要: 警察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刑侦专业学生的散打课与普通院校在诸多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文章通过与普通高等院校进行比较,对刑侦专业散打课在教学目标,教学训练内容,以及教学训练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旨在为刑侦专业的散打教学与训练提供参考。
  关键词: 刑侦专业 散打教学 特点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朝着多样化、复杂化方向发展,各种暴力性案件日趋严重,特别是涉枪、爆炸、劫持人质、抢劫、暴力拒捕、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袭警等严重犯罪不断发生,使每一位战斗在执法一线的人民警察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同时也对刑侦专业课程的教学尤其是散打的教学和训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散打是当前警察体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警察体育课程核心教学内容的散打教学,以其精彩的对抗性、显著的实用性和丰富全面的技巧性,成为广大刑侦专业学生的首选体育课程。刑侦专业散打课的教学应根据散打运动的特点,结合警察这一特殊职业的需要,在教学训练过程中贴近公安工作的实际,突出刑侦专业的教学特点,遵循从实际、实战出发的基本原则,使学生在散打的技术、战术、心理上得到全面的锻炼,从而提高刑侦专业学生日后的执法战斗能力。
  
  1.刑侦专业散打教学的特点
  
  1.1教学训练目标的特点。
  教学目标是教学任务的具体化,是指教学活动的主体在具体教学活动中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的标准。公安院校的刑侦专业是高等院校的一种,它既有普通高校的共性,又有自己的特点。其共性在于都是高等院校,都必须遵循教育规律辦事;其个性在于刑侦专业培养的不是一般的建设者,而是长期战斗在一线的人民警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突出刑侦专业警体教学特点。
  1.2教学训练内容的特点。
  在教学内容上,刑侦专业散打课的教学内容主要是身体素质训练和散打技术训练组成的,两者之间相互渗透、互为一体。身体素质包括一般身体素质和专项身体素质,一般身体素质是人体表现出来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和柔韧等机能能力。一般身体素质对搏击训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提高心肺的功能和各个器官的工作能力,也是承受运动负荷的基础。专项身体素质是指人体进行专项运动时身体机能所表现出的具有专项特征的工作能力,专项身体素质的提高是以一般身体素质为基础的,例如快速力量要以全面力量为基础,无氧代谢能力要以有氧代谢能力为基础,移动速度的提高要以速率、灵敏为前提。因此,在散打教学训练过程中应始终贯穿一般身体素质的训练,以提高专项身体素质。
  1.3教学训练方法与手段的特点。
  刑侦专业散打课在教学训练方法与手段上除了与一般体育院校有共性外,由于其教学目标的不同,在教学训练方法上也具有个性特征:身体素质训练要有计划,循序渐进,体现个性特点。人体是一个统一的有机体,力量、速度、耐力、柔韧和灵敏等素质的提高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素质的发展又是逐步提高的。刑侦专业的学生应有计划、有系统地坚持长期训练,逐步增大运动量。训练的强度和内容要注意:幅度由小到大,动作由轻到重,频率由慢到快;进行力量、柔韧训练时,要做好充分准备活动,负担量不能过重,不能用力过猛,不要急于求成,以免发生伤害事故,影响正常训练。
  刑侦专业散打教学的战术训练中要突出实战训练。战术训练中,包括进攻、防守和反攻战术训练,依据身体素质的不同和训练安排的阶段性特点,可分别采用假想敌训练、配对训练、实战训练等方法提高战术能力。
  
  2.刑侦专业散打教学训练需要注意的问题
  
  刑侦专业开展散打教学训练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教学,结合公安工作特点与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实战训练,把一般的散打训练扩展为有较强针对性的散打格斗教学。
  2.1明确教学目标,改变训练方法。
  警察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罪犯或是凶残成性,或是狡猾至极。因此,刑侦专业在开展散打格斗训练时可以改变单一的一对一对抗形式,采用一对二、一对几、矮对高、男对女、空手对器械等方法进行模拟实战训练,以提高警察与各种不同对手进行搏斗的能力。
  2.2适应各种环境,进行针对性教学。
  由于警察与犯罪分子的搏斗多发生在山岭野谷、街头巷尾等,环境复杂,因此,我们在进行散打格斗训练时不能一成不变地始终在同一个场地进行,而应有意识地选择各种不同的场地,或进行山野搏斗训练,或在水中练习抓捕动作,或到街头巷尾模拟擒敌,以培养学生在不同场地、不同气候、不同环境中的搏斗应变能力。
  2.3抛弃散打规则限制,力争一招制敌。
  散打比赛的规则如若不弃,必然成为警察散打格斗训练的枷锁。人体的要害部位及膝、肘关节和反关节擒拿恰恰是警察散打训练的重点,假如我们在搏斗中不攻击对方要害部位或使用那些攻击力较强的动作,那么犯罪分子就很可能用它来攻击我们,致使我们很难制服罪犯,甚至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实证明,在与罪犯搏斗中攻击罪犯的后脑、颈部、咽喉、裆部等要害部位,效果很好,用头、肘、膝及反关节动作攻击罪犯,方法极佳,这是刑侦专业的散打训练与与普通高校散打训练有根本性区别的地方。
  2.4突破时间局限,增强实战耐力。
  警察与罪犯搏斗没有时间的限制,如若未能在几招之内制服罪犯,则很可能需进行激烈的追捕后再行格斗。因此,根据实战特点,在训练中既要注重练习快速有效,几秒钟之内就能解决战斗的攻防动作,又要根据远距离追捕罪犯所需的耐力特点,加大训练中的运动量,以提高实战耐力,如冲刺追击后再进行格斗训练。再者,由于警察与罪犯夜间搏斗的情况相当普遍,极有必要进行夜间训练,以提高警察夜间搏斗的能力。
  
  3.结语
  
  刑侦专业的散打教学与训练与一般院校有着教学目标上的差异,由此在教学训练内容、教学训练方法与手段等方面都与其它院校有不同之处。刑侦专业的散打格斗训练也不同于专业散打格斗训练,它受时间、自身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不可能全面熟练掌握散打技术,所以在教学训练上应注意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地练习那些易学且实战效果好的技术动作,力争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田志明等.警察体育教程[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
  [2]曲润杰.提高我院散打竞技水平的分析与思考[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1,(3).
  [3]杜黎明.武术散打教学与训练[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4.
  [4]居来提等.提高警校散打教学水平浅探[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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