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控制的必然性及对策分析


  [摘要] 不论是从委托代理的角度来进行解释或是根据决定组织制度结构的要素相对重要性来进行分析,经营者控制都是一种必然趋势。在提高企业决策科学性的同时,它也可能带来经理人员为了个人私利损害所有者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企业应该通过健全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以及完善的激励计划来对此加以控制。
  [关键词] 经营者控制 委托代理 治理结构
  
  “经营者控制”指的是作为执行者进入企业经济舞台的经理人员在受托组织企业经营过程中逐渐摆脱了法律或理论上的权力主体(通常是所有者)的控制,其权力触角从日常生产活动的具体指挥逐渐延伸到战略决策的制定,最后扩展到整个企业经营的组织,从而成为企业经营权力运行的实际主宰。不论是从现代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来理解,还是从组织的企业制度结构理论方面来考虑,“经营者控制”都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尤其是在知识经济下,经营者控制作为知识逻辑的体现必然会表现的越来越显著。
  一﹑委托代理理论的解释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企业是资本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签订的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通过提供合理的激励计划来实现代理人努力工作的目标。代理人的任务即利用专业的管理协调知识对企业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保证最终产品的实现以及企业的生存发展。这种合同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为了增加对环境的适应性,减少风险,必须授予代理人一定随机处置权。但是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具有不同的目标函数,前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或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后者则更看重个人报酬、社会地位﹑荣誉﹑影响力以及公司的规模扩张等,因此授权后很可能出现与委托人目标偏离的行为,必须予以监督,而代理人的特殊工作性质又使得这种监督极为困难。
  1.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与委托人相比,代理人具有十分明显的信息优势,代理人可以利用这种信息优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谋取个人利益。签约前,委托人就很难对代理人的经营能力做出精确的判断,代理人可能谎报自己的才能,出现逆向选择;签约后,代理人实际控制企业的日常管理,比委托人更为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又存在着一定道德风险。
  从理论上来说,企业经营决策可以分为战略决策与日常决策两大类,前者关乎企业的整体与未来,应该把握在企业法律上的产权主体即资本所有者手中,而后者主要涉及企业的局部和现在,应该将决策权授予代理人,凭借其专业管理技能根据企业具体运营情况进行运用。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由于资本所有者(通常表现为董事会和股东等组织形式)在实行战略决策权力时,所选择的方案以及对方案的进行评价背景资料都是由代理人给出,因此往往会在代理人的左右下做出其期待中的选择,也就使得代理人凭借信息优势实现了权力扩张,事实上超越了日常经营领域掌握了企业的战略决策权力。
  2.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困难
  授予代理人的随机处置权从理论上来说可以分别从事前和事后进行监督。但是由于企业经营所具有的复杂性,事前制定的权力使用原则不可能把所有可能情况都考虑进来,委托代理合同同样存在谈判﹑签约和实施的交易成本,不可能预见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也不可能对所有情况下双方的权力和责任都作出规定,合同是有缺陷的。而且,为了企业的灵活性,权力的使用原则也不应该规定的过于严格,因此事前监督是不完备的。而事后控制靠的是对权力使用的效果进行评价并加以奖惩,其前提是对代理人的努力程度进行准确度量,这一点几乎是无法实现的。一个正在沉思的经营者究竟是在考虑企业事务还是耽于个人心事,旁人很难得知,经营者知道自己是否尽了力,是否是在按所有者的利益谋划和决策,但所有者却不知道。因为不可观察,不可证实,或者,即使可以,成本也高到不可接受。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者只好将激励计划建立在可以观察的结果上面,通常的做法是根据企业的绩效状况来判断经营者的努力程度,但是企业的绩效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的努力也是值得质疑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好坏是经营者努力﹑历史因素﹑外部环境以及机遇等各种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好的业绩,可能是由于外部出现了好的机遇,并不一定就应该归咎于经营者能力不足或者工作不努力,而整个经济低迷的时候,单凭经营者的个人努力也是很难扭转颓势,因此单单根据经营业绩来评价经营者的努力程度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对于授予代理人的随机处置权的行使,不管是从事前还是从事后,都很难进行监督。
  二﹑经营者控制的弊端
  从某一程度来说,经营者控制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因为作为决策人的经营者拥有组织企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专门知识以及利用这些知识的能力,他们更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他们做出的决策具有充分的信息支持,有可能对市场做出快速反应,使经济效率得到提高。同时,一个经营者能够谋取多少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能赚多少利润,因此,经营者控制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但是经营者控制也存在着弊端,一般来说,经营者和所有者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和目标,利润是属于股东的,而为获取利润所作出努力的成本却是代理人的。因此,他们的效用函数与股东的效用函数是不同的。经营者有可能出现偷懒行为,甚至为了谋求个人私利而采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比如过分的在职消费﹑短期行为、盲目投资,甚至侵吞企业资产。企业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时,经营者控制现象就转变为经营者控制问题。
  在我国国有企业发生的国企经理们“化公为私”造成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以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和“圈钱”现象而损害广大股民的利益,这一切本质上就是企业的经营者控制问题。经营者控制在我国的民营企业中也同样存在,曾经红极一时的巨人集团在其发展后期出现的各省分公司经理私分贷款而加速公司瓦解就是一个典型例证。
  三、经营者控制的对策
  对于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由于他所具有的信息和知识优势,要想进行完全的控制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通过健全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以及完善的激励计划来予以最大程度的限制。
  1.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现代企业所实行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的权力分工与制约形成了企业内部的分权制衡机制,其目的实际上也就是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当经营者出现机会主义行为,代理成本过高时,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经营者进行撤换。为了保护股东利益,在董事会设立中要注意减少内部董事,增加独立董事。内部董事中还要充分保证有一定比例的有独立地位的非执行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的选择要考虑其独立性、专业性、互补性。
  2.健全外部监督制度
  除了内部规范的治理结构之外,股票市场﹑经理人市场以及信息披露制度也可以从外部对企业的经营者控制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和抑制。当经理的败德行为出现时,拥有少数股权的中小股东可以选择出售股票,以避免经营者控制对自己权益的进一步损害。股票的抛售会拉低股价,从而向外部市场发布企业经营不当的信号,不但会使得经营者遭遇信贷危机难题,而且也会增加公司被敌意收购或接管的机率,这一事件不仅会导致企业改组及原经营者的离职,而且对于经营者的职业声誉也会造成一定破坏。
  完备的外部经理人市场会进一步减少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一方面经理人市场使得企业所有者能够更为便利地寻找经营者的继任者,对现任者形成一定威慑力,同时经理人员的败德行为也会被经理人市场自动记忆,降低其声誉,减少其人力资本价值,这使得经营者以权谋私的机会成本大为增加。企业同时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监控制度,并聘请专业的外部审计师,对企业经营进行外部监控。
  3.确定合理的报酬和激励计划
  哈维茨创立的机制设计理论中提出“激励相容”的概念,即每个理性经济人都会有自利的一面,其个人行为会按自利的规则行动,如果能有一种制度安排,使行为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正好与企业实现集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这一制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对经营者的激励必须既考虑目前的短期效应,又兼顾将来的长期利益,除了固定的工资、福利等薪酬构成之外,还应该授予经营者一定剩余索取权,发放绩效奖金,或者经营者股票或是股票期权,这样就可以将经营者的利益和所有者联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激励相容。为了避免经营者凭借在位期间的种种特权做假账提高自己的股票变现值,应将期权计划分成在位行权和离位行权两部分,遏制经营者的短期主义行为,另一方面应该将期权计划的价值建立在净资产价值而不是股价的基础上,从而将股东利益和经营者的利益切实结合在一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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