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之培养探析


  【摘 要】法律思维方式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而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离不开法制教育。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职大学生在校期间经过几年的系统性法制学习,形成一定的社会大众的法律思维方式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关键词】高等教育 高职大学生 法律思维方式 法治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2)19-0053-02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价值目标和发展方向,更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如何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最为关键的是提高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公民之法律素质,形成以体现法治为主要价值的思维习惯和思维定式。对于专门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高职院校而言,在大学生群体进入职业社会之前,如何利用教育的优势,提高其相应的法律素质及法律思维能力,以顺应时代的要求,也就成为学校目前理应承担的基本任务之一。
  一 法律思维方式的界定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按照法律思维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法律思维方式是社会大众的法律思维方式,其思维主体为遵从法律行为规范的一般社会成员,它表现为社会大众的一种法律意识,它透露的是人们未经专门职业训练的一种法律价值观和法律判断力,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和一个国家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狭义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其思维主体为法律人,表现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共同具有的思维定式和思维模式的总和。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大众,法律人需经由专门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训练才能成就,他们分享着共同的知识背景、法言法语、思维方式、法律信仰和法律技能,他们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判断比普通人更为深刻和熟练。
  二 培养高职大学生(以下简称高职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必要性分析
  “法治实质上是一种思维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强调法律思维培养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约2600万,其中,高职生有近一半,也许有人要说,高职生毕业后一般不会从事法律工作,所以他们无须、甚至也不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毋庸置疑,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思维方式的养成,离不开长期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大量的法律实务的训练。对于高职生而言,我们不能希冀通过法制教育培养出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思维方式,但培养出社会大众的一种法律思维方式是可行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1.培养高职生法律思维方式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需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出了更为突出、更加紧迫的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健全的司法体制、完善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更需要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能够深入人心。2011年一位美籍华人大律师在扬州接受我国记者采访时说过,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但真正做到用法律思维方式来思考、分析和解决涉法性问题的美国人也不会超过30%。在我国这个数值可能只有百分之几,即使是法律人,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很难做到。有鉴于此,大学生在校期间经过几年的相对系统性法制学习,形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走上社会,起到一定的“蝴蝶效应”,才能使法治得以实现。反之,即使制定了非常完备的法律制度,就连大学生都不能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做不到法律思维优先,还是用道德的、经济的、政治的思维方式去优先思考、解决涉法性问题,法治只能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可见,通过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带动社会主体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职生的法治观念如何,能否按法律思维方式思考、分析和解决涉法性问题,将关系到我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依法治国必须学会法律思维”。
  2.培养高职生法律思维方式是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需要
  高职生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能够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能力的提高。第一,法律知识的掌握。即明确理解、掌握现行法律制度的体系、相关法的基本内容,特别是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权利及要求我们应履行的义务。第二,法律思维的能力。掌握法律思维的特点,遵循法律逻辑,以法律价值取向为指导、以合理的推理、论证为基础,解释、适用法律的能力。第三,解决争议的能力。即依据法律规定,合理预见事物发展规律、预防争议的发生于先,处理已发生争议于后,建立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
  3.培养高职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是健全其理想人格以适应现代法律生活的需要
  法律教育的目的是塑造高素质、优秀的公民人格。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已渗透到每个国民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这意味着现代人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法律人”,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法律生活方式。高职生作为社会中年轻的知识群体,必须适应社会的这种变化。高职生在校期间通过基本的法制学习,了解相关法的基本内容,了解自己的国家制度,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等,有助于他们进一步认识社会,以更好的方式和行为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以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行动参与国家事务,以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推动社会的发展,以期逐渐接近自己的社会理想,形成理想人格。当法律思维方式成为我们内在人格的必要组成部分时,我们将能更加理智和深刻地理解现代社会生活,看到复杂的人际关系可以通过具体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设定而加以量化和控制,知道复杂的社会纠纷可以通过健全而合理的法律程序机制和平、公正地加以解决。法律思维方式还能帮助大学生尽快地适应现代生活。在法治建设推进的过程中,法律已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以更加深入的方式介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原来以行政、经济等手段为主调控的领域,也逐步变为法律手段为主调控的领域,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样,在社会生活越来越法律化的情况下,高职生要从容面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就必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认识到法律是由价值理念、公平正义、原则、规范所构成的科学体系,认识到良好的法律思维和行为习惯是享受自由和幸福的前提,从而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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