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欣一:“老政协”的履职新路


  2016年已经是侯欣一第8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因此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他自称是个“老政协”。这位“老政协”今年56岁,是全国著名法律史学者,专注近现代司法史研究。目前担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当了8年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的许多建言都变成了现实,但他从来不敢居功。“很多事情都是大家持续不断推动的。不可能是哪一个人提了个建议,就解决了一个问题。”他对本刊记者说。多年的履职生涯使他愈发相信这一点。“法治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多少年、多少人努力的结果,需要一代代学者、一届届代表和委员不断推动。”
  “政协委员要在专业领域里说话”
  侯欣一愿意说自己是个“读书人”,喜欢静静的读书。但是,在全国政协的平台上,他满腔热情,从具体的问题入手建言献策。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家国情怀,常常不经意在侯欣一身上流露,使他成了一位敢言的政协委员。
  谈及全国政协委员这一身份,侯欣一坚持要在专业领域里说话,也一直这样要求自己。“我也算是一个‘老政协’了,还是有很多的感悟。”他认为,界别是政协的最大特点。政协委员不按界别说话,不按自己的专业说话,随便表态是非常不严肃的。“政协委员还要在适当的时机说话。”这也是他对自己的第二个基本要求。
  “作为政协委员履职,我个人有个技术性的做法,要适当的跟媒体合作”,侯欣一坦言,在当下社会,无论是政协委员还是学者,不跟媒体合作影响力无法扩大。通过媒体把声音放大,把关心的问题放到媒体上来讨论,会形成更大的力量。
  侯欣一对政协的作用有自己的看法,“从中国政协几十年来走过的历程来看,政协是个发展中的政治组织。它的职能等各方面一直在变化和发展,政协还有很大的
  空间”。
  1960年,侯欣一出生在辽宁锦西。父亲曾经是一名国民党军医,手术做得非常好,救治过不少普通群众。在“文革”中,他的父亲没有受到很大冲击。因为大家觉得侯大夫人很好,自觉保护了他。父亲的经历让侯欣一相信,只有拥有知识,才能服务社会,赢得尊重。
  上世纪60年代,国家开展大规模的“三线”建设,大批工人、干部和知识分子调到大西南、大西北工作。侯欣一9岁时随父母举家迁到陕西凤县。少年时代,侯欣一最佩服的人是民国时期的施洋大律师。1923年,汉口英国烟厂因无故开除女工引起工人罢工,共产党人施洋挺身为工人说理,与资本家作斗争,被广大平民称为“劳工律师”。于是,当一名伸张正义的法官,或者仗义执言的律师,成为侯欣一年少时的梦想。
  1976年,侯欣一高中毕业,作为知青到陕西武功县插队。艰苦的劳动中,他常常琢磨“文革”何以会发生,进而思考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为何多灾多难等问题。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侯欣一重新拾起书本,备战高考。1979年,他以高分考入西北大学历史系。虽然因为政审的原因,侯欣一没能进入梦想的法律系,但他只要一有时间,就自学法学课程。
  侯欣一回忆说,大学期间有两件事他印象至深。一件事是1980年公审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侯欣一记得,当时不管男女老幼,搬个板凳就挤在黑白电视机前,观看法庭审判的过程。“公审两个反革命集团,是改革开放以后很好的一次普法行动,法律的庄严在人们心中激起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侯欣一说。另一件事是读了一本书。1981年底,著名历史学家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在大陆出版。读过这本书后,侯欣一非常兴奋,惊叹原来历史还可以这样来写。本科毕业时,侯欣一借鉴瞿同祖的写法,以《唐代的婚姻法》为题作毕业论文。
  1983年,侯欣一大学毕业,报考了华东政法学院王绍棠先生的法制史专业研究生。尽管考试成绩合格,但由于名额有限最终没有被录取。幸运的是,王绍棠先生给西北政法学院的杨永华先生写了一封信,推荐侯欣一去任教。就这样,侯欣一走上了大学教学岗位,讲授中国法制史。
  作为学术前辈,杨永华先生的治学精神深深地影响了侯欣一。“文革”前,杨永华先生在北大法学院完成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毕业后辗转到西北政法学院任教。为了获取第一手资料,杨永华先生每天下课后,骑着自行车,带着饭盒,到陕西省档案馆查找、摘抄资料,直到档案馆关闭才离开。“做学问就当如此,系统地占有资料,熟悉文献;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并以科学的方法去阐释和解读。最重要的,是要热爱自己从事的学术事业,甘坐冷板凳。”侯欣一说。许多年过去了,他一直这样要求自己,也这样要求自己的学生。
  为什么选择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制度,作为最初的研究课题?侯欣一解释说,抗战时期的根据地,特别是陕甘宁边区根据地的司法制度,与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司法制度、司法理念之间有着诸多的联系。研究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制度,有助于对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理解。
  侯欣一坦言自己在学术上走得比较顺利。但是,在学术上他不是一个满足于现状的人。2000年,侯欣一从西北政法学院调到南开大学法学院任教,并担任副院长。他的研究范围也从根据地法律制度,扩展到近现代司法实践。“检讨过去是为了策励将来。”侯欣一希望通过研究中国近代司法制度的变迁,弄清楚一些困扰现实的问题,为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我为何建议设宪法日
  2013年初,侯欣一被推荐为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继续保有高层次的议政平台和为国家服务的机会。尽管已是连任,但名单一经公布,侯欣一就在琢磨,作为一名来自于法学教育领域的社科界政协委员在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自己应该提交一份什么样的提案,履行自己的职责?
  作为一名连任的全国政协委员,多年的经历和思考使他对人民政协组织形成了两点最基本的认识:政协是我们国家特有的政治组织,其职能是议政。但政协所“议”的对象应该是“政治”,即国是,而不是一般的国事;政协是目前中国各种政治组织中惟一按界别设置的,界别是政协的最大特点。其目的是通过这一政治组织把社会中客观存在的各界别的最根本利益和诉求真实表达出来,在此基础上大家协商和沟通,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现国家社会的整合。社科界的全国政协委员只有六七十位,来自法学界的则更少,因而自己有责任,也有义务把社科界的主流想法和诉求反映出来,做一个称职的委员。此外,从方法上讲,中国政协的现行体制决定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不是职业政治家,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时间、精力和视野都有局限,因而要想使自己所提的提案有价值,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量在专业领域里说话,不懂的坚决不说,该说的则必须要说。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建议国家设立“宪法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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