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素材积累与运用


  空巢老夫妇离世 拷问法律尊严
  中秋节本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但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法院老家属楼里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揪心”的事:2013年9月18日晚,一对空巢老夫妇被发现死在了出租屋里,遗体已经腐烂发臭。这对空巢老夫妇的离世再次给那些在外地工作的子女提了个醒:要常回家看看。
  据楼内居民王女士说:“这对老夫妇,男的有60多岁,瘫痪在床已经10多年了,一直都是靠老伴照顾,女的有50多岁,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去年4月,老两口被儿子送到这里,之后就很少见到有亲人来看望。房子是老夫妇的二儿子租的,老夫妇很少出门,也没有邻居知道他们叫什么。”
  2013年7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作为法律条款写了进去。关爱空巢老人除了要子女常回家看看外,还要定期陪老人去体检。心灵安慰和身体健康对空巢老人来说同样重要。
  多项解读
  1.探索问题的根源。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都喜欢到经济发达的城市工作、定居,许多子女进城就业,在外定居,同时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住房条件也有所改善,许多子女都倾向于与老人分开居住,造成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常回家看看”已经立法,我们要做的不是因为它是法律条文的规定而去看望父母,而是因为作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2.培养一种常回家看看的习惯。时下,老人与子女之间因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不同,代沟越来越大,共同语言越来越少,特别是在外工作的子女,这就使得老人尽管衣食无忧,精神上却十分孤寂和落寞。我们要培养一种常回家看看的习惯,弘扬中华民族的孝道美德——孝老爱亲。
  3.政府要担起养老重任。对于独居的空巢老人,政府应当有所作为。大量的“丁克”夫妇、失独夫妇,是根本没有儿女可以依靠的,就算那些拥有儿女的老人,也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要想让每一个老人老有所养,政府责无旁贷,而要做到这一点,在于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比如,兴建社区食堂,让老人不再为一日三餐劳心费神;兴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让老人老有所乐;引进社区保健医生,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道德问题法律化”是一种软暴力
  备受关注的《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13年9月24日出炉,这是南宁市首次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立法。其中明确规定:拒绝给老幼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意见稿一出,立即引来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争议,有支持者认为,公交立法是进步,该规定能规范乘客的乘车行为。而反对者则提出,不让座是道德问题,通过立法“强制”,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线,有点变味,可操作性不强。
  多项解读
  1.强制让座是一种惰性思维。拒绝给老幼让座将被赶下车,立这样明显不正当的法,以违法的方式对待不文明的行为,竟还有不少支持者,让人看到了法治建设还需要更多的努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道德问题,并不是遵守法律,而是违反法律。
  2.不要因立法使让座的美德变味。让座是一种美德,除了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以外,也是对个人道德素质的一种检验。是否履行道德责任,完全取决于个人的道德认识和精神境界。传播文明应该以文明的方式,而不能以不文明、违反法律的方式去对待不文明行为。
  “芙蓉姐姐”雕塑是艺术还是媚俗?
  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城市雕塑渐渐吸引了更多目光。据媒体报道,2013年9月26日,上海,“海南风情雕塑艺术展”亮相上海南京路五卅广场。此次雕塑展以海南岛的风土人情为主,展出海南雕塑家在不同时期创作的45组共计61件精美雕塑作品,其中就有类似清官海瑞、芙蓉姐姐这样的古今名人雕塑。该消息配发了多张“芙蓉姐姐”雕塑照片,照片中芙蓉姐姐摆出标志性的S造型,身穿短衫、牛仔裤,雕塑名为“不是浮云”,材质为玻璃钢。
  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众人的围观和争议。对于“芙蓉姐姐”雕塑同海瑞、冼星海等名人并肩而立的做法,有网友评论说:“为了吸引眼球,没有下限。搞不懂艺术到底表现的是美还是丑!”
  多项解读
  1.创意吸引眼球要有度。“芙蓉姐姐”再怎么媚俗我们都无可厚非,毕竟这是她的个人喜好问题,但是把她矫揉造作的造型做成雕塑,并冠以“艺术”之名,这一做法就值得商榷了。互联网时代注重的就是“眼球”经济,谁成功抓住了观众的“眼球”,谁的点击率就高,谁的知名度就大。但是,这也要掌握一种度,调侃而不亵渎,通俗而不恶俗,搞笑而不恶搞,风流而不下流,才能体现出艺术真正的魅力。
  2.雕塑应带给人美的享受。雕塑是造型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为美化城市或用于纪念意义而雕刻塑造、具有一定寓意、象征或象形的观赏物和纪念物。但毕竟是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应考虑是否能融入整体环境,能否为大众所接受,而不应只是满足某些人一时的猎奇欲。雕塑作品应弘扬社会中的真、善、美,具有一定鼓舞作用和纪念意义,雅俗共赏,才是雕塑艺术本身存在的意义。
  大学新生用电脑,不能简单禁止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学院大一新生周明(化名)在寝室使用电脑时,电脑被辅导员收走。在签署“十一把电脑带回家”的保证书后,他才被允许取回电脑。该校学工部表示,此举是希望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光电学院多位大一新生介绍,9月初,辅导员曾在军训前告知学生,大一上半年不许在寝室使用电脑,“当时的说法是怕我们影响成绩。”周明的一位任课教师表示知晓此事,但这位老师并不赞成学院限制新生使用电脑的做法。
  据北理工大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介绍,“不建议学生在入学时带电脑的规定已有几年,这样做是怕学生玩游戏耽误学习。”
  多项解读
  1.不能简单禁用。要让电脑在学生学习、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需要学校对学生使用电脑、文明上网的行为进行引导,不能一味地放任或是明令禁止。在大学新生带电脑上学这个事情上,学校听之任之,可能会出现过度使用电脑而荒废学业者;学校一禁了之,不顾学生的上网需求,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对于没有养成良好上网习惯的学生,学校须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锻炼他们自我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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