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立法中须保留习惯法


  摘要:“依法治国”是全中国人民的愿望,十八届四中全会又特别强调了我国必须实现“依法治国”,所以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就变得刻不容缓,可是想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真正的法治国家,我们就必须解决各少数民族的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存在的不协调问题。
  关键词:国家法;保留;习惯法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4-0264-01
  作者简介:骆丽,西南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就在为如何更好地治理民族自治地区做着各种努力。在今天这个强调法治的社会里,依法治理民族地区成为大势,但是我们是依民族地区各民族的习惯法进行治理还是依国家的统一法治理,这无论是在学术理论中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但就笔者的观点而言,我们要想真正的治理好民族地区,我们就必须保存各民族现存的部分习惯法,使这些地区的习惯法与国家法相融合,形成一套既能让老百姓接受又能在最大程度上符合法治理念的法律。
  一、运用习惯法解决纠纷成本低廉
  现在不少赞成保留习惯法的学者从经济成本这一块对我们必须保留习惯法进行了论证,这一角度是笔者十分赞同的。如今我国大部分民族自治地区都是处在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有的民族甚至还过着比较原始的生活,生活十分贫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理论是经过无数个先例证明的。所以在那样的生活之下,做任何事之前肯定都会进行成本和收益的对比。运用习惯法解决纠纷时,他们就近请族中德高望重的前辈前来评判便好,他们只需支付很少的成本便能使自己的“正义”得到伸张,而且这样得出的结果一般都是具有终局性的,能够得到遵循。而运用国家法去解决纠纷时,他们不但要支付高额的诉讼费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他们的“正义”可能还得不到伸张,得不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判决。如此一比较,那么运用习惯法不仅比国家法节约成本,而且预期利益和成功率也比运用国家法解决纠纷更高。那么他们就没有理由不选择习惯法去解决纠纷,国家如果强行要废除习惯法推行国家法,各民族人民在经济成本上就没办法接受。
  二、保留习惯法是民心所向
  各民族地区的习惯法是各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和劳作中逐渐形成的一套规范,习惯法的效力来源于人们对它的熟悉与信赖。各民族的习惯法有的是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的,有的是他们世世代代口耳相传传下来的,无论它是以哪种形式而存在的,它都已经深入各民族人民的骨髓,与他们血肉相连。再说,这些习惯法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各民族对本地区良好秩序的希望,能够真实地反映他们的诉求,相比于我们移植于西方的法治理念,这些习惯法更接地气,更能为他们所理解,也更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并且各少数民族的习惯法本来就是民族文化的表达形式,对这些习惯法表示尊重与认可是拉近国家与各民族距离的一种很好的方式,是打开各少数民族的心扉,增强他们与外界交往的一个很好的途径。所以保留习惯法是我们共同的诉求。
  三、和谐社会的需求
  中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我们面临着国内外的巨大压力,平稳的度过这一阶段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所以“和谐社会”这一主题顺势而出,它反映着我们对一个和平稳定的内外形势的追求。而我国是全世界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一个国家,实现了少数民族人民的安定团结,我们的“和谐社会”目标便实现了一半。而尊重他们的习惯法,将其与国家法结合一起治理民族地区对于实现这些地区的和谐稳定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实从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实现国家法制统一,但在广大的民族自治地区民族习惯法并没有绝迹,反而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使用,仍然是人们产生纠纷时定纷止争的利器。比如说四川凉山彝族的“死给”,藏族“董嘉哇”等等,这些都是现在得到深度研究的习惯法,这些习惯法在民族自治地区发挥着国家法至少在此时无法代替的作用,一旦我们贸然的禁止这些习惯法的使用,各民族又不能立刻接受国家的法律制度,那么很容易在这些地区造成法律真空,不利于民族自治区稳定发展。
  四、外国实例证实保留各民族习惯法的必要
  世界上许多国家与我国一样曾经或现在都存在是否保留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问题。澳大利亚,一个地广人稀的国家,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前,它的土著居民还遭受着压迫与欺凌。但六十年代之后,它的土著居民的权利渐渐开始受到尊重,“一体化政策”使土著居民有了保留自己民族特色和社会传统的权利。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给予土著居民自治权的同时吸收他们习惯法中与联邦政府法治理念相一致的部分,同时责令他们剔除那些原始的,有违人权保护的规定,给土著居民的人权、生存条件和传统文化给予极大地重视,还专门设立了土著事务部和一些专门性土著事务委员会以及全国土著大会,这样土著居民的政治权利等都得到了极大地提升。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这种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的态度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这也是澳大利亚政治社会稳定、经济高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反观一下意大利对其南蒂罗尔民族的治理,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不尊重少数民族的习惯法,强行将国家法施行于民族地区,我们不仅会引发社会动荡,甚至有可能会引发恐怖事件。
  [ 参 考 文 献 ]
  [1]吴莉婷,张邦铺.从成本收益分析探究凉山彝族习惯法延续的原因[J].法制博览,2014(中):57-58.
  [2]吴双.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现代化转型问题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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