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视野下的公共利益考量


  摘要:当前行政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对于行政法十分重要,它是行政法能够成为部门法的基础之一。在行政法中的公共利益,对公民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也对行政机关的具体权利说明进行了法律的明确规范。公共利益最主要的特征是公共性,主要是为了维护群众的集体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司法、行政等环节都重视公共利益的界定,保证公共利益在行政法的视野下得以实现。
  关键词:公共利益;行政法;行政机关;公共性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公共利益进行详细的界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法律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法律必须要有高度的稳定性和概括性,要求必须完善公共利益的界定。
  一.行政法视野下公共利益的概念和分类
  1、公共利益的概念
  公共利益,从字面上理解,可称之为公共的利益,简称公益。虽然自古以来国家的形式变化多样,对国家存在的理由也有不同的解释,但是毫无疑义,公共利益是国家存在的正当性理由。行政法,调整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公共利益概念是界定政府行为必要性的主要界限。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一般表现为此长彼消的关系,公共利益的实现通常以减损私人利益作为成本,或者说以限制或者剥夺某种公民权利作为代价。因此,宪法通常规定只有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的方式来界定公共利益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2、公共利益的分类
  公共利益一般分为三类。第一、把公共利益分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这两者没什么大的区别,主要是侧重点不同,国家利益是指满足国家的生存发展需要,国家利益范围较广,包括国际和国内的。社会利益是指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两者都是公共利益的一个概念。第二、公共利益分为一般公共利益和特殊的公共利益。一般公共利益主要指的是大众的利益,指的是公共团体的利益,特殊公共利益指的是特定地方或者国家范围内的利益。第三、公共利益分为立法公共利益、行政公共利益和司法公共利益。立法公共利益也称法定公共利益,行政公共利益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工作中的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影响,司法公共利益主要是指法院对公共利益的表现和确认。
  二、行政法视野下公共利益的特征
  1、合法合理性
  财产权是每个公民所拥有的基本权利,是他人不可侵犯的,只在在法律条件的允许下才能够对基本的权利进行限制和克减,所以必须是需要坚持法律原则的,也就是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
  2、公共受益性
  从各国的立行政实务来看,有很多国家对于公共利益之“公共性”上的理解都比较宽广,只要是国家建设的需要并且与一般性的社会福利事业相符合的,都认为是具有公共性的,比如国民的健康、教育、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公共福利、文物保护等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
  3、公平补偿性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追求公共利益的时候必然是需要代价的付出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就造成了公民权利的普遍牺牲(损害)或特别牺牲(损害)。在损害的同时就有救济的缠身,对特别的损害应该给与特别的救济,只有这样才真正符合社会公平主义的价值观。
  4、公开参与性
  利用公共利益为理由进行强制性的规划、征用等行政措施,会给公民的基本权利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就必须要在执行过程当中公开透明,依照法律来进行,保障和执行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参与决策权等程序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有效行使。
  5、权利制约性
  以公共利益为由强制克减和限制公民权利,容易造成政府人民之间的紧张关系,特别是在是在出现公共危机而行使行政紧急权力时更易于以公共利益之名越权和滥用公权力,故须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这是建设有限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
  6、权责统一性
  如果行使公权力后不承担责任,任何公权力掌控者都会滥用权力,故须完善相应的责任机制。
  三、行政法视野下维护公共利益的对策
  1、司法机关运用司法手段和程序来确保公共利益得以实现
  法院对于行政机关的法律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程序审理中,可以没有限制的进行审查,还不受行政机关解释的拘束。这要求司法机关尊重行政的权利,在公共利益没有一个具体界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通过自有裁量权和相关行政程序,来确定公共利益。
  2、立法机关应当运用立法的程序来确认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的界定主要是由人民群众来决定的,公共利益维护的主要是人民的利益,只哟人民自己知道,什么才是他们的共同利益。人民代表机关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因此,立法机关必须以立法的形式来设定公共利益的相关条款和规定。
  3、行政机关应该运用行政手段和程序来实现公共利益
  行政机关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将公共利益更加具体化,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行政机关应该严格控制行政程序的细节化,用正当的法律程序加以弥补。
  综上所述,公共利益为公民的确立设置了界限,还未行政机关设置了界限,公共利益是具有不确定性的,行政法的裁量范围很大,经常出现行政机关盗用公共利益名义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行政法应该着力于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维护公共利益。(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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