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独秀满庭芳


  巍巍钟山,威武雄壮,有形丰碑,浓缩史证。南京经济学院是江苏省重点大学,多年来,学校进行自身改革。在教育战线,独树一帜,展示风采。
  
  改革潮流孕育法律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这种时代特征,是一种转折,更是一种挑战,经济运行规律是客观需求,这就需要经济类学科大学培养出大量的经济法律人才。南京经济学院领导班子顺应改革潮流,利用自身的学科优势,1997年,在专业设置中增设经济法专业,培养既熟悉法律又了解经济的专门人才。这是该学院领导层采取的适应市场经济,拓宽社会服务领域,提高办学效益的一项得力措施。这一举措有助于促成经、管、法、工、文、理等学科的相互支撑、相互依托的格局,不仅对学院优化学科结构、增强发展后劲有益,而且对塑造学院学术氛围,扩大学生知识接触面和提供多渠道的专业知识背景也是大有裨益。众多学科综合交叉,建立更多专业支撑,建立高校规模效益较大的教育专业平台,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逐步进入法治社会,市场经济的多元化、规范化、法制化逐步显现,法学专业作为文科类和财经类的基础性专业课,恰逢其时的在市场需求与专业发展方面显示其时代的特征。5年前,该院建立的经济法学专业可以说是一项适应时代需求的强有力的重大举措。
  
  思路新颖呈现专业特色 
  
  法律系在申办专业之初,恰逢学院面临本科教学评估及学院针对未来发展的重新定位,因此它的申办为该院法学专业学术合理的发展途径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学科建设面临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如下办学思想:以教育思想和观念的转变为先导,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以教学为中心,强化综合素质教育;围绕发展适度、拓展规模和结构调整,并在专业方向上有所侧重,不断优化结构,逐步提高质量,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人才。为此,经济法专业在学院的学科定位是:依托学院其他学科的资源优势,适度规模发展,以适应性为主,专业方向侧重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培养既熟知法律又了解一般经济规律的高级专门人才。
  法律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曹克副教授和副主任马思萍副教授综合上述指导思想和学科定位,首先做好法律系专业上的基础性工作,着力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在发展问题上,要注意培养影响学生长远发展潜能的素质条件;在提高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同时,力求在专业建设上逐步发挥自身优势,并在动态的调整中求发展。2、在适应问题上,倡导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适应性:一是教师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对知识和能力结构方面所要求的转换与更新,从而不断完善和丰富自身的理论与实践能力;二是转变过去单纯的专业对口培养,促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基础扎实、专业面较宽、能力较强、素质较高,增强学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3、在培养目标上,强调各方面素质的有机结合。4、在发挥特色问题上,尽量利用学院相关学科整体的优势,适度增加经济类和管理类方面的课程比重,并在专业上有所侧重地进行训练。 
  为了适应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学院"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原则,系领导和全体教师尽可能地在人才培养上向如下方面努力:在拓宽专业面的前提下打好基础,在柔性的专业方向上培养适应能力,在整体优化上(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课程结构优化等)提高素质,为社会培养有适应力的专业人才。
  在这一点曹克主任体会最深。他认为,书记也好,系主任也好,关键要能营造一种学生的学术氛围,这种氛围对学生影响很大,潜移默化的工作,使学生受益匪浅,这几年来,两位系主任在教学、科研、培养人才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法律系沈木珠教授(中国中青年法学家之一)和南同茂教授,以及其他教师,竭忠尽智,求真务实,辛勤耕耘,业绩显著,为法律系的各项工作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健全年轻的师资学术队伍 
  
  法律系现设有法学基础理论、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和社会工作五个教研室,专职教师33人,其中本院兼职教授3人,专职教授2人(其中1人为全国中青年法学家),副教授10人,讲师14人;教师中博士6人,硕士15人;教师中的年龄结构呈年轻化。
  通过教学和科研等活动培养和锻炼教师,并以此推动专业建设工作。倡导在教学上讲究方法与效果,关注学生的评估,并以此作为一种发展性的评价指标认真对待,在年终评优中坚持重点导向教学和科研实绩,强化了教师的岗位和敬业意识;同时尽可能地帮助和鼓励教师从事科研活动,为教师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努力增强教师的科研主动性意识。这些年来,教师无论在教学科研,还是在指导教学实践和毕业论文等方面都做出了可喜的成绩。  
  
  独具一格的实践与论文指导
  
  教学实践环节和指导毕业论文是法律系教学工作的一大特色。他们充分认识到,教学实践和实习是法学专业学生尤其要加强的一项工作,在有关单位的支持下,逐步建立了一些定点实习单位,如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南京石城律师事务所等。由于学生实习主要是分散为主,因而实习的范围并不局限于上述单位。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学生在大三上学期进行专业实习,安排到许多司法部门实践。实习前进行组织动员,并提出实习提纲和相关要求,且由指导教师进行检查指导。实习结束后,每位同学递交一份实习报告,由指导教师具体评定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从2000年开始,法学(包括97、98级经济法专业)专业的学生在学院新修订的教学计划要求下,强化了学生实践环节。利用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机会,安排了课程实践,主要目的在于进入专业课教学之前,能够了解、接触和熟悉一下法律实践领域的各个环节的内容,为专业课的进一步学习打下基础。为此,他们对结合课程的实践进行了任务和内容上的安排,学生可针对课程实践计划自选主题,返校后填写"专业课程实践记录表"并存档。
  在大学四年级下学期安排学生进行为期6周的毕业实习,地点要求是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学生有意向的工作单位和有关的司法实践部门,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学生实习按实习计划和要求,尽量结合毕业论文选题方向进行,系里安排指导教师中途抽查和指导。实习结束后,根据学生递交的实习报告,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和实习日记评定成绩。
  为做好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系里成立了由系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参加的领导小组。由教研室老师反复讨论,给出毕业论文选题的参考方向,并充分尊重学生意见,最终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和写作提纲。指导老师在学生论文写作过程中给予必要的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经过答辩,由论文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共同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
  在围绕课程内容而展开的实践环节上,该系还结合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实践性的训练。模拟法庭有相应的开庭前准备,由专业教师提供程序上的指导,学生组织小组进行统一安排,并阶段性地聘请司法部门的专家点评,任课教师也可在此实验室利用录像设备等进行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
  
  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  
  
  法律系始终重视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学生的理想、道德、法纪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培养严守纪律,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优良作风,使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学生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写入党申请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90%以上,已入党的约占30%。
  法律系学生有着良好的学风,已经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使得该系的重要学习指标在全院各系中均属前列,其中CET-4通过率、计算机二级通过率均在全院同年级中排名第一或第二。
  在社会实践能力和学生自主科研意识方面,该系学生也表现出良好的态势。近5年来,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积极、撰写各类研究性论文,多人多次获奖。仅2001年就有11篇论文获学院大学生优秀论文奖。不仅如此,法律系97·1班、98·2班、992班在1999年、2001年、2002年分别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称号,3人被授予省级三好生和先进个人。2000年法律系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获江苏省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在驻宁城北高校大学生辩论赛上,法律系多名学生代表学院参赛,一举夺得冠军。
  目前,该系已有学生1000多人,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我们相信:南京经济学院法律系正以全新的办学理念,独特的教学管理模式,为我国培养出更多的市场经济需求的高级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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