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


  作为供港农产品主要来源地,广东省2015年年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禁止销售省内无适用作物的农药、禁止网上销售剧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农技推广部门参与农资经营,还首次提出农资产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追责和赔偿制度。广东省农业厅透露,2015年已立案处理农资违法案件1035宗。
  《意见》对农资监督的重点环节提出明确规定,除了“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外,还实行高度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禁售“域外仅适”农药。广东省农业厅总畜牧兽医师蔡树淦解释,“域外仅适”指不得销售本省无适用作物的农药,如广东就不得销售仅适用于棉花、苹果等作物的农药。
  此外,因为危险化学品在物流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泄漏,而且购买及防治对象难以监控和追溯,《意见》还首次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网上销售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蔡树淦称,为让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专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发,201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将禁止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农资经营活动。
  (资料来源:中国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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