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国锋与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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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开创和奠立,是一条艰难曲折的探索之路,也是一条循序渐进的成功之路。其中,华国锋作为主要领导人主政时期,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链条。
  一、对“四三”方案和第二次对外引进新开拓作出了批示
  文革时期,因动乱影响生产,加之棉花歉收,我国城乡居民的穿衣基本需求一直处于非常紧张状态。1971年夏季,毛泽东在杭州听身边服务员反映,为了购买一条“的确良”裤子,排队很长时间,饱尝“千辛万苦”。他问周恩来:为什么不能多生产一点?不要千辛万苦,百辛百苦行不行?周恩来说:我们没有这个技术,还不能生产。毛泽东又问:能不能买技术?周恩来说:当然可以。周恩来立即抓住这个机会,找李先念、余秋里,要他们研究办这件事。具体组织工作,落到华国锋头上。
  当时,华国锋从湖南刚调到中央工作,任国务院业务组副组长。国务院业务组是在文革前期为应付动乱、维持生产成立的,有李先念、李德生、纪登奎、余秋里、袁宝华等人。
  华国锋过去没有管过外贸工作,他边干边学,依托国家计委,组织了轻工业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商业部、外贸部会议,对引进进行了讨论和调查,多次听取汇报。根据他的意见和亲自修改,1972年1月16日,国家计委正式向国务院提出《关于进口成套化纤、化肥技术设备的报告》。
  报告首先提出这样做的必要性:“棉花播种面积扩大有限,要保持和逐步提高全国人民布匹的供应水平,适应工业、出口、援外需要,必须在发展化学纤维方面开拓新的领域,这是世界各国解决穿衣问题的共同趋势”;“1971年底,我国化学肥料生产能力2300万吨,当年产量只有1500万吨,平均每亩耕地化肥产量不足10公斤,每年还需要进口化肥600万吨”。报告分析可行性说:“我国一些地区有较多的天然气,有石油和油田气,有无烟块煤,在这些地区,通过新的原料路线,集中力量把化纤和化肥搞上去是有可能的。”“为了争取时间,掌握技术,加快我国化学纤维和化学肥料工业建设的步伐,求得一个较大的突破,并为今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拟向国外进口成套化纤、化肥设备和部分有关的关键设备。”
  报告建议引进化纤新技术成套设备4套、化肥设备2套,以及部分关键设备和材料,约需4亿美元。化纤方面,拟从法国、日本进口4套装置,约需2.7亿美元。化肥方面,在晋南建设用煤作原料的30万吨合成氨厂,同时加快全国正在建设的25个合成氨厂的进度,以及为改造、扩建老厂要进口的关键设备、部件和钢材,需要9000万美元。另外,进口生产合成材料的部分单机、材料,需外汇4000万美元。共计4亿美元。
  报告预测,这些设备投产后,一年可以生产化纤24万吨,约等于500万吨棉花,可织布40亿尺,相当于全国人均增加五六尺布;而耐用方面,比棉织品高几倍。可以生产化肥400万吨。报告还提出,应立即组织三个技术考察小组前往法国、英国、荷兰、意大利、瑞典、日本考察,看哪里的技术新、价格相宜,然后对外洽谈,争取在1972上半年谈妥,订立合同。
  1972年1月22日,华国锋和李先念、纪登奎联名向总理周恩来报送了国家计委报告。2月5日,经周恩来批示“拟同意”,呈报毛泽东。毛泽东圈阅批准了这个报告。
  其后,由华国锋、余秋里指示和布置,轻工业部和燃化部组成考察组,分别到西欧、日本考察,选择引进对象。经过两个月的考察,5月考察团给国务院写了考察情况和进口化纤设备安排方案的请示报告。第一批进口化纤、化肥设备的方案正式决定下来。
  引进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些先进设备放在哪里?当时,我国正在进行战备为中心的三线建设,重要的新设备都规定必须放在西南、西北地区,“靠山、分散、进洞”。连一些进口设备也被要求这样做。于是,出现了很荒诞的情况,从国外进口新技术设备,按照合同规定,外国技术人员应当负责安装、调试,但是三线地区是保密的,只能让他们在上海等大城市等待。国内技术人员遇到问题,跑到上海去询问,然后再跑回三线地区去安装,往返多次。外国专家对此十分不解,表示这样无法对设备质量负责。
  反映这些问题的简报送到了国家计委,又上报给华国锋。他经过认真考虑,又请示周恩来、李先念,做出决定,要轻工业部和国家建委、燃化部、交通部、水电部等组织工作组,到辽宁、上海、天津、四川实地考察厂址。经过预选和比较,最后确定一部分设备和企业放在大三线的四川,大部分放在沿海地区。上海市的建在金山县的金山卫,辽宁省的建在辽阳,天津市的建在北大港,四川省的建在长寿县。
  根据华国锋等领导人的意见,1972年11月7日,国家计委再次提出《关于进口成套化工设备的请示报告》,建议进口6亿美元的23套化工设备。这时,煤炭、石油、化工、机械、军工、水利、电力、交通、林业等其他工业部门,经过出国考察也相继提出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项目,引进范围不断扩大。周恩来认为,既然有这么好的机遇,事情就应该做大一点,指示国务院业务组和国家计委把这些项目合并起来,准备更大规模的引进方案。
  根据周恩来的指示,在1972年引进一系列项目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华国锋和国务院其他领导,通过国家计委召集有关部门对前一阶段和之后的对外引进项目做出了总结和统一规划,1973年1月5日,向国务院正式提交《关于增加设备进口、扩大经济交流的请示报告》。这个报告计划用外汇43亿美元,通称“四三方案”。经过讨论和修改,3月22日,国务院原则上批准了这个报告。后来又追加8.8亿美元,整个方案共计51.8亿美元。报告提出:拟在今后三五年内,集中进口一批成套设备和单机设备,争取在“五五”计划期间充分发挥作用。报告还提出了对外引进时应采取的6条重要原则:第一,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第二,学习与独创相结合。第三,有进有出,进出平衡。第四,新旧结合,节约外汇。第五,当前与长远兼顾。第六,进口设备大部分放在沿海,小部分放在内地。这些原则不仅是当时引进技术设备的指导方针,而且对以后乃至改革开放时期的对外开放,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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