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分布与创新影响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94个行业、6万余家企业经营的数据,尝试解释如下两个问题:一是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本身的规模分布及其演进的特殊性,二是创新等因素对于产业规模分布和成长的独特塑造作用。研究发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分布服从对数正态分布,向下偏离齐夫分布,中小企业构成了产业发展的主体,但大企业比较强势、处于支配地位;企业规模分布呈现先提高、后停滞状态,与传统产业存在较大差异,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问题尤为突出;创新在规模分布的塑造中起显著作用,进一步使得企业规模偏离齐夫分布,而政府补贴收入和企业进入则减缓了这一趋势。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规模分布;技术创新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3)11-0023-08
  对于产业发展状况而言,有一系列的维度和指标可以对其进行经济学刻画,其中既包括总产值、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和从业人数等总量指标,也包括企业规模分布、成长率分布等结构性维度,后者往往能够更为清晰地呈现出产业发展的特点、规律与阶段。本文通过对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分布及创新等影响因素的研究,探寻产业发展的水平与独特性,产业内部的动态变化以及不同因素对产业内企业规模分布与成长的塑造作用,并据此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文献综述
  1.企业规模分布的类型、经验证据及其经济学内涵
  企业规模分布是产业分析的核心命题和重要研究途径,综合之前企业规模分布的相关研究可以得出,分布类型主要包括对数正态分布和帕累托分布两类。具体而言,Gibrat最早提出了企业的对数正态分布,通过对法国的收入分布和制造业企业规模分布的研究发现,企业成长的随机过程导致企业规模近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且比较稳定[1]。其后众多的研究验证了这一观点,Cabral和Mata运用葡萄牙制造企业的全部数据,研究发现企业规模分布显著右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向对数正态分布演进[2]。Kaizoji等分析了1995—2003年跨国公司的数据,对日本企业和美国企业的规模分布进行比较,发现美国企业的规模分布近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而日本企业规模分布的上尾部分服从帕累托分布[3]
  如果考虑到新生企业的样本,帕累托分布比对数正态分布更充分地拟合现实状况。Pareto从大量具体的事实中发现,20%的人占有80%的社会财富,即著名的“二八定律”,收入大于等于某一临界值x的人数N与x的常数次幂成反比,即N=A/(x+b)θ,其中,θ是帕累托指数[4]。将帕累托分布应用到企业规模分布的领域,则意为分布的曲线是右偏的,帕累托指数也成为考察企业规模分布的指标。Simon和Bonini对美国企业500强的研究表明,企业规模分布(无论在一个产业内,还是在整个经济体内)都是高度右偏的,规模分布的上尾部分近似服从帕累托分布[5]。Ijiri和Simon基于美国制造业和采矿业的数据发现帕累托曲线不仅可以近似拟合企业规模的数据,而且可以拟合很多其它的经济和非经济的偏态分布[6]。Marsili采用荷兰1978—1998年制造业的数据,发现规模分布是高度右偏的,近似服从帕累托分布,如果伴随经济衰退,各类规模企业的流动性将会提高,导致帕累托分布的斜率更大[7]
  Zipf完善了帕累托分布的规律,以城市人口规模为指标对城市进行降序排列,发现发达国家的城市人口规模不仅服从帕累托分布,而且帕累托指数θ近似等于1[8],这一发现被称为“齐夫定律”。θ偏离1时,θ越小,企业规模分布越不均匀;θ越接近于1,则企业规模分布越均匀。Axtell研究发现美国纳税企业全体样本的企业规模均服从齐夫分布[9]。Fujiwara等运用45个欧洲国家的企业数据,发现企业规模分布的上尾部分服从齐夫分布[10]。Gabaix等对美国企业500强的研究表明其分布也服从齐夫分布[11]
  在国内的研究中,石建中运用2004—2007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数据,研究发现中国工业企业规模分布大体上服从对数正态分布[12]。杨其静等通过估计1999—2005年中国各省各年度工业企业规模分布的帕累托指数,发现中国各省的企业规模分布状态都普遍比较严重地偏离齐夫分布,即大型企业在各省占据显著的优势位置而中小企业发展不足[13]
  那么不同的企业规模分布,体现出的产业现实内涵是什么呢?一般而言,对数正态分布和帕累托分布都属于不均衡分布,在对数正态分布中,强调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大企业数量在行业中所占比重在10%以内,产业发展以中小企业为主导;在帕累托分布中,突出强调大企业的重要性,大企业数量在行业中所占比重超过20%,对产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同时,齐夫分布是帕累托分布的一种特殊形式,呈现出企业规模均匀分布的理想状态。齐夫分布的模型假设研究主体的成长是一个自然的随机过程,即只有在相对自然的环境中,规模不等的企业在数量和相对规模上才会表现出齐夫分布状态。Axtell[9]、Gabaix[11]、Luttmer等[14]指出在市场经济发达、政府管制较少的美国等发达国家,企业规模分布的帕累托指数近似等于1。与此相反,当政府管制较多、妨碍自由竞争的因素较多时,帕累托指数就会偏离1。因此,齐夫分布通常是推断市场是否是自由竞争的指标。然而,齐夫分布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特别是对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尚未完成的中国而言。
  2.影响企业规模分布的因素
  Schumpeter认为技术创新是市场结构的决定性因素,这一有关创新与企业规模的论述被归结为“熊彼特假说”,即独立的新型小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和主要组织形式,并终将过渡为大型一体化官僚型大企业[15]。Dasgupta和Stiglitz指出特定技术是企业规模分布的决定性因素[16]。Bottazzi等基于世界制药企业150强的研究发现,创新在实质上驱动着细分市场的演变,创新、模仿和新市场的持续开拓共同塑造了制药产业的市场结构长期演变[17]。Marsili使用荷兰制造企业数据发现技术因素影响着企业规模分布,技术能够使产业“自我组织”的特征发生改变[18]。在国内的研究中,施培公认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随企业规模的增大先呈上升趋势,后呈下降趋势,因而企业应保持适度规模以保证强大的创新能力[19]。马宁等使用960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数据,分析了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与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发现高新技术企业R&D强度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呈阶梯下降趋势,同时创新强度大体呈现“凸U”型分布,相当一部分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效率较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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