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防火墙,铲除腐败源|构筑社会安全防火墙的四个能力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改革发展大局,谋划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落实责任 巩固发展反腐倡廉局面
  各级党委、政府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党委抓惩防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按照自治区党委和纪委的部署,积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齐心协力抓惩防体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党委(党组)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2011年2月上旬,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对全区3个地级市、16个区直部门、2所高校和3家国有企业201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及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这是我区党政主要领导第10个年头亲自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加强监督 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各地各部门以加强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为重点,系统地推动了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大力开展“学《廉政准则》,促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塞上清风”系列廉政文化活动,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党委巡视工作,共对5个市、18个(县、区)、13个区直部门和2个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巡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项目的实施、大额度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纠风治理力度。认真解决一批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普遍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工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小金库”、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
  
  坚持创新 不断深化源头防腐工作
  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制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规23项,先后修订反腐倡廉制度2080项,废止644项,新建897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和政府采购以及药品“三统一”等制度。出台《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意见》,在全区开展纪检监察“十大亮点工作”评选活动。制定《关于在全区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在全区农村稳步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坚持分类指导,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机关,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在农村,大力实施“勤廉为民”工程,创建实施“勤廉为民”工程“五好”乡(镇)73个,“五好”村694个;在高校,组织开展“清风校园”建设;在企业,制定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行为;在社区,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活动。通过这些创新举措,有效地推动了惩防体系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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