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戏”同样有版权问题 革命样板戏

  老掉牙的东西放在新时代里,也能产生时髦的话题。最近,围绕八大革命样板戏之一《红色娘子军》剧本的版权一事,冯远征和妻子梁丹妮可谓操心不少,不仅在微博之中控诉中央芭蕾舞剧团侵犯岳父梁信《红色娘子军》剧本版权,而且还出席了事件说明会,声明要将此事诉诸法律。此事激起了不小的风浪。
  按理说,《红色娘子军》创作于文革之中,那个时代没有私权,只有公权,自然不会存在创作与使用的版权问题。从这个角度讲,冯远征夫妇好像显得有些拿“陈芝麻烂谷子”说事的嫌疑。但是,时代和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著作权法》已经颁布实施多年,版权问题已开始被整个社会所重视,版权问题应该被严肃对待。
  在这起事件之中,中芭作为一个国家级的表演团队,并未表现出对于版权应有的尊敬之意,更没有表现出对老艺术家的起码尊敬。事实上,中芭与梁信的协议自2003年就中止了,也就是说,从2003年之后,中芭就失去了《红色娘子军》的使用权。可直到现在,中芭依然上演《红色娘子军》。而且,中芭的态度很强硬,“要谈就找律师谈,或是找法院谈”。而作为老艺术家的后人,冯远征夫妇举起维权的牌子,也是理所应当。
  不可否认,中央芭蕾舞团是我国级别最高的芭蕾舞团,其专业造诣与艺术水准在国内首屈一指。但是,越是这样的大团队,越应该尊重版权。一者,既有公共财政撑腰,又有门票收入的中芭“不差钱”,有能力表达对老先生作品及版权的敬意;二者,只有中芭这样的高级表演团队表现出对《著作权法》的尊重,才能带动整个社会对于版权的保护意识。如其不然,版权作为一种私有权利就永远也无法被提到应有的高度。
  《著作权法》已经颁布实施了22年,期间也经历过两次修订,现在正在经历着第三次修订,但是,《著作权法》之中对于著作权人权利尊重的观念并没有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知识产权被随意侵犯和践踏的现象并不少见。造成这样的现象,既有侵权一方无视法律的问题,也有被侵权一方权利维护意识不到位的问题。事实上,只有当我们每一人都能行使手中的权利,该较真时必须要较真,才有可能会倒逼出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应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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