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工程_水管体制改革后黄河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摘要】2005年,水管体制改革实现了管理和养护分离、事业和企业分离,这对工程管理养护来说是一个大好的机遇,同时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运行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尚需加以认真研究并抓紧解决。
  【关键词】水管体制改革;工程管理;问题与对策
  一、中牟河务局工程概况
  1、堤防工程:中牟河务局所辖堤防全长39.282km,其中平工段长20.98km,堤顶宽度12m,堤防硬化堤顶道路路面宽度6m,路面结构为沥青路面。背河堤身高8~10m,堤坡为1:2~1:3,淤背区为100m宽,临河护堤地宽10-50m,背河护堤地宽5-18m,堤身土质三类土,堤顶及两边堤坡建有排水沟。堤顶附属工程:堤顶行道林为堤顶两侧各种植一行风景树,38+500以上堤肩种植有花草,堤顶两侧各设置一条纵向排水沟。临背河堤坡上种葛芭草防冲,堤坡上每隔100m设置1条横向排水沟,管护基地每隔10km左右设置一处。
  2、河道工程:中牟河务局所辖险工段长18.302km,辖区内有杨桥、万滩、赵口、九堡四处险工和赵口、九堡两处控导,一处韦滩灌注桩护滩工程,一处太平庄防洪坝,其中丁坝185道、垛21道、护岸98段、联坝86道共计390道(段)单位工程。险工坝顶高程低于相应堤顶1m;坦石顶宽1m,外边坡1:1.5、内边坡1:1.3;根石台台顶与2000年水平年相应3000m3/s流量的水平,台顶宽2m;险工根石坡1:1.5,设有备防石。
  二、水管体制改革后运行情况
  1、建立起了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新的运行机制
  2005年作为黄委第一批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中牟局率先实行了水管体制改革,实现了管理单位、维修养护单位和施工企业在人员、机构和资产等方面的彻底分离,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改变了以往基层单位集修、防、管、营于一体的管理模式,为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水利工程管理良性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
  按照上级对工程管理工作的规定、标准,我局相继制订了《中牟局运行观测绩效考核办法》、《工程维修养护绩效考核办法》、《工程养护标准与评分办法》等制度。水管单位通过与养护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合同,落实工程维修养护任务,组织各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实施,使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有了制度保障。
  2、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有了保障,工程面貌得到很大改善
  水管体制改革后,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都纳入了国家财政预算,经费渠道畅通,额度有了大幅度提高。有了资金保障,水管单位组织实施了路缘石与排水槽中间硬化、整修堤坡、加固根石、绿化美化工程、维修堤顶道路坑槽修补等项目,堤顶标准化全线贯通,工程面貌有了很大变化,实现了堤防、河道工程的美化、靓化。
  三、存在问题
  1、新的运行机制亟需完善
  水管体制改革时,由市局组建维修养护公司,县局成立养护分公司。新的工程管理运行机制虽然已经开始运转,水管单位与养护公司的关系不够理顺,在维修养护队伍选择上,由于尚未形成竞争机制,养护公司实际上垄断了本市局的维修养护市场,当养护公司不认真履行合同,不听从业主的工作安排时,水管单位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手段,严重影响了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养护公司机械设备严重匮乏
  水管体制改革后,养护公司作为新组建单位,没有开办费,注册资本金多为陈旧的房产、设备折资,流动资金匮乏。改革后分到的设备老化严重,施工作业的机械化程度很低,职工仍靠铁锨、镰刀、和半机械化的小型割草机作业,操作手段落后,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养护队员承担的任务远远超过了劳动定额的规定,节假日坚持上堤仍完成不了任务,养护职工苦不堪言。对于一些技术难度高、工程量集中的维修养护项目,经常出现维修养护公司干不了,另行安排又不合法的窘迫局面。
  3、工程超期服役造成维修养护成本增加
  中牟辖区堤顶道路大部分是1999年~2002年期间修建,为了防汛抢险的需要,由国家投资将我局39.282km长堤顶道路参照国标3级道路标准进行了沥青混凝土硬化,设计道路顶宽6m,使用期限10年。目前,大部分地段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目前,工程道路坑槽多、龟裂严重,维修效果不明显,急需进行全面改建。
  4、基层工程管理办公机具及人员不足
  由于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以中牟河务局为例,水管体制改革结束时工程管理科13人,由于工作调动、干部交流目前仅剩5人,缺岗8人,为了工作的开展,县局协调从所属企业借调3人,现有人员8人,微机7套,人员少办公机具不够,在实行无纸化办公的今天给实际工作带来了困难。工程管理工作突发事多,工作繁琐,人员的不足造成职工5+2(常年没有星期天)、白加黑工作(晚上加班是经常性的),职工身体受到影响。
  5、抢险经费严重不足
  按照上级要求,“中小洪水”抢险费用在维修养护经费根石加固项目中解决。而近几年由于实施调水调沙,出现一般险情和较大险情较多,抢险石料、机械人工等投入大,抢险经费缺额很大。
  四、建议与对策
  1、加强合同管理,增强企业意识
  养护公司毕竟是企业,所以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工程养护人员的企业意识。严格按照《合同法》和省局印发的合同文本要求,认真签订工程维修养护合同。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工程量和工作量的确认、合同结算、验收等工作,并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坚持按月考核和验收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强化维修养护合同的规范化管理。
  2、成立专业机动抢险队,提高工程养护机械化水平
  为保证在不同量级洪水条件下,工程运行观测和防汛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将机动抢险队从运行观测科中剥离出来,独立组建机动抢险队:管养分离后的富余人员,可成立专业机动抢险队,专职从事防洪抢险工作,实行“专岗专责”,并补充大型抢险设备,拨付正常的机械维修经费,以便其能够全身心投入技术训练和险情抢护。
  随着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的日趋完善,工程管理养护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暴露出的一些问题,要积极研究,认真解决,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新思路,全面提高工程管理养护整体水平,使之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的道路,达到“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伟大目标,使黄河最大限度地造福于中华民族,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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