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风险管理的一点思考: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知识点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6-000-01  摘 要 文章从信用担保机构在目前中国国情、担保项目组合、协调银保风险共担关系、信用担保机构在实践中注意反担保及个人银行卡现金流等操作方法及个人信用担保公司工作的经验等几个层面分析得出,增强规模实力、均衡银担风险共担关系、重视反担保、注重公司的现金流审查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升信用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基础,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信用担保 规模 风险管理
  一、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与风险管理能力问题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国家制定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制度之一。我国现阶段中、小、微企业管理水平较低,规模小,可以提供的符合银行要求的用于抵押的不动产就更少了,再加上财务制度及各种管理制度不健全,而我国现阶段的银行为国有或国有控股,并且国家对银行利率的严格监管,使银行不愿意为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单笔业务收益低的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低利率的情况下给予支持(收益与风险永远成正比)又由于银行都是国有背景使得银行管理者不愿意冒险给予风险较大的小、微企业足够的支持;从而担保公司在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就凸显出来;故担保公司对中、小、微企业的重要作用在我国会长期存在,从存在的价值来看,信用担保机构弥补了中小企业担保品欠缺或不足,增强中小企业信用,增强银行融资意愿。
  二、增强规模实力
  (一)反担保措施的局限性
  信用担保机构控制风险的常用手段是反担保措施的设置,但能够提供充足反担保的企业往往不需要担保就可从银行获得贷款,而无法满足银行抵押要求的企业也常常难以提供充足可靠的反担保。
  (二)信用担保机构的目标客户分析
  从外部投资者的角度,以投资潜在价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关系,可将投资对象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有市场、有前景、有效益,有信用的企业,这类企业的实际投资价值和显在投资价值均大于零,其投资价值已为社会所认可,商业性金融机构乐意对其提供支持,不需要信用担保机构的参与,此处称之为显在优质企业。第二类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无市场,技术老化或被淘汰,不讲信用的投资黑洞,此处称之为劣质企业。第三类是信息不对称以及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暂时性困难,其投资价值未被商业性金融机构所发现,但经过外部的支持帮助(包括注入资金)后,仍旧可以恢复生机与活力,并能够发展壮大的企业。
  (三)信用担保的风险甄别和控制功能
  概括起来,信用的作用有三方面,一是通过其承担部分贷款风险而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增强银行贷款信心(即风险转移作用);二是通过其调查分析和审查,将潜在优质企业筛选出来;三是通过监控和辅导帮助,提高企业成功的概率,起到风险控制作用。
  (四)大数法则是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及规模要求
  除了主动地进行风险甄别、风险控制以外,担保机构还要采取一种被动的风险管理手段。
  担保机构增加担保件数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增加担保机构自身资金规模,从而可在单位担保额度下,增加担保件数,限制单笔担保金额;二是减少单位担保额度,其手段又包括:再担保,扩大担保放大倍数,降低担保责任比例。显然,第二种方法的潜力十分有限。
  此外,过小的规模难以进行大规模的市场宣传和营销,从而影响信用担保机构的知名度和信誉,进而影响客户来源和市场形象。
  三、均衡银担风险共担关系:担保机构的信用及市场势力要求
  国内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关系不正常已成为担保机构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一方面银行对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兴趣不大,部分银行对由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中小企业仍旧提出苛刻条件;另一方面,银行在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中不遵从风险共担的原则,将全部风险都转嫁给信用担保机构。
  这种情况实际还是担保机构的信用与市场势力在起作用。首先, 担保机构自身的信用是其对外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由于国内监管制度不完善,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要求较低, 加之一些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质量不高,导致信用担保机构小而分散,使得银行对于作为保证人的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偿债能力并不十分看好,加之时而出现的一些信用担保机构倒闭事件,更加剧了银行对信用担保机构信用的担忧。因而,国外通行的5~10倍的担保放大倍数在国内就很难得到商业银行的认同。
  四、注重经营现金流的审查
  我们了解一个企业最主要的途径是审查财务报表,由于小微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我国对中小企业在审计、税收等的管理不到位,这导致了我们从公司的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纳税证明等难以了解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实际上很多企业都经营较好、有发展前途,正是信用担保公司的潜在客户。
  五、反担保有局限性但反担保在信用担保中的作用依然突出
  银行对抵押率有严格的限制,这给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较大的限制;如果担保公司介入,物业抵押给担保公司不但放大了银行贷款的金额,同时也降低了担保公司的风险;说到反担保人们一般想到的是不动产的抵押,事实上反担保的设置也有信用反担保、实际操作中用到了委托处置权公正、对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强制执行公正、动产抵质押、仓单、股份、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财务监控,项目收购与回购等等方法。
  六、结论与建议
  增强规模实力增强自身信用、均衡银担风险共担关系、注重公司的现金流审查、重视反担保。
  (1)明确担保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定单个信用担保机构的最低资本规模,要求新设立的担保机构必须满足。同时对担保机构的代偿、赔付、不良资产占比规定最高比例。
  (2)对现行不满足最低注册资本的信用担保公司,政府通过资本补充、增资扩股等形式补充资本金,或通过垂直、横向整合,私募或海内外上市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和渠道。
  (3)尽快成立国家级再担保机构,完善省级再担保机构,以分散单个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
  (4)鼓励银保合作。
  (5)加强对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担保公司在架构设计上要聘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在财务及法律工作者担任审查员、法律专员及风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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