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迹秘诀|发际线费用

  在演艺界,拿自己不当人,当什么东西一样“包装”、“推销”的风气前几年很盛行。能否得到某公司的“包装”和“推销”,是一个艺人身价的标志。那情形,有点像姑娘待字闺中、待价而沽,如果到了一定年龄还嫁不出去,是不免尴尬的。
  这两年情形有所改变,起码“包装”、“推销”的说法不那么大行其道了,不知是同样的话说多了腻歪,还是艺人的“主体意识”有所觉醒?
  旧话虽然不说了,但宣传自己、扩大影响、多赚钞票的努力却从未停止,只是角度更新颖、创意更险怪,方式更多样了。
  一曰“永葆青春法”。此法不论男女,一概通用。大凡在艺坛小有名气、水平一时半会儿又提不上去的主儿,都特别善于使用此法。具体要领,在于隐瞒年龄,虚报生辰,“今年二十,明年十八”,务求维护“青春偶像”的纯洁形象。至于和导演、同行的关系,不妨若即若离,让人人觉得可能,又人人吃不到天鹅肉。“永不结婚”,一有婚姻传闻,立马出来辟谣,称与某某不过是一般朋友关系,虽然出双入对,但还没有谈婚论嫁。实在憋闷了咋办?不妨参考港台三流明星的做法,寻一特别富于献身精神的传统女子金屋藏娇、繁衍后代,表面上依然维持单身贵族的良好形象。实际上“革命、生产”两不误,既维护了“青春偶像”的形象,又满足了自己的某种要求,还使追星族们怀有足够的性幻想,不是三全其美的好事吗?
  二曰“自贱贱人”法。此法的突出特点,在于突破传统文化的局限,君子分手,要吐恶言!你肆无忌惮信口“自白”,我也心有不甘“不得不说”,你敢大谈“巫山云雨”,我就猛吹“被翻红浪”。好在都是过来人,又常在演艺圈打滚儿,谁还没有点儿生活?如此一来二去,总能弄出轰动效应,老百姓本来就闷得慌,巴不得看热闹、起哄架秧子。他说是你先敲了他的门,你说是他先上了你的床。到底谁敲谁的门,谁上谁的床,小报记者最关心的不就是这点儿事儿嘛。抓住这些诱人热点制造悬念,观众就会像咬了钩的鱼儿一样,乖乖地被明星甩来甩去。
  三曰“丢人法”。请千万别误会,我不敢说明星丢人现眼,我不是那意思。所谓“丢人法”,是说在影视作品拍完以后,或在某张CD制成之时,忽然将女主角、男歌手之类“丢失”。然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新闻媒体,发起寻人攻势——当然,所“丢”之人不能一找就到,务使寻人高潮一浪高过一浪,叫地球人都知道某某电影“丢人”啦!某某歌星失踪了!在此期间,最难耐的当然是被“丢”的男女明星(通常是女明星)。您想,平时在聚光灯下热闹惯了,一下子要被“雪藏”三两个月,那是够寂寞的。怎么办?有条件的剧组可以考虑暂时安排女明星去夏威夷、佛罗伦萨等地观光旅游,反正都是国家的钱,不花白不花。
  四曰“出家法”。此法适合于内心较为沉静的艺人,要适时从什么“坛”啊、“圈”啊的退出一阵子,或到名山大川旅行,或躲到某处乡间别墅养精蓄锐。在偶尔与小报记者的接触中,不妨隐约透露一点儿归隐之意,不必细说,说多了反而俗了。好在小报记者一般都机灵得跟猴儿似的,您只要叹息一声,人家就知道您已看破红尘;您只需把头发剪短,人家就能猜出您有削发为尼之意。剩下的事您就尽管保持沉默,不置可否,任人评说。这期间,千万别闲着,后娘打孩子——暗中使劲儿。瞅准机会,推出那么几张不佛不道不基督的唱片,“先锋派”乐评人自然会听出其中的“宗教意味”,您跟唱片公司的合同不就齐活了吗!
  五曰“认契爷契娘法”。何为“契爷、契娘”?用咱北方话说就是干爹、干妈。此法源于领风气之先的港台、广东一带,正以强劲的势头北上,大有不可阻挡之势。个别年轻艺员无意于“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他们要尽快脱贫,尽快出人头地,怎么办?就得找阔佬、富婆认契爷契娘,然后较着劲儿地比阔摆谱儿,谁的谱儿大谁有面子。你的契爷不是送了条“牛绳”般粗的金项链吗?我的契娘就给了只“算盘珠”样的大戒指。你的契爷来看戏不摆上了二十个花篮吗?我的契娘干脆用大额纸币扎一个银盘给我。你的契爷不是给你买了汽车吗?我的契娘就给我置别墅。看看到底谁更阔!
  以上五法,系本人在“初级阶段”的初步研究成果,不妥之处请“坛”上高手、“圈”内名流斧正。
  【以上三篇作品选自朱铁志著《沉入人海》商务    印书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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