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考试真题 社会工作者对流浪儿童校助保护的介入

  摘 要:孩子是未来的希望,他们的成长经历预示着他们的幸福和成就,更加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重任。然而我国每年约有15万流浪儿童的现状却让我们触目惊心;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助人者,应当承担救助、保护、教育、服务流浪儿童的责任。�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流浪儿童;救助;保护��
  
  收稿日期:2007―12―10�
  作者简介:马亚静(1977―),女,河北省定州人,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研究方向:社会问题、学校社会工作。
  
  我国对流浪儿童的定义为:18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的人。18岁之前正是孩子长身体、受教育、完善人格心理的特殊阶段,可对流浪儿童来说,这样美好的时光却是在救助站“救助――遣送”的循环模式中流逝。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助人者,应当承担起救助、保护、教育、服务流浪儿童的重任。�
  
   一、机构救助流浪儿童的局限性�
  
  自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来,政府及下属机构在落实政策救助保护流浪儿童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流浪儿童的长远发展来看,政府救助也暴露出一些弊端。�
  第一,我国一直是“大政府,小社会”的管理模式,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几乎包揽一切工作,这不但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财政负担,也影响了一些民间机构和慈善组织的作用和社会资源的充分发挥。�
  第二,政府机构在救助保护流浪儿童方面只能遵循比较刻板的救助制度和模式,采取的措施比较单一,不利于对不同的流浪儿童进行个别教育和服务。�
  第三,政府在救助保护流浪儿童时,大都只是注重流浪儿童的基本生活需要,忽视或无力满足流浪儿童心理和情感上的需要。�
  第四,由于流浪儿童的家庭及社区环境不能得到根本改善,因此在送流浪儿童返家后,他们的生活及教育需要仍得不到满足,从而开始重复流浪,导致救助成本高,但救助成效低。�
  
   二、社会工作者介入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优势�
  
  社会工作者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机构、家庭、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在救助流浪儿童这类弱势群体方面,社会工作者有着重要作用和专业优势。�
  (一)“以人为本”、“利他主义”的价值理念�
   “以人为本”、“利他主义”是社会工作者所抱持的基本价值,这一专业价值在流浪儿童的救助中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大部分的流浪儿童来自有问题的家庭,如父母离异或者去世、家庭暴力、被虐待、遗弃等,他们长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关爱,很多人被迫走上街头。对流浪少年儿童的教育,必须实施“情感补足”,即营造“爱”的环境,用帮助、关怀、爱护使他们感受到温暖,与他人建立起信任联系。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价值是尊重个性、承认人的价值和独特性,认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值得关怀与帮助。这一理念使其能够对流浪儿童做到“同理”、“尊重”、“接纳”,从而打开他们封闭的心灵,唤醒他们对爱的感受和对幸福的体验,重新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助人自助”的工作原则�
  流浪儿童在体能、智力、情绪和社交等方面都是在不断发展的,其需求也是多方面的,而目前机构的救助更多地注重对流浪儿童物质上基本需求的满足,只能做到短期的救助和保护。用发展的观点来看,这不利于流浪儿童的自身能力建设。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原则是“助人自助”,即为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同时又不是机械地助人,不是把受助者看成被动的接受者,而是把助人当作一个社会互动系统,了解受助人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挖掘其自身解决问题的潜能,帮助其恢复社会生活的能力。这一原则兼顾了“治标”与“治本”两个方面,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科学的助人方法�
  社会工作者在信守其专业价值与理念的同时,还特别重视助人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社会工作者都接受过社会服务的专业教育和训练,具备科学的助人理念,掌握了人际关系学、社会学、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的相关知识,拥有一套专业的助人方法和技巧,遵循科学的步骤和程序进行工作,并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能够对不同类型或有不同需要的流浪儿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从而找到解决问题、有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最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通过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区工作三大直接服务方法帮助流浪儿童正确对待困境、努力克服困难,同时调动、整合社会资源,改善受助者环境,从而保证服务的长期效果,切实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三、社会工作者在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的具体工作�
  
  (一)注重社会调查,积极寻找流浪儿童�
  由于有些流浪儿童因年幼、智力残障、患有重病等原因无能力求助;有些流浪儿童受成年人的控制并被当作赚钱工具,身不由己,不能求助;还有些流浪儿童对成人世界持有恐惧、怀疑和敌视的态度,不敢或不愿求助。对此,社会工作者要发挥主动作用,寻找这些流浪儿童,并进行不间断有规律的接触,深入他们中间去探索他们的心理,了解他们的需要,利用人际交往的知识和技术与他们起建立专业关系,进行心灵和情感上的沟通,做好思想工作,并及时将了解的情况和建议在第一时间反馈给政府的救助机构,来使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救助效果。�
  (二)介入救助机构,加强对流浪儿童的心理干预�
  社会工作者可介入救助站或救助中心,通过实施个案工作与团体工作加强对流浪儿童的心理干预。在对流浪儿童进行个案会谈时,主要涉及流浪经历、家庭情况、学校、社会认同感及对本机构的认识和未来打算等方面。工作者应尽量避免第一次访谈就去询问流浪儿童的家庭状况和流浪经历,而是抱着和那些孩子交朋友的心态与他们交流,以兴趣为切入点,寻找共同话题。在个案访谈资料的基础上,社会工作者通过了解每个孩子的家庭状况、生活经历和心理轨迹,对每个孩子的品德状况、心理状况的进行了评估,“一人一策、有的放矢”地提出矫治的意见,并进行“一对一”的个案辅导。�
  (三)建立社会工作站,实施专业治疗�
  社会工作者还可以通过建立社会工作站救助和保护流浪儿童。社会工作站是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成立的服务机构,但它不是终极的救助保护机构,而只是救助和保护工作中的一个“中转站”,它中转的一个方向是“类家庭”,另一个方向就是流浪儿童真正的家庭或愿意收养他们的家庭。进入社会工作站的流浪儿童应该是那些屡帮屡犯、重复流浪的儿童以及暂时极不情愿被遣送回家的流浪儿童。对于这些流浪儿童,我们需要提供短期的专业服务。�
  (四)提供家庭维系服务�
  家庭的和谐稳定是预防儿童流浪的关键因素。社会工作者提供的家庭维系服务旨在从对儿童个体的服务转变成为对儿童所处环境家庭的服务。具体包括:�
  1.提供在宅服务。社会工作者可以观察到案主家庭的自然情景,有助于社会工作者准确评估流浪儿童遭遇危机的可能性(如儿童虐待、亲子冲突等),并了解家庭本身或衍生的危机因素。在宅服务还增加了向家庭成员传授管教技巧的机会,社会工作者在与家庭的日常接触中,有效掌握“可教育的机会”,例如当父母对孩子进行不适当的管教时,工作者可以提供不同的管教策略,增加父母的教育子女的技能。�
  2.多元干预。积极性家庭维系的服务可能会同时应对多种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在每次家庭访问中发现最严重的危机因素,并进行诊断,提出可能干预的方法、策略并提供实质服务,教授减少冲突的技巧,减少家庭因危机而造成的伤害。�
  3.短期介入危机。积极性家庭维系服务强调短期介入危机观点,一方面因为家庭关系快速变化过程中往往有多种转机,另一方面危机家庭都有求助社会工作服务的动机,以避免儿童再次离家出走等。所以积极性家庭维系服务一般是要求社会工作者在30天内作出有效的干预。�
  4.注重预防和倡导政策。我们需要一个综合的家庭政策,整合个别及零碎的社会服务方案和干预方式,将儿童留在原生家庭,以提供专业的服务方式满足个人的需求,提升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品质,并建设一个有助于个人成长与发展的健康社会。�
  社会工作是一个用爱心帮助他人,以生命影响生命的崇高职业,在救助和保护流浪儿童方面,社会工作者本着“助人自助”的理念,用科学的专业知识和感情的投入去抚平流浪儿童的心灵创伤,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引导他们走向全新的生活,从而在救助保护流浪儿童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
  
  参考文献:�
  [1]孙莹. 儿童流浪行为分析及其干预策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5(6).�
  [2]李志君. 社会工作者在救助和保护流浪少年儿童工作中的作用.石家庄学院学报,2005年9月,第7卷,第 5期.�
  [3]方山民.积极性家庭维系服务.扬智文化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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