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官僚制理论对我国的行政改革指导意义 官僚制理论

  摘要:官僚制从诞生以来,一直在各国行政管理领域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和影响,为现代社会的组织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我们应该对官僚制理论进行扬弃,对其合理的内容,应该正确的借鉴、学习;而对官僚制理论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要进行改革,从而推动中国的行政改革。
  关键词:官僚制;行政改革;政府
  中图分类号:D296.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8(C)-0028-01
  
  在中国,提到官僚制,就会出现这样两种情况:一种是把它与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滥用职权、等严重的官僚主义联系在一起,并加以指责;另一种则认为它是工业社会时代的产物,在全球化、信息化和市场化的后工业社会的今天,它已走到了历史的尽头,应丢弃到历史的垃圾堆中。对于第一种看法,在这里只能说它错误因为至少说明持有这种态度的人们没有真正地了解什么是官僚制和官僚主义,而把两者本质的东西混为一谈。但对于第二种认识来说,现实果真如此吗?要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还是应当从官僚制的基本内涵谈起。
  一、官僚制理论
  马克斯•韦伯根据权威合法化的方式对不同组织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总结,提出了系统化的理性官僚制理论,奠定了现代组织理论基础。他所说的理性官僚制理论是建立在合法型统治理论的基础之上的。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马克斯•韦伯所设计的官僚制是建立在整个社会“理性化”基础之上的。
  在官僚制组织中,人们的各种行动都以理性的规则为依据。日常事务的解决是“不看人办事的,而是根据理性的规则来处理的。”这种理性的规则的最大特点就是他的可预见性。官僚制组织的等级原则严格,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明确,各级组织都有严格的权限范围,各级官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和等级从属关系。官僚制的每个人,无论是职员还是官员都必须秉公办事,所有组织成员在法律法规组织制度面前都具有形式上的平等地位。
  二、官僚制理论存在的弊端以及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的官僚制
  1、官僚制的批判与弊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理性的官僚制理论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在众官僚制的弊端源于它的保守性,造就它的保守性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以上官僚制特征中的层级性及制度性。可从以下几点加以批判:第一,官僚制过分的强调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这种组织形态的存在是以牺牲人们的自由、有意义的私人关系、个人的情感和全面发展为代价的,一个完全按照官僚制组织起来的世界肯定是一个情感上极端冷漠的世界。第二,官僚制过度的重视法令、规章,强调组织运行及工作人员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规范的限制,使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趋于僵化,缺乏应有的弹性和应变能力,个人对规则制度的机械性服从严重压制了个人的自由和创造性。第三,官僚制过分的强调机械性的正式组织的功能,而忽视了组织的动态的实际运作过程,也忽视了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第四,官僚制盲目的追求组织内部结构的有序化以及技术效率的最大化,但是专业化的分工,导致部门扩张,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交叉重叠,由此出现的沟通障碍和协调困难会进一步带来整体效率的降低;层级节制虽然能够使权限和职责明确,但靠以文书来传递公务又会带来文件数量的增多,文牍主义盛行,贻误办事时效。
  2、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的官僚制。在中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王朝统治期间,先后建立了中央集权、分层管理的“世袭官僚制”和科学官僚制,并发展出一套严密的组织机构和治理制度,它本身确实包含着一些合理的成分。建国后,由于长期忽视民主化与法制化的建设,家长制的思维方式与作风仍然巩固着人治的社会基础。在实际的运作中,政府的权力仍然出现严重的人格化倾向,政府权力的人格化必然带来行政组织的大量的非理性和低效率,表现为:
  (1)机构设置的随意性。机构的设置与变更往往以“长官”的意志为转移,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不清。(2)人员使用的主观性。人员录用往往不是依靠严格的程序和手续,人员晋升不是依靠严格的知识技能和岗位需要,而是由各种非正式关系起作用。(3)法规制度的稀缺及尊严的矮化。偏好政治说教和道德自律,导致许多领域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4)公共责任的漠视或逃避。失职、越权、滥用职权、衙门作风等不负责任的现象司空见惯。
  三、官僚制对中国行政改革的借鉴意义
  我国在实现行政现代化的过程中,因借鉴官僚制的合理因素,摒弃不了因素,积极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官僚制。第一,加强法治,消除人治。我国是一个富有人治传统的发展中国家,今天,人治的残余仍存在于我国政府,官僚制理论提倡的严格的依法办事的思想受到了限制,法治的思想在中国还很薄弱。为此,我们必须从制度上和法律上消除人治,树立法律权威。第二,科学、合理的设置机构,适度分权。官僚制理论主张对组织进行严格的层级划分,以提高组织的效率,克服组织的混乱现象。然而,在具体的实践中,政府机构的设置,权力的划分都没有按照官僚制理论的内容进行,出现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矛盾。因此,要科学、合理的设置机构,进行适度分权。第三,建立责任政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官僚制理论强调办事公私分开,主张政府工作人员对工作负责。因此,必须建立责任政府,树立起为人民负责的政府形象。
  
  作者单位:宁夏电力公司宁东供电局
  参考文献:
  [1]高燕妮.官僚制与中国行政化[J].成都行政学院院报,2002(5)27―28.
  [2]张康之.超越官僚制,行政改革的方向[J].求索,2001(3)32―26.
  [3]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84.

推荐访问:官僚 指导意义 理论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