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主题教育模式之理论性探究


  [摘要]目前,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程改革进展来看,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础》主题教育模式是价值多元化背景下体现出其对《基础》课程研究所基于的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基础上之必然性,并呈现出个性化、生命化、交融性和实践性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价值多元化;主题教育模式;道德哲学基础; 道德心理学基础
  
   一、《基础》教学改革之研究现状
  《基础》课程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两课”课程改革中率先改革的课程。《基础》课程首先必须坚定落实宏观改革精神,另一方面,面对新教材进行新的教育模式的创建、优化教学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课题。目前,从《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进展来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教学理念得到提升。一些学者提出了新的理念,如“实践教学要需要经过两个飞跃:一是实现从社会的外在力量到受教育者主体的内在力量,即精神力量的飞跃;二是实现从受教育者主体的内在力量到客观化、外在化的行为实践的飞跃”;[1]“实现生命化课堂:学生感受到人文关怀,老师感受到职业的生命价值”[2]等等。同时学习西方国家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中的可鉴之处,如“突出重点、多层次教学;渠道广泛的教育途径;显隐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3],“应当高度重视受教育者的价值和主体地位,人是教育中最基本的着眼点,满足人自身生活、发展需要,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教育的最高目的”[4]等等。这些新的理念必将对进一步的《基础》教育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教学方法得到创新:绝大多数思政教学者已经认识到《基础》课程应该一改以往填鸭式的理论灌输教学方式,《基础》教学方法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目前所提倡的教学方法有:案例教学法、小组讨论法、辩论法、学生演讲法、多媒体教学法等等,注重课堂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激发学生的思考能力,增强教学效果。
  教学实践得到重视:在对《基础》的教学研究中,教学实践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专家讲座、社会调查、法律咨询、影视赏析等各种实践方式得到广泛的研究与应用,第二课堂的开辟促进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理解《基础》教学内容。
  考试方法得到完善。在考试方法的研究中,也摒弃了传统的考前背记、考后忘记的单调考试方式,更加重视对学生综合学习水平的测评,增加平时考察的比重。卷面考试侧重案例分析,让同学依据自身的人生体验,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各种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平时成绩由作业、课堂表现以及实践表现综合组成,把学习的过程与结果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激发了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对于《基础》的教学改革在研究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且在一些高校的教学实际中也得到了有效的应用。但是可能存在的问题是,首先,由于某些原因如课时的紧张、实践条件的局限,某些高校还存在着教学实际与教学研究成果脱节的现象;其次,就某特定的高校教学而言,并没有将这几个方面体系化,有可能注重教学方法却忽略了教学实践,有可能重视了课内外教学却没有在考试结果中得到体现,而更普遍的问题是教学理念的不明確;最后,在提倡教学方法、教学实践化多样化的过程,过于迎合学生兴趣,却渐渐淡化了教师的重要作用,没有真正达到教书育人的作用。针对这样的问题,研究《基础》课程体系化的教育模式并付诸实践是当下一个重要的课题。
  在当下价值多元化背景下高校的《基础》课程面临着新的思想道德教育任务。价值多元化是承认多种价值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对于个体而言,价值多元实则是对个人利益、个人需求的承认,承认人类所追求各种目的的合理性。人的自我追求与社会之目的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如何合理保持其张力是其问题的关键。由于人的生存基础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必须以一种新的生存理念去实现人的全面转型,即在保持自我独立个性的同时要与他人兼容、与社会共进,促使这一转型的实现既是当代道德教育无可逃脱的历史使命,更是当前新品德课程实施的一项任务[5]。
  道德教育在其根基上至少需要道德哲学与道德心理学两个领域的方法论支撑,在价值多元化背景下尤其不可脱离其理论根基。哲学借助理性的思考获得理想和信仰,心理学则使哲学的论证纳入一个科学的精致的结构,对道德教育来说,二者不可或缺[6]。后者在现实的道德教育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于前者,从哲学的视角关照道德教育以及对道德教育之哲学方法论基础的觉识都已有悠久的历史。但是,道德哲学和道德教育的没有得到真正联姻是当今道德教育领域一个无法规避的事实。《基础》教育模式之探究就是在价值多元化背景下致力于思考《基础》教学方法之道德哲学意义上的方法论问题,而主题教育模式体现出其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基础上之必然性。
  二、主题教育模式之必然性
  (一)紧扣教育之道德哲学教育基础
  道德哲学本身是一个包含目的、意志、兴趣在内的价值系统,目的在于根据特定的理论框架去关照既存的事实和人类经验,从而在理性层次上确定应当如何的实践原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道德哲学对于道德教育是最为根本的因素。“大多数一般性的教育问题归根结底是哲学本身的问题”[7],甚至“所有的教育问题最终都是哲学问题”[8]。主题教育模式重视在当下道德多元化背景下构建道德教育之价值指向、目的追求和方法论框架的融合,从而为具体的教学方法体系提供道德哲学之基础。
  价值指向:在保证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指向之一元性要求的基础之上呈现次级价值文化的多元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时代的到来,给传统的价值观带来了冲击,同时也向以传统“主流价值”为支柱的学校道德教育提出了挑战。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的学校教育的四大支柱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其中“学会共同生活”的含义可理解为:在一元价值社会中,人们的价值取向具有普遍性和一致性,即存在着一种社会“主流价值”,通俗地说就是,对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社会有一个比较明确、一致的观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一元化的前提下,对于善恶的辨别有时是相对的、多元的、多样的。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环境成长下的人们对价值的选择和判断呈现多样化的标准,因此,学校教育尤其是学校道德教育必须作出反应。主题教育模式在主导思想上旗帜分明,教育方向上坚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原则,但是也应当承认次级道德的相对性和次级价值多元化从而提倡价值多元化。可见,价值多元化并不等于道德评价的无标准、无尺度,我们仍然生活在一个共同的社会中,社会也必须让每个具有不同价值取向的人开展合作。由此可见在普遍价值的基础上,我们要通过尊重他人、了解他人去理解不同的价值取向,从而学会共处与合作。主题教育模式宣扬社会的普遍价值,并支持参与社会共同生活的观念,将学校思想修养教育带入了另一片新天地。反过来,我们更需要承认、尊重价值多元化,但是强调学生自主选择价值观的同时,必须坚持一定的共性价值标准,即既符合人类公认的道德准则,又符合优秀中华传统美德和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
  目的追求:在研究《基础》课程主题教育模式具体措施的过程中,应当要注意以先进、科学的教育理念作为指导,实现“双结合”。 首先是“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相结合”,即立足于以人为本,坚持教书与育人的结合,使知识传授、思想引领、人生导航并举,造就思想修养好、法律意识强的高素质人才。其次,“显隐融通,课内—课外相结合”,即突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融通并重,坚持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相结合。课内教学注重知识的传授与理解,课外教学强调知识的应用与实践;课内教学采用新颖的教学方法,课外教学辅以丰富的实践活动。通过课内与课外教学的结合,突破传统课堂教学的局限,在开阔的空间下引领学生成长。以“双结合”教育理念为指导,通过主题教育方法,并渗透于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形成新的教学模式。

推荐访问:理论性 探究 法律基础 模式 思想道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