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观的历史地位与评价


  [摘 要]本文试从理论构想与实践发展两个方面阐释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从中找出它对中国历史发展的深远影响。具体阐释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观的形成过程、具体内容和历史评价,以及它随着实践发展所产生的嬗变,包括嬗变内容、嬗变原因和历史影响。
  [关键词]毛泽东 新民主主义 社会观
  
  作者简介:宋晓敏(1979-),女,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
  
  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根据地建设中不但领导中国人民走出一条独特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并且也一直不断地思考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和建设道路,由此在实践中最终形成了他新民主主义的理论。这一理论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两者共同构成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核心内容。其中,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从理论上提出了解决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和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大问题。但在理想与现实的结合即新民主主义建设的社会实践中,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又发生了嬗变,给中国后来的社会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一、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观的理论构想
  
  (一)形成过程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和资产阶段建国方案的破产,人们迫切地需要一种新的社会理论作为建国的基础。顺应时代的要求,毛泽东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构想,这虽是历史的必然,但它从总体思想到具体内容都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反映了中国共产党20年立国思想的演变并最终形成于19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即毛泽东思想的成熟期。以毛泽东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文章为主要标志,其中首次提出和使用了马列经典著作中所没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概念,论证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历史地位,较全面、系统、深刻地阐明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从而初步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他明确提出:“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1](P675)
  1947年建国前夕,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又进行了补充和发展。同年12年他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这一文章中肯定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发展的必要,并在1949年7月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着重分析了当时中国的各种经济成分,完整提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和理论命题。在此,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观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
  (二)具体内容
  第一,毛泽东分析了中国的具体国情,认为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既不同于西欧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又不同于封建落后,但资本主义有所发展、有独立主权的俄国,因此必须建立一个既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既有资本主义因素又有社会主义因素的特殊的第三种形态的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它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不可移易的历史阶段,“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1](P675)
  第二,毛泽东同时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第二步才是社会主义。而且第一步的时间是相当地长,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1](P683-684)因为它的目的是在物质条件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发展资本主义的先进生产力,为进入社会主义奠定充分的物质基础,而且通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一中介,为资本主义不发达的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提供具体途经,这决不是短时间能够成就的,而需要更多的时间和努力。
  第三,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的社会,其前途是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是这样,并且是领导的因素”,[2](P145)这是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内部条件。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3](P101)新民主主义社会正是这样一个虽然不能取消或跳过,但能减轻资本主义发展阵痛的必不可少的过渡形态的社会。
  第四,毛泽东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结合。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就是“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1](P677)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就是“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1](P678)因为大的垄断资本无论是对资本主义还是对社会主义来讲都是有害而无利的。但是节制资本并不是消灭资本,它允许民族资本主义和富农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的纲领,就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1](P708-709)反对顽固保守,同时也反对全盘西化。
  (三)历史评价
  一方面,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观是对世界历史潮流、中国生产力发展状况、中国社会各阶级政治态度正确分析的结果,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要求,解决了革命胜利后中国何处去的问题,使党有了明确的建国目标和具体的建国纲领。并且,它解决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如何进入社会主义这个当时困扰整个中国的最大的理论问题,实际上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初理论萌芽,即为中国后来的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思想启蒙,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源头;同时,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践又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建设提供了历史经验,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初始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历史条件下对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观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理论本身的一种扬弃,它吸收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合理内核,二者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内在的延续性,有着逻辑的历史联系,因此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另一方面,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观由于种种历史的现实的原因和认识水平的限制,又存在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理论要对实践发挥指导作用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但是超前性的观点往往更多地来自理论本身的推论而非实践经验的概括。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理论的局限,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对于现实中采用何种方式、什么时候、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估计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过渡时期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他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正是在总结近半个世纪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承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成果,同时又克服这一理论的缺陷、超越其历史局限而形成的,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对于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迪意义。
  
  二、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观的实践发展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观在社会实践发展中随着建国后第一批胜利成果的取得发生了嬗变。这时他更多的是思考和强调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必然性,逐渐改变了原来的认识和设想,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被放弃。
  (一)嬗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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