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

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xdgl/xdgl201308/xdgl20130815-1-l.jpg
  一、 引言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不是偶然的,而是由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决定的。本文认为,近半个多世纪以来,新中国农地制度的历次变迁都是宏观环境和现实条件制约下的产物,服从于整个国家形势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制度的演进和变迁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植根于本土而发生的,是由内生性的因素决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现实条件下历史发展的必然。换句话说,在相同的历史条件下,只要是从本土的现实需要出发,考虑实际情况,就会选择相似或相同的发展道路,从而决定相似或相同的制度变迁。
  纵观近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农地制度变迁,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讨论:(1)建国初期经由土地改革所确立的“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2)20世纪50年代进行的三次农业合作化运动及其后建立的人民公社体制;(3)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包产到户”农村经济体制改革;(4)本世纪初“两个趋向”论断下的农地制度走向。应该看到,尽管不同时期关于农地的制度安排表现出不同甚至相互对立的特征,但是正如前面所述,这样的制度变迁自有其内在的联系和逻辑。这根在不同制度安排之间起“一以贯之”作用的引线,便是适应于不同历史阶段和时代背景的国家发展战略。
  二、 “耕者有其田”:从革命动员到发展生产
  中国民主革命的根本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要完成这个艰巨的历史任务,关键问题是无产阶级能够正确地领导农民解决土地问题。同样地,中国共产党要走出“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式革命道路,其重要的前提和成败的关键也在于土地革命。在整个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以“耕者有其田”为指导思想,根据具体的革命需要制订了不同阶段的土地革命路线。明确的土地政策和彻底的革命行动实际上成为了党进行革命动员最有力和最有效的方法策略,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农民的革命参与热情,起到了凝聚民心的关键作用。仅在解放战争时期,农民参军的人数就从初期的220万发展到战争结束时的550万。为了保护土地改革的成果,农民甘愿献出自己的子弟,乃至生命(程淑兰,1999)。
  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终胜利,整个国家形势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面对百废待兴的新中国,恢复和发展生产成为了一切工作的中心。政权问题解决了,紧接着需要思考和谋划的就是这个新兴国家未来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建国前夕制定的《共同纲领》一方面提出要继续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即“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时又提出要“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一个新兴国家开始了其追求民族自立和现代化发展的战略构想。
  正是基于此,在1950年颁布的《土地改革法》中,对于新区土地改革目的的表述已不再是“为了减轻贫民的负担”,而是“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和“为国家工业化铺平道路”。土地改革成为了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至1952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改革已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自己的土地,彻底推翻了在中国延续2 000多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农业生产力得到空前的解放,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2年与1949年相比,粮棉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直线上升,恢复到了战前最好水平,耕地也有较大增加(见表1)。
  三、 三次农业合作化及人民公社体制: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
  建国初期,考虑到当时薄弱的经济基础,为了更好的组织和发展社会生产,新中国决定走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建设道路。在《共同纲领》中明确提出,要“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同时规定了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即“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
  然而,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国际形势风云突变。急剧恶化的周边地缘政治环境,使得新中国最终放弃了《共同纲领》中制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路线,转而走上了苏式工业化的发展道路。1953年底,党中央确定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决定优先发展重工业,争取在短时间内实现国家工业化。但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论述的那样,资本的原始积累是现代生产方式的历史基础,而不是其历史结果。一个国家要实现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必须具备足够的剩余为工业资本提供原始积累。这种积累的来源,只可能来自传统经济,归根到底,主要来自传统生产方式中的直接生产者——农民。而且,这种积累的实现方法,不能不带有很强大的超经济强制;这种积累的速度,为了适应资本内在急剧裂变的要求,必须是快速的,而不能按“常规”的渐进方式。唯此才能形成“经济起飞”的爆发力来突破传统社会阻滞的“阀值”。
  鉴于建国初期“一穷二白”的经济基础,以及当时的国际政治环境,使得新中国不可能像一百年前的西方国家那样通过殖民掠夺和倾销商品来完成自身工业化的原始积累,而只能走上了一条“自我剥夺”的工业化原始积累道路。这种又多又快的积累,要求传统社会有极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将传统社会的剩余悉数集中到现代化产业中来,从而支撑城市工业体系的建设。但是,中国几千年来小农经济的典型特征是高度分散且自给自足。工业化所必须完成的资本原始积累不可能在这样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实现。一方面,小农经济条件下农产品商品率过低;另一方面,“男耕女织”式的家庭兼业生产使得农村社会基本上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这就造成了一对矛盾,城市工业既无法通过小农提取剩余,又几乎不能在农村形成大范围的产品市场。而苏式工业化的成功经验表明,在工农两大部类的交换中,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是国家工业化资本原始积累最重要的来源。
  为了解决上述矛盾,积极配合国家工业化战略,新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进行了三次农业合作化运动,并最终发展成为以“一大二公”为主要特征的人民公社体制。在这样的总体制度安排下,再辅以粮食流通的统购统销和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国家就可以顺利通过工农两大部类的产品价格剪刀差从传统社会提取大量剩余,从而支持国家工业化所必需的原始积累。这样,中国人不得不进行了一次史无前例的、高度中央集权下的自我剥夺,最大限度地集中了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剩余,投入到以重工业为主的国家工业体系建设。经测算,传统体制时期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的原始积累达5 000亿元以上,恰相当于1953年~1980年间全民所有制各行业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的总额(程淑兰,1999)。无论如何,在集体化和人民公社的体制下,新中国仅仅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即完成了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进步所必需的资本原始积累。成功的国家工业化起步是这一时期国家发展的最大成就,国民经济产值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建立起来了。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的增加值之比从1952年的51∶21∶28转变到1978年的28∶48∶24,基本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国向现代工业国的战略转型。

推荐访问:农地 新中国 变迁 内在 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