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政治观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


   摘 要: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现代公民意识是一种以权利与义务为统一体的意识观念结构体系,它彰显着“以人为本”的价值诉求,以人的解放与自由为其伦理精神,是人的主体性在每个特定历史时空中的折射与反映,它在政治观念形态中的集中体现与根本要求就是“以人为本”的政治观,而这种政治观也正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将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的合法性前提、核心理念、价值导向及精神动力。
   关键词:以人为本;政治观;政治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1)08-0027-04
  
  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的动力又在于政治体制改革。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期,政治体制改革是关涉到改革成败的关键。邓小平指出:“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1]164然而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一直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现代公民意识是一种以权利与义务为统一体的意识观念结构体系,它彰显着“以人为本”的价值诉求,以人的解放与自由为其伦理精神,是人的主体性在每个特定历史时空中的折射与反映,它在政治观念形态中的集中体现与根本要求就是“以人为本”的政治观。有学者指出:“观念形态的东西只有通过制度供给,才有可能成为人们能够享有的民主权利。”[2]也就是说,观念是制度更新的先导与指针,制度的设计与安排受人们观念形态的影响,不同的观念形态会形成不同的制度体制,即使是同一种观念形态在不同的时空环境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也会形成不同的制度体制,但如果没有正确观念形态的引导与指向,则一定不会形成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政治体制;即使形成一定的制度体制形态,也会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迟早被人们所革新。因此,“以人为本”的政治观正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将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发展的合法性前提、核心理念、价值导向与精神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3]28
  一、 “以人为本”的政治观:政治体制改革的合法性前提
  是否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由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但现代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关键除了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之外,它在一定程度上还取决于社会全体公民的认同度与参与度,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合法性前提。美国政治学家S·H·比尔认为:“在一个政治体系中,其成员的态度对于这个体系如何运作也有着重大的影响。”[4]29
  政治体制改革合法性的确立必须使自身改革的目标、方式、运行机制等等能够赢得广大公民的认同、支持与参与,是广大公民对政治体制改革合理性与正当性的价值判断与选择,也是对其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的衡量标准。法国政治学者马克·思古德指出:“合法性作为政治利益的表述,它标志着它所证明的政治体制是尽可能正义的。”[5]邓小平也指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6]333这意味着,政治体制改革的合法性不是自然生成,而是根植于公民之中,需要得到公民的认可与支持。为获得公民的认可和支持,国家机器通常可以运用法律的、意识形态的、道德伦理的权威为自己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合法性论证。但是,无论运用什么样的方式,归根到底必须体现“以人为本”。历史反复证明:“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提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7]72当公民的政治权利需求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相一致时,政治体制改革可以获得其合法性,政治体制改革也将有效、有力、有序地进行;相反,如果政治体制改革的合法性受到人们的怀疑乃至否定,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效度、执行度将会下降甚至难以持续,最终导致政治改革失败。所以,政治体制改革的合法性前提关涉到整个国家政治稳定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政治体制改革只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会得到广大公民的认可、支持、拥护与参与,“以人为本”的政治观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合法性基石。
  二、 “以人为本”的政治观: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理念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同与参与,获得合法性前提,同时也需要一种核心理念作为其改革的灵魂与信念。理念是人们经过长期的理性思考及实践活动所形成的思想观念、理想追求和精神信仰的抽象概括,是人们在从事实践活动时所坚守的信念和价值观以及所依据的行为准则。
  政治体制改革的理念是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目标的价值追求和理性认识,它以一种精神力量、一种文化底蕴、一种理性选择,统领着政治体制改革的决策者与参与者。政治体制改革的理念可以由多种不同的思想观念所构成,但其中有一种居于其核心地位,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灵魂,引导政治体制改革的前进方向,并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思想保证,对政治体制改革起着重大的推动和主导作用,这即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理念。一种政治体制改革核心理念及思维方式的选择往往会决定一种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模式与实现路径,这也意味着选择了一种政治发展模式。可以说,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理念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更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转型的实现。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理念究竟应是什么呢?邓小平曾在1986年指出:“我们越来越感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现在还没有完全理出头绪。”[1]179但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中以及相关理论的探索中,我们逐步理清了头绪,也找到了其核心,“历史证明,反映民意,适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从体制上畅通民主参政的渠道,消除不稳定因素,社会安定只能是暂时的、表面的。”[8]也就是说,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把“以人为本”的政治观作为其核心理念,这主要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是建立人民民主制度,实现人民当家做主,这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出发点与核心价值目标所在。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我们一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继续改革和完善国家的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使人民能够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使国家机关能够更有效地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9]148江泽民指出:“我们在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10]299胡锦涛强调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全国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工作必须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11]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作为政治体制改革政策的主要制定者,从每个时期、每个领导集体政策制定的出发点与立足点可以看到其核心理念都是围绕着“以人为本”的政治观。“社会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以何为本的问题;政治的发展,尤其突出在以何为本这一根本问题上。这也是区分一种政治形态是否进步的根本标志。只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进入以人为本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以人为本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本质特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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