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之逻辑起点


  摘 要 警务化管理研究体系的建立依赖于内在的逻辑性,内在逻辑性确立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逻辑起点。制度不是警务化管理之逻辑起点,而秩序由于具有抽象性、内在矛盾性及内容丰富性等特点具备警务化管理研究逻辑起点之要求,按照秩序矛盾发展探讨警务化价值追求与本质,对于警务化研究对象、基本问题和基本范畴之确立与研究意义深远。
  关键词 警务化 公安院校 秩序
  基金项目:安徽省公安厅2018年重点调研课题《公安院校大学生警察职业规划与廉洁教育状况调查研究》(ST2018A2905)。
  作者简介:段后壮,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学生处学管老师,治安系教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系研究生,研究方向:治安管理、涉外警务;苏贺宝,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学生处处长、学生处党支部书记;郭永帅,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学生处学管老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网络安全系研究生,研究方向:网络安全技术。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3.322
  拉賓德拉纳特·泰戈尔说:“根,永远在坎坷中探索,但从未因此而停步。”诚然,根乃万物生长之基础与保障,唯有根深方能叶茂。任何理论体系的产生、发展与进步均需确立这样一个“根”,学术界通常称之为“基本问题”或“逻辑起点”。警务化管理研究同样亦需确定这样的“根”,这个根就是秩序。秩序作为警务化管理“元”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含糊或者多元必定使警务化管理研究失去方向。按照秩序的内在矛盾建立起来的警务化研究体系,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方向。
  一、探讨警务化管理之逻辑起点意义
  警务化管理逻辑起点与管理对象和研究目的紧密相关。任何理论体系或学科研究对象都是明确的、具体的,它是研究的客体,确立了研究范围和基本内容。警务化管理的对象就是学生及规章、权威和管理对象之间关系,但研究对象只是警务化管理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警务化管理研究的“外在表象”,从深层次角度思考审视,“外在表象”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内在本质”,它总是直接或间接的反映了警务化管理的实质。警务化管理以规章制度为规范,以秩序为核心与目的,对于警务化管理整栋大厦而言,秩序就是奠基石,它是研究警务化管理的根基,更是警务化应有之义,最终决定了警务化的研究方向及目的。
  警务化管理逻辑起点与警务化管理基本问题确立紧密相关。基本问题即元问题,其确立是理论体系研究的前提,为研究提供了理论方向。警务化管理基本问题是研究警务化的出发点与归宿点。确立秩序作为基本问题,通过阐述秩序在警务化权威、客体及规范之间纽带作用,进而对基本问题作出基本价值判断,则确立了警务化管理的根与奠基石。该基本问题或逻辑起点的确定,为警务化研究奠定最基础、最根本契机,决定了警务化研究的中轴与格局。如此,从根出发,进一步确认管理权威、客体与规范之间关系,通过剖析管理对象,确立警务化管理中轴,展开警务化理论体系研究则是科学的、可持续的。
  二、制度不是警务化管理之逻辑起点
  目前学术界对警务化管理的逻辑起点或基本问题研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专门论述体系,但认真审视观察便会发现,大多数关于警务化的研究都是“制度”概念出发。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大厦以制度为基石,建立起一套严密、高效的内务制度、队列制度、训练制度,力求形成政治建校、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管理模式,因此很容易混淆概念,认为制度是警务化管理之基础,将制度作为逻辑起点。制度是否是警务化管理之逻辑起点?什么样的概念才能成为警务化管理的逻辑起点呢?“作为逻辑起点,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它是研究对象中最简单、最基本、最常见的‘东西’,是‘最简单的抽象’;其次,它本身包含的内容一定是该理论体系中最具矛盾性和丰富性的‘东西’,贯穿于警务化管理全过程;最后,逻辑起点也应是历史的起点。”按照上述规定条件分析,制度则很难作为警务化管理的逻辑起点。
  第一,制度一词在英语中释义为System和institution或order,从语义学角度而言,它既指规章制度也含有秩序的意义,与单纯的秩序相比,它内容更加丰富、具体,其次,制度是规范的一种,属于“正式规范”。现代化社会中,不同行业不同部门都有成套的规则体系,贯以具体、规范、可操控性以保证机构权力分工与职责分配,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可见,制度是规范的、具体的,鲜有抽象性。一个抽象的概念是现实世界之高度概括,而制度并非如此,文章认为制度乃是警务化管理规范的一种表达方式,故而不是抽象的逻辑起点。
  第二,“制度”这个概念缺乏辩证性与丰富性,内在矛盾性不强。警务化管理研究前提是存在一个贯穿其始终之矛盾的胚芽,矛盾自然发展过程,正是探索与追求警务化管理本质和基本价值之过程。如上文阐述,制度往往是具体的,有实在形体与表述,换而言之,它缺乏抽象性和辨证特性。警务化管理研究的内部结构应包含权威、规范和客体三者,而制度仅是其内部结构之一,故而,制度乃是规范的、具体的,缺乏矛盾性与辨证性。
  三、秩序是警务化管理之逻辑起点
  笔者通过研究发现,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实践中与其紧密联系的概念是秩序,秩序能够满足其作为逻辑起点之所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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