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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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做出整体部署,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方面绘就了深化司法改革的总路线图,完善了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
  2013年,高检院印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全国7个省份的17个检察院试点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使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成为吸引留住优秀人才、整合现有人才资源的有效机制,引导优秀检察官向检察业务工作、向执法一线集中。
  ◆ 政法机关着力端正执法观,查摆自身执法问题,防止冤假错案,疑罪从无;
  ◆ 司法信息公开,微博直播庭审,让正义看得见。庭审微直播是2013年政法微博的年度特色;
  ◆ 信息化发展促进司法机关案件管理系统不断更新。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高检院和全国15个省区市的检察机关实现全面正式上线运行;
  ◆ 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量刑更加均衡,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有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现象;
  ◆ 法律文书上网倒逼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文书说理,维护判决实体公正。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明确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公开”。
  劳教制度施行五十余年终被废止
  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劳动教养制度,在2013年走到了尽头。
  劳动教养制度依法施行50多年来,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性作用已经完成,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从中央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废止劳教制度,短短一个多月时间,中央重行践诺的改革魄力体现了对社会民意的尊重,体现了中央推进法制建设的决心和力度,彰显了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进步。
  政法机关完善制度防范冤假错案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做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科学的司法理念,是刑事法治的基石,也是防范冤错案的基础。一起起冤错案的纠正,显示出2013年刑事审判的“不一样”:写在法律中、书本上的“疑罪从无”等原则正成为裁判文书中的理念与坚守。相较冤错案的纠正,“防患于未然”更加重要,如何做“事前诸葛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央政法委的指导意见、最高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都在给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答案。司法实践与制度完善,极大程度上增强了社会对国家法治的信心。
  (编辑: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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