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方案浅析


  [摘要] 国际商法作为高职高专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课,其学科重要性不容忽视。该文结合教学实践,对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了一些新的方案。
  [关键词] 高职高专 国际商法 教学改革
  
  《国际商法》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主干课程,其较强的理论性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培养对学生和任课教师都是一个挑战。对学生而言,既要求其熟悉并掌握大量国际商事交往相关法律条文和术语,又要求其具备综合运用知识、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任课教师而言,要求授课前进行大量准备工作,包括对章节内容的更新和补充以及大量案例搜集整理,同时面临的更大难题是如何将一门枯燥的经济法律类课程讲授的生动有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突出学科应用型特点,强调其时效性、技能性、职业性。从这一点出发,为了更好地突出高职高专学科教学特点,笔者从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以及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相应改革并取得了较大成效,下面将教改中积累的经验与大家探讨。
  
  1 教学内容逻辑结构体系的设置
  
  国际商事法律问题贯穿到国际贸易中的各个环节,尤其在国际商务谈判与进出口合同的签订以及经济纠纷的防范和处理等事务上均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国际商法运用能力。鉴于此,在结合高职高专学生知识能力同时,本着“基础够用、突出实务”的原则,笔者对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主要思路是:从国际商法起源理论出发,使学生对学科理论有一定的轮廓,然后以商事交易的基本行为“买卖”为核心,围绕合同、票据、侵权、代理以及组织等重点内容展开。通过章节知识内容的较深入拓展,力求做到理论上深入浅出,实践上细微实用,并尽可能将各部分知识构成思维网络,使学生在了解某一部分内容的同时,弄清上、下章节之间的关联,从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在这个思路引导下,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国际商法概论部分、国际商事主体(组织建立)、买卖行为实现方式、买卖行为各方的权利义务、买卖行为涉及的运输与保险等5个部分共7个章节内容。
  
  2 教学模式的改革
  
   国际商法的章节内容覆盖量大,且理论和应用能力要求较高。这便要求在课程学习时,若仍采用教师讲、学生听的方法,学生很容易与课程学习脱离,失去学习兴趣,盲目死记硬背,缺乏分析思考能力。为了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在教学模式上笔者注重以下几方面的改进。
  2.1 适当避免繁复的专业术语,增加教学的趣味性
  鉴于国际商法较强的逻辑性和专业性,为避免学生在识记和理解上对某些生僻术语和条文产生理解上的歧义,教学中力求使术语与条文本意符合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其语言通俗化,还可适当举例讲解,如合同法中讲解合同的形式时便可举学生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例子。教学语言风格力求严谨中流露生动,使学生的课堂学习成为一种乐趣而非负累。
  2.2 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的应用分析能力
  案例教学的使用,让商法的理论教学内容成功过渡到实践教学阶段。为了让学生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笔者大量采用案例方式,帮助学生建立起对国际商事行为规范的感性认识,并体会不同法系国家对待相同法律问题处理态度和法律效果的不同。案例教学主要有三种模式可以采用,其一是“引例”,既引起学生学习兴趣又揭示了本章的重点内容;其二是“观念应用”,针对某一法律条文或专业内容的案例分析,既巩固了理论知识又提高了逻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第三是“小思考”,针对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和错误认识并辅之教师的相关提示,帮助学生进一步理清思路,培养独立分析、明辨是非的能力。
  2.3 加强“双语”教学在课程教学中的使用
  “双语”教学的使用在国际商事合同和买卖法中尤为突出。由于国际商事合同通常以英文形式表达,因此,便要求学生对于合同内容和条款能正确识别,英文专业术语以及相关法律条文介绍不可或缺。“双语”教学的使用既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认知,又间接地提高了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英语水平。
  2.4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营造良好的学科氛围
  由于受课时所限,课内教学内容较满,为了满足学生对于知识拓展的需求,笔者特增设了一个网络学习平台,补充课程相关背景资料或补充阅读资料,以帮助学生对课内学习的理解和扩大知识面。同时,由于商法的时效性特点,需要学生不断调整知识以适应新的变化,通过网络学习平台向学生提供一些辅助学习的网址,便于网上资源的搜索。通过网络平台,针对学习中出现的新问题,学生可以对教师留言提问,并得到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引导。学生普遍反映学习的主动性得到提高,对于课程内容的理解也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教师还可通过网络平台设置各种类型自测题,使学生在学习之余对知识的掌握能进行自我考察,检验学习效果。
  2.5 理论联系实践,积极推行“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
  为了使理论与实践更好结合,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国际商事活动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者在还组织学生进行分组模拟活动,将各章节内容融会贯穿到“业务流程”中去。如组织学生成立外贸企业(国际商事组织法)、企业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合同法及国际货物买卖法)、进出口贸易中的各种支付票据使用(票据法),以及在公司运作中可能出现的代理行为(国际代理法)等,并培养其独立处理突发国际商事纠纷的能力。
  2.6 紧密结合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实现“课证融通”
  为了增强高职高专学生的就业能力,在大力提倡“双证书”毕业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与国际贸易专业相关的如全国商务单证、货代从业人员、报关员、保检员等外贸职业资格考试中均涉及到大量的国际商事案例,甚至在外销员、国际商务师考试中国际商法已成为必考科目之一。上述考试中要求的分析和解决国际商事案例的能力正是教学中的重点内容。因此,在每章节覆盖的大量案例中相当一部分均来源于历年考题,在掌握课程综合知识同时也让学生尽可能多地接触到经典考题,为今后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奠定基础。从近几次学生考后反馈情况看,国际商法课程对其职业资格考试帮助的作用不容忽视。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商法的“课程学习”与“职业资格考试”实现较好的融通。
  
  3 课程考核方法的改革
  
  国际商法课程内容较多,传统课程考核时很容易陷入以理论考核为主,使学生容易产生仅凭识记通过考试就能掌握知识的错误认识。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学习被动性较大,应用能力得不到提高。因此,在课程考核方法上,笔者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3.1 过程学习分,占20%
  该成绩由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评价,除了考勤制度以外,为了激发学生参与学习热情,在教学中可以采用激励办法营造竞争氛围。到期末,教师对各学生的表现情况进行过程成绩评价,表现优异者适当给予奖励。
  3.2 课程考核分,占80%,以闭卷形式
  考核的内容需注意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问题进行测试,以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为主,目的在于考核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深度和实践过程中的知识运用能力。
  
  参考文献:
  [1] 陈晶莹.殷敏.论不同受众下的国际商法教学——以法学和非法学专业学生为授课对象[J]. 美中法律评论, 2007, 4(2): 49-54.
  [2] 马瑄.谈高职院校非法律专业的国际商法教学[J]. 辽宁高职学报,2008, 10(5):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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