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协调发展


  【摘要】国家法与民间法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热议的话题。理顺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也总是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核心。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可以促进我国法制的发展与完善,有助于我们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国家立法执法工作人员要以民间法为参照,积极制定并修改国家法,紧随时代要求,人民诉求,真正让二者得到协调。民间法也要跟随国家法的发展步伐,汲取国家法的精神内涵,及时剔除糟粕。人民群众同时要弘扬法律主旋律,建设和谐社会。
  【关键词】民间法;国家法;发展
  一、国家立法可以民间法作为参考
  民间法有其自身的优势,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表达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同时民间法当中的伦理规范,公平正义观念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现实意义的。国家立法以民间法作为参照,既能体现民意,又能深入民心,有利于法律的普及与实施。首先,国家立法工作人员要不断地关注重大的现实问题,研究民生问题,从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当中总结出当下立法问题之所在,善于发现民间法在解决现实问题当中的实用效力,总结经验,使其上升到国家法的高度以完善国家法律,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再次,国家立法工作人员要大胆实践,敢于创新。时代在发展,法律也要发展,因循老旧的立法方式不如让现实说话。立法工作人员应打破陈规,学会大胆且巧妙地将国家法与民间法融会贯通。最后,立法人员要坚持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要想真正的促进民间法和国家法的协调发展,必须是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援助,所以,国家立法工作人员就要加强理论联系实践,深入群众,深入民间调研采风,真正了解人民的法律需要,知晓人民的法律诉求,把来源于人民的民间法切实在国家法当中得以体现,真正让法律成为人民了解的法律,人民支持的法律,人民依靠的法律。
  二、国家执法要立足于人民
  国家的执法机关也在民间法和国家法的协调发展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执法是一个过程,是将法律规范的要求转化为对人民群众行为的要求的过程。针对我国现实存在的执法问题以及执法情况,我国的执法机关首先要做到赢得人民的信任与支持。执法工作人员要牢记自己的天职就是执法,不是“制法”也不是“改法”。在执法过程中,牢记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与规定,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进行执法活动,避免暴力执法,避免其他法律、行政工作人员的干涉,要让人民群众真正相信执法人员,这样才能在此基础上相信国家法律。再次,执法队伍的建设也要挑选高素质人才,尤其是一些乡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执法工作人员,他们不仅要有专业素养,更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让他们可以在理解民间法,了解当地百姓的基础之上,大力宣传普及进步的国家法律法规,在必要时还可以以民间法作为辅助手段进行执法工作。另外,对基层的执法人员,国家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必要时应给予物质上充分的保障。这不仅是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是给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人民一个国家重视法律,维护法律的信号。
  三、国家司法实践中可以加强民间法与国家法的互动
  中国人都普遍对于司法程序有一种陌生感与隔离感,他们乐于依赖与之生活息息相关的民间法,这种民间法便捷,易懂,且高效。针对这种情况,我国的司法机关就可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司法机关灵活处理案件。当司法机关将要处理涉及民间法与国家法的案件时,司法机关要切实做好预先准备工作,了解相关民间法,了解相关当事人的风俗习惯,积极地做好准备。针对国家法,民间法都有规定的案件,但是民间法操作会更便捷,效率更高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以国家法为根据,灵活运用民间法律法规,争取做到诉讼双方都满意而又合乎情理。针对国家法没有具体规定,而民间法有规定的情况,司法机关可以依照我国的宪法精神来运用民间律法,这样,就既合乎了国家法律精神,又肯定了民间律法。但当国家法与民间法相互抵触时,就需要考虑民间法的合理性。如果民间法合理,司法机关就可以依照案件双方的意愿主持民间法的“私了”或“调解”,当民间法不合理时,就要及时的摒弃。第二,司法机关要学习民间法,不断提高司法效率。而如果司法机关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免了不必要的程序,国家法会被更多人所接受。
  四、人民群众要知法懂法守法
  要促进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协调发展,要依靠立法执法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更重要的是依靠每一个公民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民间法与国家法。这就要求公民能够知法,懂法,守法,身为国家的一份子,每一个人都要身体力行的为国家法制建设贡献出一份力量。大量开展普法活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能让每一位公民都有机会了解法律,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为法律的传播添砖加瓦。人人都应该关注时事新闻,了解国家大事,知晓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及时摒弃陈旧观念,弘扬新时代的法律主旋律。对于偏远地区及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更应该积极参与国家普法下乡等法律宣传活动,不断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不迷信民间法,客观的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找到最佳的解决问题方案,建设和谐的法制社会。
  中国经济不断的发展,越来越成为世界民族之林不可忽视的崛起力量,法律也应该紧随世界发展的大步伐,不断地得到完善与发展。面对这个问题,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都要坚定立场。立法人员要切实落实立法精神,把人民心中的话转化为掷地有声的法律规定,做好民间法与国家法的整合工作。执法人员要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好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做到民间法与国家法的最优搭配。司法人员要继续发扬公正司法的精神,把国家法与民间法有机的融合起来,并运用于司法审判过程当中。公民更要学法用法,让法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梁治平. 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14-16.
  [2] 周清题. 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协调[DB/OL]. 经济财政, 2014-10-27. http:///p-9843604424165.html.
  [3] 翟学伟. 中国人行动的逻辑[M]. 北京: 北京社会科学文学出版社, 2000:338.
  【作者简介】
  任晓芳(1992—),女,河北张家口人,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生。

推荐访问:小议 协调发展 国家法 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