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丰县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县份,共有回族、藏族、满族等27个少数民族4000余人,其中回族占90%。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大力促进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丰县奋力崛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10月我县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这是继1994年、1999年、2005年以来第四次获此殊荣,也是江苏省唯一一家获得四连冠的单位。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完善的民族工作运行机制。我县坚持“民族工作无小事”,始终把少数民族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了完善的民族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了我县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党委、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汇报制度。为切实帮助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行政执法、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发展经济等方面及时提出切合实际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三是实行民族工作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每年与各镇党委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把民族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四是加大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力度。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和县行政学院等培训主阵地作用,办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拓宽培养选拔渠道,大力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0多名少数民族同志分别在县直部门和镇党委、政府担任领导职务,14名民族界代表人士被遴选为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通过实施政策驱动、项目拉动、服务推动等有效帮扶措施,全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08年全县少数民族群体生产总值5亿元,与2006年相比增长120%;农民人均纯收入8050元,与2006相比增长35%。一是出台优惠政策,加强政策指导。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及各项事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丰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文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二是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以来,积极争取县级以上少数民族扶持资金460万元,实施项目15个,用于全县少数民族聚居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县三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全部实现了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通宽带和道路硬化、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信息网络化的“三通六化”目标,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实施帮扶工程,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农村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实施意见》,集中省、市、县三级帮扶力量,采取加大财政保障、推进项目帮扶、抓好典型示范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实施农村少数民族致富奔小康工程。至2008年底,全县少数民族种、养殖大户发展到100多家,形成了欢口镇欢口村、黄店村种养殖专业村;全县95%以上的少数民族贫困户实现了脱贫致富,65%以上的农村少数民族家庭达到了小康水平。四是着力培育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中区。通过政府扶植,引进资金,全县先后建成了天穆集团、秦龙民族用品有限公司、华远绣艺股份公司、汇丰酿酒厂、润穆肉食品加工厂等20多个少数民族企业,并形成了清真食品加工、民族用品、皮革加工为主的三大产业格局,出现了“天穆食品”、“秦龙制品”等区域性知名品牌。其中天穆集团、秦龙民族用品有限公司已成为国家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县内主要出口创汇单位。
  整合资源,出台政策,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为提高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我们注重培育优质资源,促进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大发展。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民族学校建设步伐。在确保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世界伊斯兰银行的资金帮助,建成了民族中学、民族小学等两所民族学校。目前县民族中学已发展成占地90亩、拥有60个班级、6000名在校学生的特色重点学校。制定了《少数民族子女入学优惠办法》,在保证县内少数民族入学率达到100%的同时,还招收了苏鲁豫皖四省七县接壤地区的部分少数民族学生,为民族教育事业和人才的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县民族中学多次被国家、省、市评为“民族团结教育先进集体”。二是改善软硬件环境,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医疗水平。积极协助争取,多方筹措资金,把丰县民族医院建成为一个高质量、现代化、综合性民族特色医院。同时还建成了少数民族聚居村卫生院两处。全县少数民族群众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县民族医院出台了7项优惠措施,为少数民族群众就医提供方便和实惠。同时还经常组织医疗专家深入民族村,义务为村民接诊,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和咨询等。欢口、北关两个民族聚居村卫生院注重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医疗水平,基本实现了村民小病不出村。全县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三是注重发展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大力抓好少数民族传统文艺体育项目的发掘和训练,相继组建了蹴球、珍珠球、高脚竞速、陀螺、武术、民族歌舞等少数民族传统文体项目运动队,并多次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会,取得了多个竞赛奖项和“体育道德风尚奖”,丰县也被评为“全国群众文化体育先进单位”。
  虚功实做,力求实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我们立足民族团结的大局,从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的高度,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一是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全县上下联动,通过报刊、电视、文艺节目、宣传车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两个共同”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在全县开展了“和谐民族社区”、“和谐民族村”创建活动,表彰了一批民族团结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
  立足服务,多方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实事。在开展民族工作过程中,我们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立足于搞好服务,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如:根据全县部分少数民族贫困户生活特别困难的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安排各镇优先为其办理低保,达到应保尽保,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为解决因城区规划建设带来的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困难问题,聘请有关专家,根据回族居民生活风俗习惯,专门规划建设了“五门桥民族园小区”,使200多户少数民族群众及时入住;针对全县90%以上的少数民族群众信仰伊斯兰教的情况,我们认真抓好清真饮食网点建设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供应工作,特别是结合北关回民村紧靠县城的实际,规划建设了清真特色餐饮一条街、民族商品销售综合市场、建筑面积达1.1万平方米的民族商厦等工程,较好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在节庆、饮食等方面的特殊需要,也带动和促进了北关回民村的经济发展;针对外来流动经商务工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全县8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了服务中心,切实为他们解决子女入学、房屋租赁、经营场地定位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为他们创造了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同时还针对北关村回族群众长期存在的殡葬困难,经县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得以圆满解决,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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