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陕西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摘 要】 本文针对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改革内部保卫治安管理模式;建立内部保卫工作机制;突出重点,不断提高重点部位的反恐防范能力;加强内保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地电”建设活动。
  【关键词】 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承担着全省70个县(区)的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的生活供电任务,治安防护目标点多、线长、面广,重点防护部位技术密集、资金密集,治安保护和反恐责任重大,任务十分艰巨。长期以来,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对电力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维护企业的安全、和谐与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在不久前进行的集团公司化改制过程中,企业保卫队伍力量进一步得到了充实和加强。新的省、市、县三级安全保卫机构(总部:后勤工作部;分公司:安监保卫部;电力局:电力警务室)的合理配置,为集团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对如何充分发挥电力安全保卫部门职能作用,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和工作要求。
  下面,笔者结合了解到的集团公司系统在内保和反恐应急工作中目前尚存的难点和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做好企业内保和反恐应急工作,进一步进行深入研讨。
  一、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
  内部治安管理被动管理和被动处置现象积弊已久,亡羊补牢居多,防患于未然仅为一般号召,且多流于形式;重点防护部位技术防护手段陈旧落后,“空白點”长期失防,值班人员防范意识不强,整体反恐能力薄弱,电力设施被盗、被破坏案件屡有发生,且侦破率低下;因历史遗留和政策问题,近年来职工因为工作、生活待遇问题、学生安置等问题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和高发状态,严重影响系统稳定;“维稳”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和监控力量薄弱,基本处于放任游离状态;办公区、生活区安防、消防手段薄弱,管理制度落实不够,职工安全防范和消防意识不强;新建变电站、线路工程等在建工程防护力量薄弱,材料丢失的情况屡有发生;渠道不通,信息不畅。为防范和处置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所必须的快速反应体系亟待建立。
  上述问题在公司系统单位具有一定普遍性,究其原委,一是单位领导对保卫工作重视度不够,认识不清,将保卫工作与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对立起来;二是思想麻痹,认为太平盛世,保卫工作可有可无,使保卫编制人员、经费长期得不到落实。在我们近期组织的电力警务室检查中,许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警务室人员和经费尚未落实的情况。致使相关防范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内保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对策和措施
  1、实现两个转变,改革内部保卫治安管理模式,寓管理于服务中
  (1)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转变。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转变观念,彻底打破过去那种游离于生产经营之外,只单纯地管理治安的传统工作模式和问题发生后接到报案再去处理解决的老路子,充分发挥电力警务室在新形势下的职能作用,警务人员要深入到生产和安全防护工作第一线,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于新建电力工程,警务室要派人员提前进入现场,制定防护方案和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制度管理上要加强对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重点人员管理必须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强化动态追踪管理。
  (2)实现由被动处置转为超前控制服务。一是建立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机制。在市县公司、建立专、兼职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反恐、治安信息,设立信息员专用基金。同时从“部门收集—信息核实—制定处置方案—领导审定”四个层面,进一步规范信息研判流程,充分发挥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在处置突发事件的关键作用。二是要完善安全预案,责任要落实到相关单位、部门和每个责任人,做到一旦发生问题,即可上下联动,果断处置。三是对地震、火灾、洪水等自然灾害和安全责任事故,保卫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活动,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启动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相应的救援工作。
  2、建立新形势下单位内部保卫工作机制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电力安全保卫工作是维护公司系统内部稳定、确保重点治安防范部位安全、电网安全运行、营造良好的电力建设和供用电环境的重要保证。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和保卫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政治高度,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增强从事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要纳入市、县分公司量化考核机制,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集团公司保卫部要在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针对领导的安全责任考核和全过程监督,逐步建立定期公布治安管理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机制,指导督促治安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2)强化制度建设。改制后,集团公司形成省、市、县三级保卫机构的完整体制。亦有充实和调整工作职能,保卫部要在近期对所有涉及电力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整理,凡与新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存在漏洞的及时衔接完善,未建立的规章进行补充制订。
  总部保卫部制度修订重点:治安管理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制度,定期治安防范检查制度,重大节日治安检查制度,责任奖惩制度等。
  分公司治安保卫制度修订重点:各级保卫人员职责,信息收集、报送制度,现金和票证管理制度,重点防护部位的治安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及治安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等。
  电力警务室在已制定《陕西省电力警务室工作规范》和相关职责、制度的基础上,制度管辖要涵盖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建立案件督察制度,同时要完善治安保卫区重点部位和办公设施、生产设施和生活小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推荐访问:陕西 企业内部 治安 保卫工作 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