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构建和谐共赢的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制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是综合性问题,与能源、环境、人口、技术、观念和经济发展均有关。由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自身的复杂性,及其对人类健康和安全、经济与社会发展、世界经济与政治秩序以及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不断加剧,气候变化已经成为政治和外交领域讨论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全球气候谈判主要围绕发达国家减排,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生态脆弱性和南北发展鸿沟等问题展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相关的规则和议定书是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主渠道。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过去20多年来一直呈现“共识与矛盾交织、合作与斗争并存”的局面。世界各国都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在人类共同利益和本国切身利益之间寻求某种动态平衡。在这一过程中,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焦点逐渐从《京都议定书》发展到“巴厘路线图”,目前的重点放在“德班平台”上。
  近年来,随着国际权力分配逐渐趋于平衡,国际政治格局多极化和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国际体系处于深刻的变化和转型过程中,已进行二十年的国际气候谈判也进入了关键阶段。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和气候谈判格局双重调整和转变时期,气候变化谈判过程与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演变同步,与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同步。2011年南非德班会议确定“德班增强行动平台”,并启动所有国家参与减排的法律协议进程。在后金融危机、美国追求能源独立和新兴大国群体性崛起的大背景下,主要谈判力量都在重新审视德班平台,并根据新的形势调整自己的政策,2015年谈判前景变数增多。
  为实现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愿景,国际社会必须展示坚定的政治决心和行动效力,坚持联合国的主渠道地位,充分发挥世界各国和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形成和谐共赢的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制。
  本着对本国人民和全人类负责、对当代和后代负责的态度,中国政府一直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战略,努力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所确立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具体目标,以建设性的态度积极参加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制的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为了从战略上重视德班平台谈判对我国和全球形成的重大影响,中国必须提升外交响应,增强气候外交能力建设,通过战略协同、维护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通过加强全球环境治理,减缓全球环境恶化的速度,让西方发达国家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使全球气候变化保持在临界点之内。通过有效介入全球气候治理体制的建设,提高我国的议程设置能力、话语权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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