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佑平:三中全会之于公益慈善的突破性意义

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zcsj/zcsj201312/zcsj20131203-1-l.jpg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zcsj/zcsj201312/zcsj20131203-3-l.jpg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zcsj/zcsj201312/zcsj20131203-2-l.jpg
  多位一体地解读《决定》
  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谈到公益慈善行业时提出一句话:“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对此,我们不能表现出悲观情绪,认为三中全会把慈善定位为扶贫济困,范围缩小了。
  这其中有一个解读的方法论问题,我们应该从根本上来解读。正如《决定》首先强调的,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是慈善事业的根本宗旨。同时,我们应该从全局解读,不能就一个问题,自己把自己缩小了,你跳出去解读就完全不一样。《决定》本质讲的是全面的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
  提及社会组织最多的是第48小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其中有六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原则,延续了十八大第一次提出的“政社分开”,以及“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方针;第二是开放公共服务的空间;第三是志愿服务组织,而志愿服务是慈善事业的基石,所以才把这个单独做一条来提;第四是行政脱钩的问题;第五是放开注册登记的门槛;最后提到了放开以后加强管理的问题。
  对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一条,我们在解读时会发现,这一次是前所未有地提高了社会组织在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这在以前的任何文件中都是没有的。我们不能只停留在社会层面的概念,必须多位一体地去看。
  关于政治改革的条文里,包括第8大条“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强调“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而且,人大的工作也提到,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这里面特别强调一点,“构建协商民主体系,拓宽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这样,社会组织就参与到整个国家政治法律生活了。
  文化方面,第11个大问题“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决定》提到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这里面也包括扩大政府资助和文化采购,就是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无论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是对外文化交流、文化的建设等,都是很多公益慈善组织在做,比如今年黑石集团对清华大学3亿美元的捐赠,就是用于中国文化和国际的交流。
  社会事业就根本不用讲了。《决定》里关于医疗、卫生的条文提到,“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可以办医院。
  我认为,中国慈善的成熟有两个标志。第一是老百姓在制订家庭年度支出计划时,有用于做慈善事业的开支计划;第二是公益慈善组织办的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达到一定比例,这样一个国家的慈善事业才算成熟。
  《决定》里有关生态方面的条文比较少,我也问过一些参与起草的生态方面的专家,他们认为不能抠条文,要看大势。包括参与起草的发改委、生态文明领导小组的重点是强调政府的作用,事实上,最近有一个中办、国办关于生态文明的意见,其中提到两点,一是政府和生态环保组织形成合作关系,二是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慈善事业某种意义上是第三次分配,在收入分配这个层面肯定要“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但是慈善远远不止是第三次分配,扶贫济困是很重要的一个作用,外延更大,但是在调整收入分配这个环节,只能描述这方面的“扶贫济困”。
  因此,不能笼统地看一句话,还要进行很多解读。信号已经释放,锣鼓已经敲响,戏要怎么唱,我们这个行业要形成一个朝野呼应的格局,公益慈善行业必须出声,对决策进行响应。当然,改革有破有立,有很多利益固化的东西,如果我们这个行业呼应,可以促进行业改革进步。
  政府购买服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
  这次改革中间,除了提升整个公益慈善的作用,放开门槛,另外一个层面是政府的开放,“开放公共服务空间”与“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配套,是最大亮点。《决定》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某种意义上,这是最大的利好消息。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公益慈善行业的意义,从专业角度去解读,完全不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经济领域的意义。
  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某种意义上,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包括民营资本承担非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很多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放开门槛后,社会组织可以办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博物馆、图书馆。
  我们实现了放开公共服务空间,再加上加大购买服务的扶持力度,意味着下一步社会组织有很蓬勃的发展空间。
  关于收入分配,有一条提到“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中国公益慈善行业的发展和其他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其中大家说得最多的问题是税收优惠政策。这次涉及很多。第一,作为捐赠人免税的问题,第二,哪些组织享有免税资质。
  一是额度,二是种类,包括捐钱、物资、物权、不动产。这里面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当你在进行股票捐赠的时候,是一种捐赠行为,但我们往往把股权的变动,从证券层面解读成交易行为,要交所得税。打个比方,我有辆汽车,我把这辆汽车捐赠给你,有所谓的过户税,这个税收不完善,导致很多人想捐不敢捐。
  另外,要捐赠给免税的组织,不是捐给任何组织都能享受免税。这个层面上讲,国外也是如此,不是所有组织都有资质。但哪些组织可以免税,我国一直没有成文的法律,只有政策条文在规范这些事情。特别是民非的捐赠免税,一直很难办,都有待进一步改革解决。
  改革要有冒险精神
  《决定》里面信息很多,但是有两点,我要特别强调。
  第一,公益慈善的改革要有冒险精神。所谓冒险精神,《决定》多次提到解放思想,比如“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比如“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比如“要敢于啃硬骨头,要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这些话都是很革命性的。中央讲你们要大胆改革,改革必须要有冒险精神,包括要改革落后的机制,有很多东西要敢于突破,包括很多现有的法律,不要等待,你要推动他,改革的执行者要有冒险精神,我们慈善组织也要有冒险精神。第二,《决定》提到“宽容改革失误”,为什么鼓励冒险精神,和这个是一脉相承的。要宽容失败,哪怕错了也不要紧,但一定要大胆改。

推荐访问:突破性 全会 三中 之于 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