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之美——浅析保险金信托的发展


  2017年被很多金融机构定义为家族财富管理的元年是不无道理的,一方面国内高净值群体数量不断增加,围绕着“财富”的保值、增值以及传承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使得财富管理的内涵和外延得到进一步的延伸;而另一方面,在CRS以及各种监管政策(放眼整个世界,不同国家与地区)的影响下,单纯依靠特定资产结构或简单依靠投资理财以维持曾经的增长状态已然难以维系。因此,时代已经发生了变化,迎接变化对于各类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服务要求,催生了各类金融创新,而这次创新所追求的目标并不在于资产本身追求较高的收益水平,而更多的是着重于资产的传承及承继问题,这也是“管理”本身的概念被强化的核心原因。
  因此,作为传统金融机构中创新业务的先锋,信托业除了主推家族信托作为统一账户,以受益权分配的形式对家族中各类资产进行集中管理外,更与保险机构产生新的联动,进一步推出了保险金信托,将家族财富中曾经仅限于实物资产的部分延伸到基于生命、健康等更为广义的财富概念。而保险金信托到底为何物?是简单两机构业务结合的一加一,还是互相融合而派生出的全新業务?笔者希望通过本文,与各位进行分享。

保险金信托的前世今生


  在金融产品领域,保险金信托其实并不是一个全新的名词,在国外实际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业务,是在参考了信托本身的法律结构及保险产品的服务范畴后而形成的两两补强的业务形态。因此,简而言之,保险金信托是一种连结保险的信托产品。从其发展的时间来看,保险金信托, 最早产生在 19 世纪中后期的英国与德国, 其出现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规避政策监管及高额税赋,此时就受益权的分配而形成的事务管理功能较少。之后随着欧美航路的打开,由1900年后传入美国,由于结合了信托及保险业务两者的优点,西方资本市场很快就接受了此种业务形态并迅速在全美流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35年8月,当时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了《美国社会保险法案》,进一步得到政府支持的保险金信托当时在美国主要以现收现付制与累积制两种方式并存,前者指信托账户收到保险金后即刻根据信托合同向受益人进行分配;后者则将保险金的给付累积至信托财产之中,根据信托合同整体的约定向不同受益人进行分配,富人的财富得到了利益集团和政府的庇护。随着西方国家对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影响,最早引入该产品的是日本,其首例保险金信托产品出现在大正十四年(即公元1925年)的三井信托公司,此时该业务承载的主要金融机构为信托公司。但随之而来的美国经济危机,1929年10月后世界经济不景气持续对全球经济产生影响,日本信托业的核心业务随之受到影响,此时人寿保险公司担当了该业务的主要承载主体,人寿保险金信托(又名“生命保险金信托”)成为日本信托业以及保险行业的重要支柱。
  在随后近百年的发展中,保险金信托的发展业态也日益丰满,其产品的目的也不单单为了避险或者规避相应的管制,而是出现了更多的细分化产品,这其中包括残障者保险金信托、最后生存者保险金信托、老年人保险金信托、高风险职业者保险金信托、住院保险金信托、医疗保险金信托、慈善保险金信托等。尤其是日本,在人寿保险与信托的结合方面形成了较大的市场,并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这样的结构设置,一方面通过人寿险提供了对生命本身的保险功能;另一方面,为保险权益(保险金给付后)提供了管理的功能,形成了整合解决方案。结合这些都是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不断衍生细化的创新探索。但深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地具备较为丰富的金融产品基础,且与金融产品结构相关的法律制度较为健全,使得金融创新具备一定基础;再者与居民收入水平相关,日本及欧美国家高净值客户比例较高,因此对于具备复合功能的金融产品较其他地区有着更大的需求。
  保险金信托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较短,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初已经有了较多保险金信托产品的讨论,但是由于该类产品的主要受众为高净值群体,因而当时在我国并不具备基础,且相应的法律制度在当时亦非健全,因此也仅仅限于机构间的讨论之中。
  而进入2000年以后,国内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财富积累水平不断攀升,使得保险金信托—产品结构逐步进入到各家保险及信托机构的产品准备之中,而真正的产品落地是伴随着家族信托这一信托产品的推出而确定的。国内首支保险金信托当为2014年,由信诚人寿联合中信信托及民生银行推出的保险金信托,该支产品的基本设计理念是将保险金,主要是保险理赔款纳入信托财产中,由信托公司扮演受托人角色,由银行扮演资金托管角色,实现对保险相应权利的管理,其具备信托事务管理及资产管理的双重属性,对国内后续类似产品的设计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值得注意的是,信诚人寿与中信信托本身同为相同金融集团的兄弟公司,因此在产品设计的协调及存续管理中天生具有较好的联动效应,也是该支产品能较快落地的主要原因之一。
  从2014年到2017年,保险金信托在国内呱呱坠地,在不到4年的时间内飞速发展,管理规模节节攀升。具不完全统计,目前保险金信托签约客户数量已超过千人,管理规模已超60亿元(主要集中于平安信托、中信信托等集团层面具备保险业务的机构),这对一个全新的业务而言已是相当可喜的成绩。

保险金信托快速发展的原因


  催化保险金信托规模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内财富积累水平的加速提升以及日趋完善的金融法制建设。近年来,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快速攀升,根据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所发布的私人财富报告显示,我国近4年来,高净值人群(从2014年的104万人到2018年年初近190万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约23%,而在可投资产上,超过50万亿元人民币。同时根据数据显示,高净值人群中86.2%的企业家已开始考虑或着手准备家族传承事宜,其中考虑财富传承的比例已达48.5%,共同的诉求是保证资金最大限度地完整传递,为后代的生活提供无忧之保障。这与传统的资产管理的功能模式已经发生偏移,传承与保值增值的目标不同,需要更多的专业团队进行支持。因此,传统的金融产品已无法满足其财富传承和财富管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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