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 [浅谈我国体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其效应]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6-000-01  摘 要 本文拟将从我国现行体育经济活动中已实行的税收优惠项目方面入手,研究其对体育经济活动带来的影响和产生的效应,旨在为有关政策部门提供相关依据,从而为我国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服务。
  关键词 体育产业 税收优惠 政策 效应
  体育产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体育社会化、产业化是体育发展的必由之路。改革开发以来,我国以体育健身服务、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市场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体育产业已经构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产业门类。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意识从生存向休闲娱乐转变,这给中国体育产业带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极大的发展潜力[1]。鉴于此,从现行税收政策的视角来研究中国体育产业的大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现实意义。
  一、现行体育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产业已经形成了“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娱乐业、体育用品业”比较成熟的三大产业板块。现行在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在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措施中加以体现,主要反映在流转课税、所得课税、资源课税和财产课税中。
  我国对于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统一的税收政策激励体系,而且激励体育产业的税收政策不稳定,特别是临时性的体育税收政策扶持多,持久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少,但总体上税收支持力度不大,激励不足,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现行税收政策对体育产业的激励手段单一、内容不完整,税收负担沉重 主要表现在:一是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激励手段单一,以直接优惠政策为主,其他方式较少。即从产业(行业)税收优惠的角度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极少。二是没有建立一套长久、有效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缺乏通过投资抵免、减税、免税、退税(出口退税和再投资退税)、加速扣除、税项扣除、亏损弥补等直接和间接税收手段来全面、完整激励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2]。三是现行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内容不完善。如对我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的体育创意产业、体育休闲旅游业、体育用品业、体育竞赛表演业、全民健身服务业、体育广告业、体育会展业等新兴体育产业,以及重点培育大型体育企业集团和对龙头体育企业的资产重组、创业投资等的税收优惠激励政策几乎没有,致使扶持我国体育产业的税收政策激励内容不全面、不完善。四是目前体育产业的税收负担沉重。
  二、我国对体育产业项目实行优惠税收政策的效应
  我国对某些体育产业项目实行优惠税收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体育事业的发展。据全国体育场馆普查结果,我国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5个(其中室外4.8个,室内0.2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0.65平方米,人均投入体育场地建设金额31.06元。上述数字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进入小康,健身锻炼成为时尚,投资兴建体育场馆越来越热,同时,开展素质教育的各级各类达标学校对建设体育场馆等办学硬件设施也非常重视。对小型体育场(馆)的建设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提高了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区、个人投资兴建小型体育场(馆)的积极性,减少了投资者的负担。对国内体育用品企业实行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激发了福建、广东、浙江、北京等省市投资兴办体育用品企业的热情。仅在福建省泉州市,就有3000多家运动鞋和休闲鞋的厂家,年产运动鞋、旅游鞋、休闲鞋超过4亿双,占世界运动鞋、旅游鞋生产1/5,成为中国著名的运动鞋生产基地。
  对“体育彩票发行收入不征营业税”、“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增值税”和“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使开设体育彩票站点成为居民投资从业的一个热选,使购买体育彩票成为居民休闲娱乐的一个热点。而体育彩票的收入则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为全民健身蓬勃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建议
  (一)对不同类型的体育组织和项目实行使用不同的税收政策,如对高消费体育娱乐项目实行特种附加税,对大众消费项目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对体育场馆向大众开放的体育健身娱乐经营活动,不征收国有资产占有费和房地产税,对非营利性公共体育场馆免税等等。
  (二)适当调整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差,以提高国有体育生产企业的竞争力。
  (三)完善激励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在体育捐赠方面,借鉴发达国家鼓励体育产业发展的成熟做法,建议在企业所得税中,社会捐赠给各类体育产业的税前扣除标准由目前的12%扩大到30%或50%的扣除比例,进而鼓励或培育社会大众捐赠体育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社会捐赠给其他合法的体育业非营利性、公益性组织的捐赠款项,按照税收全面优惠原则也应平等地享受国家规定的捐赠扣除标准的优惠政策待遇; 2)在体育产业科技研发方面,对体育企业自主研发(如体育科技器械、体育装备研发、体育医疗技术等)形成的技术开发费用,允许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200%加计扣除[3]。体育科技企业科技开发前期试验费用,按10%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3)在体育产业的赞助方面,调整现行体育赞助支出不得扣除的税收政策,允许企业和个人赞助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的,其出资部分可计入生产成本或在广告费用中列支,以鼓励体育产业的筹资融资。
  参考文献:
  [1]李海波等.中国税制.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
  [2]郭敏.论我国地方体育产业发展中财政投融资的优势与不足[.体育与科学.2006(2):37-39.
  [3]许敏雄,陆亨伯,汪浩翰等.制度变迁下我国体育事业产业化的路径选择.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9(2):43-46.

推荐访问:浅谈 税收优惠政策 效应 体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