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视阈下的梁启超历史进化论]

   摘 要: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发展是有规律的,任何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的,而是曲折前进的。而梁启超正是以此辩证法思想作为根基,形成的他的历史进化论。他认为,进化是宇宙的普遍规律,历史的进化是有规律的,是走着近似螺旋线的曲折道路,有竞争才有进步,有破坏才有进步。他的这些观点包含了历史的辩证法,是比较深刻的。拟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挖掘其思想蕴含的历史辩证法,并用其一分为二的方法,站在历史主义的高度,客观公正地评判梁启超的历史进化论。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梁启超;历史进化论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4-0274-02
  
   一、进化是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
   马克思哲学作为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即承认世界是物质的,又把世界视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列宁说:“有两种基本的发展(进化)观点,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以及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1] 辩证法认为,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任何事物都有发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都有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整个世界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到高级、从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到生物运动,社会运动的生生不息的变化发展过程。所以,在辩证法看来,世界永远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发展是世界的根本规律。
   梁启超正是以此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历史的进化,提出进化是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在整个宇宙的进化发展中,有许多自然物的变化是表现为“循环”的现象,而人类社会历史的变化却是“生长而不已,进步而不知所终”,是富有前进性的上升的趋势。所以,梁启超给史学下了一个界说: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是故凡人类智识所能见之现象,无一不可以进化之大理贯通之。政治法制之变迁,进化也;宗教道德之发达,进化也;风俗习惯之移易,进化也。数千年之历史,进化之历史;数万里之世界,进化之世界也。”[2] 所以,进化是必然的,“夫进化者天地之公例也,譬之流水,性必就下,譬之抛物,势必向心……”[3]
   他依据这种历史进化论思想,认为进化等于进步。他说:“凡天下万物之不能不变也,天理也;变而日进于善也,天理而加以人事也。”[4] 由于此时梁启超将“进化”趋同于“进步”,使其进化论充满了价值意味。同时,梁启超认为,有破坏才有进步。“破坏”是“古今万国求进步者独一无二,不可逃避之公例”,“人群中一切事物都有经过破坏阶段而上于进步之途”[3] ,这些观点都深含着历史辩证法,但也不是社会历史进化发展所特有的基本规律。
   二、历史的进化是有规律的,是走近似螺旋形的曲折道路
   唯物辩证法作为科学的发展观,正是对物质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及其客观规律性的把握。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物质世界的运动发展又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恩格斯曾说过:“除了永恒变化着的、永恒运动着的物质及其运动和变化的规律以外,再没有什么永恒的东西了。”[5] 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整个发展过程的核心,这是一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而不是直线式的,其总趋势是上升的,前进的,而不是周而复始的往返循环的。所以,在世纪活动中,我们要反对认为事物发展是周而复始的循环论和悲观论,坚信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前进行。而本文所探讨的核心人物——梁启超,正是在此基础上认识历史进化论的。
   梁启超不仅肯定历史是进化发展的,而且认为历史的进化发展不是直线的,而是走着近似螺旋形的曲折的道路。由此得出,历史的进化发展是有规律的。
   在戊戌变法时期,梁启超主要是受了康有为“三世”说的影响,以为社会历史的进化,是循着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的轨道前进的,他将进化论与从康有为那里接受的“以群为体,以中为用”,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的思想和春秋三世说糅合在一起,形成了他的进化论思想。在他的心目中,这便是社会历史进化的普遍规律。1898年,他在《读〈春秋〉界说》里是这样描绘人类社会的“三世”进化概况的:“由打牲之世界变而进为游牧之世界,又变而进为种耕之世界,又变而为工商之世界;由不火食,不粒食之世界变而进为苗黎、红番、黑蛮之世界,又进而为埃及、印度初辟时中国洪水初平时之世界,又变而进为中国三代唐汉、西方希腊、波斯、罗马之世界,又变而为今日欧美各国之世界,此其中有三世之理焉。打牲为据乱,则游牧其升平,种植其太平也;游牧为据乱,则种植其升平,工商其太平也。而打牲以前尚有不如打牲之世界,则打牲已为太平;工商以后更有进于工商之世界,则工商亦为据乱。如是演之亦不可纪极。”[4] 这里梁启超把康有为的春秋三世说变成了一个宇宙万物发展的基本规律,这种解释宇宙万物的变化发展虽然有些牵强附会,但较之康有为的春秋三世说的循环论色彩,梁启超代之以“变而进”和“演之不可纪极”的进化论思想更具有进步性。
   同时,梁启超还提出“三世六别”说,阐明社会政体的进化也是遵循“三世”的道路。他说:“治天下者有三世:一曰多君为政之世,二曰一君为政之世,三曰民为政之世。民政世之别亦有二:一曰有总统之世,二曰无总统之世。多君者,据乱世之政也;一君者,升平之世之政也;民者,太平世之政也。”[6]在梁启超看来,当时的中国正处于由君主之世向君民共主之世转变的阶段。
   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在国外广泛接触了西方资产阶级进步的史学思想,从理论上肯定了历史的进化是有规律的。他说:“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何谓进化?进化有一定之次序,生长焉,发达焉,如生物界及人间世之现象也。”[7]他认为明了历史进化的规律,就可以“施诸实用”,促进社会历史的进化。
   总之,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梁启超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找到社会历史进化发展所特有的基本规律。但较之同时代的康有为,严复等人的进化论思想,梁启超显然是前进的一步,他明确的提出了历史的进化是有规律的,不仅从理论上加以概括,而且人们还可以发现其规律性,并在实际中加以运用,“以过去之进化,导未来之进化”。在当时来说,他的这种理论在政治上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所以,梁启超肯定社会历史的进化发展是有规律的,这个思想是正确的,蕴涵着深刻的辩证法思想。
   三、历史的进化是主体的进化过程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过程,并决定了社会历史发展,其核心是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但是,人民群众是社会生产的主体,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和生产活动的承担着。所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历史的创造者即指创造历史的主体,指社会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的决定者。而历史上的每个人都不同程度的参与了社会生活,都以自己的所作所为对社会历史起过一定的作用。但历史人物是历史上起过显著作用的个人。历史的发展离不开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的共同努力。所以,“历史是人的活动的总和,是无数普通个人和众多历史人物的活动的总和。”[8]
   梁启超的历史进化论深含着上述思想,他既看到了主体在历史进化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又详细论述了历史人物以及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辩证关系问题。
   在梁启超看来,历史是由人类的活动构成的。而在这里,他尤其注重人类情感理智意志在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一个时代的社会的共同心理、共同习惯,不能确指其为何时何人所造,而历史也就是这个“共同心理”所创造的。梁启超把这个创造历史的“共同心理”称之为“民族心理”或“社会心理”。他的这个“民族心理或社会心理”与我们所说的社会意识相似。
   值得指出的是,梁启超在这里所说的历史的“体”不是单个的人。历史不是讲个人的进化,而是人群的进化。他认为,人类结合成群体,是一种客观的必然的。他在《说群》里说,宇宙万物都是要组成“群”的,这是“天下之公理”,“万物之公性”。因为物是“以群相竟”的,善群者存,不善群者灭。人类更是如此,只有组合成人群,才能在生存竞争中保护自己,战胜敌人。故梁启超认为,欲求进化之迹,必于人群。使从析而独之,则进化终不可期,而历史终不可起。善人类进化云者,一群之进也,非一人之进也。所以,历史的进化是人群即“人格群”的进化。
   此外,梁启超还论述了少数的“首出人格者”与社会多数人的意识的关系,“群众的人格者”与历史人物的关系问题。他认为,所谓“首出的人格者”,表面看来,似乎一切史迹都是他一人或几个人活动的结果,实则此一人或数人之个性,渐次浸入于全社会而易其形与质。社会多数人或为积极的同感,或为消极的盲从,而个人之特性寝假遂变为当时此地之民众特性。由此看出,“首出的人格者”的活动之所以能成为史迹,是因为有“群众的人格者”作其基础,“首出的人格者”绝不能离开群众而存在。梁启超的这个观点,其实反映了历史的活动是不能离开群众的,而群众也需要有代表自己的领袖人物的领导和指导。要辩证的看待历史人物与群众在历史进化中的作用。
   上述这些,说明了梁启超充分认识到主体在历史进化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其中包含了很多合理的思想成分。但他的这种进化史观还不足以说明现实历史的进化发展。其实,人类的活动归根结底是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梁启超还很难找到历史进化发展的动力和根源,但他承认社会历史是进化发展的,进化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进化等于进步,有破坏才有进步。这些思想都深含着历史的辩证法。相比同时代的很多人,其思想的深邃是不可否认的。
  
  参考文献:
  [1] 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306.
  [2] 梁启超.论学术之势力左右世界[G]//梁启超文选:下集,P211.
  [3] 新民说·论进步[G]//葛懋春,蒋俊.梁启超哲学思想论文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110.
  [4] 读《春秋》界说[G]//葛懋春,蒋俊.梁启超哲学思想论文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25.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9.
  [6] 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G]//王德峰.国民与民德——梁启超文选.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6.
  [7] 新史学·史学之界说[G]//葛懋春,蒋俊.梁启超哲学思想论文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283.
  [8] 侯才,阮青,薛广洲.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论[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289.[责任编辑 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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