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湘西自治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州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缺口资金

  支出科目编码

  项目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

 主管部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20 年 6 月 29 日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欧道胜 联系电话

 地

  址 湘西州经开区州府西路 9 号 邮编 416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9 年 1 月~2019 年 12 月 计划投资额 (万元)

 100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10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州财政 100 州财政 100 县财政

 县财政

 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

 其他

 其他

 基 本 概 况

 2012 年 4 月 11 日在州长叶红专的主持下,召开了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国安局机关迁建有关问题。根据 2012 年 4 月 25 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会议认为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国安局现有专业技术和办公用房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办公条件已不适应现实工作需要,制约了三家单位工作开展,迁建势在必行。2012 年 3 月三家单位迁建项目已按程序通过了上级有关部门审批。会议要求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州直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三家单位迁建,支持政法事业发展。

 会议议定了以下事项:一、鉴于国家、省有计划和政法建设有需要、有建设场地的实际,原则同意三家单位搬迁到湘西经济开发区,按相关规定报批。二、原则同意将州保安公司位于湘西经济开发区内的一宗土地依法置换给三家单位合建政法大院。州保安公司土地由湘西经济开发区依法回收储备,另给州保安公司在开发区内等面积置换一宗土地。三、三家单位迁建要统筹考虑、统一规划,按照开放式建设的要求,规划建设业务技术和办公用房。四、三家单位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一是项目建设用地按办公用地公开挂牌出让。二是项目用地“三通一平”由湘西经济开发区负责,所需费用由三家单位分摊。三是三家单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公开处置现有国有资产。五、科学规划,集约节约用地。项目规划设计要符合州府新城规划要求,按照已批准的规模建设。六、多方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一是三家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二是依法依规处置现有资产,资产处置收入主要用于迁建项目建设。三是州财政适当支持,安排州公安局 600 万元,州司法局 300 万元,州国安局 300 万元资金用于迁建项目建设,分年度和工程进度逐步到位。七、进一度加快项目规划、设计、征地等前期工作进度,州、市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项目投资情况:基建总规模 8495 ㎡,基建总投资 4117 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发改部门批准投资 4890 ㎡,州发改委批准 3605 ㎡,中央投资 856万元,省级财政应配套投资 306 万元,州级等财政资金增加投资 2404.64

 万元,共计获资 3566.64 万元,建设总投资 4193 万元,尚缺 626.36 万元。

 2019 年 8 月 13 日本单位以《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关于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缺口资金的情况报告》州司(2019)24 号文件申请解决业务用房缺口资金100 万元。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长期绩效目标:维护我州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完善并提升湘西自治州的形象和地位,从而达到改善投资环境、支持政法事业发展的目的,从根本上改善了州司法局的工作条件,并对促进我州国民经济、环境与社会的综合可持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支支付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缺口资金 100 万元。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项目

 完成

 情况 2019 年 8 月 15 日支付湘西自治州吉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万元。资金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资金 投入 情况 2019 年湘西自治州财政安排给本单位州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缺口资金 100 万元,专项用于州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缺口资金。2019 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 100 万元。款项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核算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到位率为 100%。

 2019 年本单位实际支付州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缺口资金 100万元,其中:2019 年 8 月 15 日支付湘西自治州吉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万元。资金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维护我州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完善并提升湘西自治州的形象和地位,从而达到改善投资环境、支持政法事业发展的目的,从根本上改善了州司法局的工作条件,并对促进我州国民经济、环境与社会的综合可持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2019 年 8 月 15 日支付湘西自治州吉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万元。

 经济 效益 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并提升湘西自治州的形象和地位,从而达到改善投资环境、支持政法事业发展的目的,从根本上改善了州司法局的工作条件,并对促进我州国民经济起到推动作用。

 社会 效益 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维护我州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完善并提升湘西自治州的形象和地位,支持政法事业发展的目的,从根本上改善了州司法局的工作条件,并对促进我州国民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根据州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缺口资金项目的特点和我州的实际,本单位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制度,如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按照法定建设程序报批建设,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委托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程序,严格执行了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加强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并定期进行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本单位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遵循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单位严把审批关,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杜绝了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存在 问题 及 分析 项目资料收集难度大:州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缺口资金是一个系统工程,资料复杂,资料管理难度大,导致需要统一审查时,收集、整理过程较为复杂。

 自 评 结 论 根据评价小组设定的州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缺口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得分 95 分(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优 √ 良

 中

 差

 有 关 建 议 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统一由专人管理存档,按照项目分别从可研报告、立项、招标、中标、采购合同、决算、决算审计、支付工程款等有序排列,并扫描为电子档统一保存,有利于审查,也节约时间。

 评 价 人 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欧道胜 党组书记、局长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杨再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龙继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杨永刚 办公室主任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宋政芳 装备财务保障科科长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蒋志钊 办公室副主任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孙小棋 装备财务保障科科员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名称(公章)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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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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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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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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